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客户说”公司投资赚了钱,想知道要交多少税”,我都咯噔一下。
倒不是钱赚得太多让我紧张,是因为我太清楚接下来一定会经历的标准流程:被动收入税率 50.17%,然后客户立即炸毛” 咋这么高?让CRA拿走一半?这也太黑了吧…
每次我都得先吸一口气,慢慢解释:
这50.17%,听起来高,但它不是CRA永久收走的税,这笔钱里有一大块其实是你”押”在CRA的押金,迟早能拿回来一部分。
这篇就用最直白的方式,把这件“押金”的事讲清楚。
50.17%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公司的”被动收入”,比如出租房收的租金、股票分红、利息、炒股赚的capital gain… 这些收益跟正常做生意赚的 active business income的税率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被动收入这边,联邦基本税率是38%,先减掉 10%的 federal abatement, 然后再加一笔专门针对被动收入的”附加税”,叫 additional refundable tax,税率是10⅔%,加完之后联邦这头就是38.67%,再加上安省自己的 11.5%省税,最后得出 50.17% 这个数。
听到这儿,很多人已经气愤填膺,那不是一半都给了CRA? 别急,继续看。
这笔税里有一部分是存的押金
50.17%里那个”专门针对被动收入多收的部分”不是白收,而是先存进一个专门账户,叫 RDTOH (Refundable Dividend Tax On Hand)。
实在不明白的,你可以把它想象成租公寓时租客预付的押金:
房东先收走一笔押金,但其实并不是房东已经赚到的钱。等租客退租、确认没弄坏什么,这笔钱、或其中一部分就会原路退回给租客;
CRA处理被动收入这50.17%,逻辑几乎一模一样:先”押”住一大笔,等公司把钱以”分红“的形式分给股东的时候,再把这部分还回来。
能退多少?
退这50.17%里的 30.67%, 实际净税才19.5%!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有10万的被动收入,当下就要交$50,170的税,这笔钱里大约$30,670会先存进RDTOH这个”押金账户”,剩下约$19,500才是真正一去不回”实税“。等公司决定把钱分给股东的时候,每分出$2.61 就能从CRA手里申请退回$1。
这个换算比例,来自一个固定的退税公式:分红退税 = 已派发的分红 × 38⅓%
换句话说,如果公司能分红10万出来,那它就能把那$30,670的押金整笔要回来。这时,股东拿到手的,是公司层面交完税、又拿回一部分退税之后的钱。但别忘了, 这笔分红进了股东自己口袋之后,股东个人还要再交一次个人税。
所以,完整的链条是:
公司先交税→CRA押一部分→分红时退还一部分给公司→ 股东个人收到钱再交个人税。
一环都不能跳过,但也没有哪一环是被白白多收的。
为什么非要这么绕,就不能直接收个低税率吗?
这就要说到这套规则背后真正的用意了。
设想一下,如果公司炒股、收租金的税率,跟做生意赚的 active income 一样低(安省目前12.2%),会发生什么?
所有手头有闲钱的人都会开一家公司,把自己个人的股票账户、理财账户统统塞进公司名下,永远不拿出来,靠着公司的低税率”避风港”理财,这可比个人直接炒股划算太多了!
政府又不傻,当然不能开这个口子,小生意低税率本来是为鼓励大家”真正做生意、创造就业”的,不是鼓励大家”把钱放进公司炒股避税”的。
所以,税法干脆把被动收入单独挑出来,先按一个很高的税率收一笔,等钱真正从公司流到个人手里、走完”分红+个人税”这条完整路径之后,让你最终交的总税,跟你当初直接拿自己的名字炒股、拿自己的名字收租所交的税大致拉平。 这套思路叫 integration (整合),说白了就是,不管你是借公司这个”壳”去投资,还是直接拿个人名义投资,最后给政府交的总税必须差不多,谁也别想钻空子占便宜,但也绝不会让你被多收一道税。
必须说清楚的边界条件
提醒一句:
这套退税机制不是无条件的,它有一个硬性前提: 公司得真的把钱以分红形式发出来,CRA才会把 RDTOH 那部分退给公司。
如果这笔钱永远留在公司、一分分红都不发,那这部分退税就一直”押”在CRA那儿;等哪天分红了,再退;所以呢,这笔押金不会消失,是”你不动、它就不动”的状态。
至于具体什么时候分红、分多少、配合什么样的架构去分,还是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单独规划。看完这篇文章能少点焦虑,但不代表适合自己上手操作。
下次再有人跟你说”公司被动收入交50.17%的税,太亏”,你可以告诉他,这笔钱没真流失,是先存了一笔押金在CRA那,分红就能拿回一大截,没那么惨。不然,那些富豪为啥都不用个人,而是层层架构搞一堆公司做投资呢?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请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人的税务情况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