love all, trust a few, trust us.

信息收集 – 公司年审时必须披露实控人的个人信息

 

新要求:从2024年初开始,在给联邦公司做年检的时候,需要披露“对公司有重要控制权的自然人”的信息,英语是Individuals with significant control,简称“ISC”。

首先,立法者说了:这不算“侵犯隐私”、不违宪。

其次,这不是新规定。无论是规管加拿大联邦公司的CBCA,还是规管安省公司的OBCA,都早早明文规定了:任何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个人,其个人信息必须在公司年检的时候披露给政府。

联邦政府和省政府的解释基本一致,即:

  1. 持有某家公司25%或以上普通股股份的,就算有重大控制权
  2. 要是持股并参与公司管理,那更是了
  3. 就算不持股,但如果在现实中对公司的发展“有控制权”,那也算

以下“重要控制人”的信息需要在公司年检时报给政府,但政府不会公开此信息:

  1. 生日
  2. 国籍
  3. 哪国的税务居民

因为联邦公司的IT部门,在OBCA于2023年被修改之后,只用了一年就在Corporation Canada的系统里,做出了报“重要控制人信息”的系统和网页。

而安省的法律虽然也在2023年同步修改了,但至今安省的IT部门还没有在系统中做出来。理由就是这么简单。

 

请使用以下表格向我们提供您公司的“有重要控制权的自然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