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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2万块HST,至于监禁吗?

2026年10月21日,渥太华。

被告席上站着A老板和他名下的一家公司 – AM Government Consulting Inc – 看公司名就知道,这是专门给联邦政府做咨询的。

两项罪,A老板都认:

  • 一项是公司收了GST/HST却没交给CRA
  • 另一项是一宗不到5,000加币的欺诈

判决:12个月有条件监禁,外加2万罚款。

钱不算多,案子也不复杂。但”收了税不上缴”这事,恰恰是很多小老板不留神就会掉进去的坑,值得讲一讲。

那13%,不是你的

先看CRA查到的事实。

2020和2021这两年,AMGC跟好几家公司签了合同。这几家公司都是给联邦政府提供咨询的,AMGC替它们干活,然后开发票收钱;发票上有HST号,当然,也按13%收了HST。

收完以后,一分没上缴,金额2万。

钱是客户付给我的,进了我的账户,怎么就不是我的了?

记住,你收上来的GST/HST,是以信托方式替国家保管 – 英文是 deemed to be held in trust for His Majesty – 说白了,你只是个”代收点”。客户付你113块,100块是你的辛苦费,那13块你只是替国家拿着,好比快递驿站替人代收包裹,东西放那儿,但跟驿站没关系。把别人的包裹自己留着了,这性质就变了。

不知道要交?

刑事案里,最常见的辩解就是”我不知道”。可这次,老板没法说不知道:

  1. 合同里写着呢。 AMGC签的合同里有关于收GST/HST和缴税的条款
  2. 以前交过。 这家公司之前是正常申报过GST/HST的,流程都清楚
  3. CRA催过,还不止一次。 CRA多次要求公司补报、补缴HST,可他没理

这三条摆一起,”不知道”三个字说出来,谁信。

这在刑法上很关键,因为ETA第327条罚的是”故意“(wilfully)逃税。如果只是会计算错了、漏报几百块,一般走民事罚款和利息;但明知故犯,就可能走到刑事。你的主观态度就是”补税交罚款”和”上庭留案底”之间的分水岭。

有条件监禁

一看到conditional sentence,不少人以为是缓刑,其实不一样。

有条件监禁是一种在社区里服刑的监禁,不在监狱,而是在家里、在社区里,通常要遵守宵禁、居家、定期报到等条件。违反条件,法官可以让你回到监狱把剩下的刑期坐完。

至于罚款,按CRA的说法,不交GST/HST一旦定罪可以判处所逃税款50%到200%的罚金,最高还可判5年监禁。这次罚了2万,差不多正好是所欠税款的100%。另一宗欺诈金额不到5,000,最高可判2年。

才2万块,至于判刑吗?

看到这儿,肯定有人心里嘀咕:才2万加币,怎么就判了12个月?

这个问题,得拆开看。

这12个月,不全是HST的。别忘了,他认的是两项罪,另一项是欺诈。两个案子一起量刑,法官给的是一个”打包价”,法律上叫”总体刑期“ – global sentence。至于12个月里哪部分是HST的、哪部分是欺诈,新闻稿里没说,欺诈的细节也没披露。CRA发新闻稿自然只讲自己那一半。但普通读者看,容易以为2万块的HST就换来了12个月刑期,其实不是。

再说,刑事起诉看的是”故不故意”,不是”多不多”。前面讲了,ETA第327条惩罚的是”故意“逃税。CRA的刑事调查部门挑案子,在意的不是金额大小,而是”故意”的证据够不够硬。

这个案子的证据就很硬:合同里有关于HST的条款,公司以前也报过,CRA还催了一次又一次。反过来,金额几十万、但账目一团乱、说不清是故意还是糊涂的,很多最后只是补税加罚款,连法庭都不用进。

还有,HST是”别人的钱”,挪用起来性质不一样。少报自己的收入,是该交的税少交了。但HST不一样,它是你替国家”代收”的信托款。拿了它不交,性质属于侵占,而不是”欠税”。所以法院和CRA对这类代收代扣的税特别较真,HST如此,替员工扣的 payroll tax 也是如此。

最后,判他,是判给大家看的 – 杀鸡儆猴。加拿大的税制靠自觉申报。几百万纳税人CRA不可能挨个查,抓到的比例本来就不高。所以,法官给税务犯罪量刑,一贯把谴责和威慑放在最前面。

说穿了,这2万块本身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让全国几十万个开着发票、收着HST的小老板都看见:收了不交,是很严重的罪行。CRA专门为这种”小案子”发新闻稿,用意也在这儿。

当然,也得说句公道话。如果只是初犯,没有别的罪名,单纯欠了2万HST,现实中多半是补税、交利息、加罚款,就算走到刑事,通常也是罚款了事,很少会判监禁。这个案子能判12个月,是几样东西叠在一起:另案欺诈、证据确凿、挪用信托资金,再加上他是靠政府项目吃饭的人。

金额小,不代表情节轻。

罚完,就结束了?远没有

刑事罚款,只是”罚”,不是”还”。

CRA在新闻稿里写的:定罪之后,欠的税照样要全额补上,利息照算,民事罚款该加照加。 2万的税款、2万的罚金、几年滚下来的利息,再加上可能的重大过失罚款(ETA第285条,一般是25%),这笔账算下来,比当初老老实实交税贵了不止一倍。

还有一层可别忘了:刑事记录。 对一个靠承接政府项目吃饭的顾问来说,安全审查、投标资格、出入境,以后处处都可能卡在这四个字上。

顺带提醒开公司的老板,公司没拖欠的GST/HST,董事个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交不上,董事个人掏。钱从你手里过,你就得对它负责。收到的HST,最好单独存一个账户,别跟日常开销混在一起,不然花着花着就”忘了”它不是你的。

就算钱一时交不上,HST税表也要先交。不报和晚报是两回事、CRA来信催别装没看见。这个案子里,”多次催缴不理”就是”明知故犯”的关键证据之一。

本文依据 CRA 2026年10月公布的记录整理,仅作普法分享,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

原文:Federal consultant faces consequences for failing to remit GST/HST collected from cl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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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