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们讲了夫妻之间、以及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赠予的税务后果,这一篇继续。
🎓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赠与 🎓
一旦子女年满18岁,归属规则将不再适用。从成年后开始,资产收益由子女自行申报,父母就不用再承担税务责任了。
例子:房产赠与成年女儿
- 背景:大卫以40万购入一套房产,涨到70万时赠与给成年女儿,并通过律师完成了产权过户。
- 税法视角:
- 增值申报:此交易视同按“市价”发生,因此30万的增值由大卫申报。如果房产是大卫的主要住宅(Principal Residence),他可通过 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 不交增值税;否则则要缴纳相关税款
- 子女接手成本:女儿接手的成本为70万。若接手后,房子也被用作女儿的 principal residence,那么未来增值也免税;若用于出租,则租金和增值都由女儿申报
父母借款给成年子女
如果父母将一笔钱借给成年子女用于投资,意图将收益转嫁到子女名下,目的就是为了避税,这种操作大概率会被CRA盯上。
结果: 投资的利息依旧回溯到父母名下;增值部分可以由子女报税。
特殊情况,归属原则失效
如果父母或子女其中的一方去世,或赠予方成为了加拿大非税务居民,归属原则会自动停止,收益从此归子女申报。
⚠️⚠️⚠️低价转让的税务陷阱⚠️⚠️⚠️
低价转让常被误以为是“聪明又省税的操作”,实际上却引发了双重征税。
例子:大卫“低价卖房”
- 背景:大卫以40万购入一套房产,现在市价为70万,但他以45万的“低价”出售给女儿,试图通过只申报5万增值来少交税。
- 税法视角:
- 卖方视角:大卫的转让仍被视同按市价70万发生,他要申报30万的增值
- 买方视角:女儿的接手成本却只允许按实际支付的45万,未来出售时的增值部分将更大,税负更高
结论:CRA通过设计这类规则,让低价转让成为“双输”的操作,绝对不建议尝试。
🛡️如何规避归属规则?四个办法:
- 按市价交易:
夫妻之间若按市价转让资产,后续收益不再回溯到原持有人。 - 使用税务优惠账户:
大卫买Spousal RRSP 或给太太存TFSA,这类账户产生的收益不发生归属。 - 分居或离婚后的转让:
根据分居协议(Separation Agreement)或法庭命令(Court Order)进行的财产分割,则后续收入和增值不适用归属规则。但这类操作需要注意几个关键: 分居状态必须持续 – 如果双方在分居后又复合,尽管资产转让是基于分居协议,税法仍会恢复“归属规则”,导致原持有人需要为后续收益和增值报税。比如:大卫根据分居协议将房子转给太太,后来双方复合。在正式离婚前,太太将房子出售,增值将追溯到大卫名下交税。提交 Joint Election 声明 – 为确保资产转让后收益不再归属原持有人,双方要提交Joint Election,明确未来的资本增值与原持有人无关。如果未提交,资产的后续收益和增值仍可能回溯至原持有人,即便转让行为符合分居协议。在分居协议中添加条款 – 有经验的家庭法律师通常会在分居协议中加入明确的一条:离婚后产生的税务责任由谁承担,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税务问题产生的争议,并保护双方利益。关于离婚的税务,请看另一篇 离婚前,为什么你一定要见见会计师? - Prescribed Rate Loan:
将资金借给家庭成员,按 CRA公布的 Prescribed Rate 收利息。Prescribed rate 是CRA规定的,每季度在官网公布。怎么操作呢?
比如,大卫有30万积蓄,如果他直接投资,因其高收入,收益需要交高额税款。而他的太太没有收入,若能以她的名义投资,将节省不少税。但问题是,按照归属原则(Spousal Attribution Rule),夫妻间直接赠与产生的投资收益会追溯回赠与方,也就是大卫。这时,大卫利用了一种合法规避归属规则的方法:Prescribed Rate Loan。
- 借款协议
大卫以 CRA 当季度公布的 Prescribed Rate 1%,将30万借给太太,并签署正式借款合同,明确利息及还款条款。 - 投资操作
太太将这笔借款用于投资,投资产生的收益完全归太太,由她报税。 - 支付利息
太太在次年的1月30日前支付 1%($3,000)的利息给大卫。- 大卫的税务处理:收到的利息需报为个人收入
- 太太的税务处理:支付的利息可作为 Carrying Charge 抵扣投资收益
- 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锁定在签约时的 CRA 公布的利率,即使未来利率发生变化,合同仍按1%执行,不会受影响。
- 借款协议
这个办法同样也适用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借款。
注意事项
- 利息支付期限严格
必须在次年1月30日之前支付利息,即使晚一天也会触发归属规则。 - 账户分开管理
俩人各自使用独立账户操作投资及利息支付,确保资金流向清晰,以防审计时引发争议。 - 长期锁定利率
借款合同利率按签署时 CRA 公布的利率锁定,不随未来利率变化而被调整。因此在低利率时签约最划算。
最后记住:理财的关键,不是钻空子,而是研究规则、用好规则!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