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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税收抵免 – disability tax credit – 怎样用来减税?

果然,最近书读得太多,近视越来越严重了。我摘下眼镜,老公躲在二楼在电脑上是工作还是偷看小电影,我大体是看不清的,这让我十分焦虑。

近视算残疾吗?

我赶紧去搜加拿大残疾鉴定标准。结果某论坛上一个帖子回我,”同情你的处境。你应该能够获得残疾税收抵免 “,还贴心地提供了链接 Disability amount (for self)。

我谢谢你。

为了确认自己是否从此能享受这项税务抵减,我做了一些功课,分享给有需要的小伙伴:

Disability tax credit (简称”DTC“)

申请条件

  1. 有残疾,限制了走路、听力、说话、视力、穿衣、吃饭、排泄、思维等基本生活能力的至少一项
  2. 这种基本生活能力的的丧失必须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状态(severe and prolonged impairment);长期指持续12个月以上
  3. 程度要严重,意思是即使在治疗和使用医疗辅助器械的情况下,病人依旧有90%以上的时间,个人生活不能自理
  4. 医护人员要详细填写T2201 表的Part B 并签字。仅凭病人自述或病人子女要求,CRA是不认可的,必须有医生的专业诊断和签字

人年纪大了,有几样基础病、比如眼花、耳背、爱忘事儿、装了心脏起搏器尚维持正常生活的,在CRA眼里这些都不算什么,不符合DTC的条件。

我呢,戴上眼镜后(眼镜也该算一种医疗辅助器械)的视力能矫正到正常,人类的基本生活那几项都还可以顺利完成,想必是不符合条件的。后来,文学城上我又找到一个帖子印证了我的判断,说如果戴上眼镜还找不到厕所的,那才算残疾人。

这下放心了,我不残疾!

然后,有点儿怅然若失。

对于到底什么才算残疾,不同级别的政府有不同的定义。所以,那些满足拿 CPP disability benefit 的、或已经拿着保险公司的 long-term 或 short term disability 钱的,并不意味着能满足 DTC 的条件。

如果在12个月内去世了的,只要医护人员在病人在世时就填了T2201,证明那时的残疾程度已经导致不能自理,并预期可达12个月以上,CRA也会批的。

如何申请DTC

申请 DTC 要用T2201表,英文是 Disability tax credit certificate,什么时候提交给CRA都可以。建议税季到来之前申请,批准后方便在报税时直接用。

Part A 填残疾人的个人信息, Part B 必须由医护人员填。医生帮填 T2201 如果收了费,这费可当作医疗费(medical expense)申报。

有 My Account 的可直接进去申请,online审批比纸质的快。如果忘了提前申请,直到报税时才想起来,可同时提交T2201和税表。CRA通常会先审T2201,再审税表。

T2201一旦被CRA批准,只要情况保持不变可以年年用, 不必再每年重新申请一次。

批准后,能减多少税?

DTC 是个 non-refundable tax credit,  也就是论坛帖子里提到的“税收抵免”。联邦和省都有这类税收抵免,但这个东西不是直接拿来减税玩的,还要乘以最低的边界税率。

联邦的最低税率是15%,安省5.05%,合计20.05%。

DTC的抵免额由政府规定:2023年联邦为$9,428, 安省为$9,586,未成年的还有额外补贴。2023年联邦给了$9,428的抵免额度,乘以15%,可省 $1,414的联邦税;安省给了$9,586的额度,乘以5.05%,最高可省$484的安省税。二者合并,一个成年人差不多可以省下 $1,500 ~ $2,000的税了。

如果利用DTC把这一年该交的税都抵完了还有得剩,这些剩余就作废了不能延到下一年。如果本来就没税要交,DTC不能给你退税。

申报DTC

  • 残疾人本人用,填在 Line 31600
  • 转给配偶用,填 Line 32600
  • 转给其他家人用,填 Line 31800

DTC转给家人

如果残疾人自己用不上DTC,是可以转给配偶或家人的。

配偶既包括法律上正式结婚的,也包括同居伴侣;家人则必须是一直照顾持续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所需(食物、住所和衣物)的人。如果只是偶尔请残疾人吃顿饭、送个礼,那是不算的;残疾人必须真的靠这种支持过日子,才叫“依赖”。家人可以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孙辈、兄弟姐妹、叔姨舅姑、甥男侄女,总之要沾亲带故。如果残疾人有社会救济和其他资助,家人必须要证明救济和资助不足以维持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所需,必须依赖家人的这笔额外支持才能生活。

配偶优先 – 如果残疾人有配偶,通常DTC优先由配偶申报。哪怕配偶并不照顾残疾人,一直是其他家人在照顾,这种情况家人也不能“越级”申报。税务上,配偶的地位很特殊,有优先权。只有俩人分居了,分居的配偶才会失去这种优先资格;

家人 – 其他家人如果打算使用DTC则必须先申报 eligible dependent tax credit 或 Canada caregiver credit,然后才能使用 DTC。比如,一个残疾的孩子由离异的父母轮流照顾,  共同监护,那么只有申报了eligible dependent credit 的这一方父母才有资格申报 DTC。

想把DTC转给家人用的残疾人,可在T2201 上指定转给哪个家人(Part A question 2),  和这位家人是什么亲属关系、提供家人的SIN、是否住一起、家人都提供了哪些照顾,最后家人签字。如果忘了指定,可单独给CRA补交一份书面申请。

如何追溯往年的 DTC?

在 T2201 表的 B 部分,医生会说明残疾的起始年份。DTC资格可以追溯到无限年前,但CRA只能重新评估过去十年的税务记录。也就是说,如果在残疾发生当年就有资格申请DTC,但没能及时申请的,十年内补都还来得及。可以要求一并调整过去最多十年的税表,CRA 会重新评估符合资格期间的税,直接一次性发放退税。

追溯十年能拿回多少钱?

  • 成人每年大约 $1,500-$2,000,追溯十年最多能拿到 $20,000
  • 孩子每年大约 $3,000-$4,000,追溯十年最多可高达 $40,000

具体金额因省份和个人情况而异,想知道自己能拿多少?可以在网上找个DTC的计算器或用报税软件试算一下。

DTC 会过期吗?

会的。大多数 DTC 的批准有效期是 4-6 年,如果 CRA 认为残疾人的状况有可能改善,他们会在批复时规定年限;相反,如果他们觉得残疾状况不会改变,可能会永久批准。

能替已去世的家人申请 DTC 吗?

可以的。如果家人在过去十年内去世,还是可以替他们申请的。如果通过,遗产执行人可以要求调整已故亲人的 final tax return 和过去十年的税表,把这部分DTC用上。

以前被拒绝过,还能重新申请吗?

可以。提交申请没有次数的限制,被拒后可以上诉,也可以重新提交申请。不过,如果没有新的材料或没有健康状况显著变化,重复申请基本是浪费时间。


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