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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关于海外买家补报房租的新规定

本文的中心是CRA的两封信。先说第一封,2015年里,一对拿中国护照+加拿大visitor签证的夫妻找到了我,坐立不安地给我看了CRA给他们的信。他俩在加拿大买投资房好几年了,从不知道还要报税,以为外国人和加拿大税务局没什么关系。这让我很有些郁闷,因为根据CRA的规定:

  • 非居民在加拿大有房租收入的,须付25%的withholding tax
  • 支付房租者(通常为租客)或代理人须扣留并缴纳该withholding tax给CRA
  • 交了这25%,非税房东可以选择什么都不做,从此高枕无忧。换句话说,只要您认可交房租(gross rent)的25%为最后税款,就不用再报税。当然,税务局绝对不做亏本买卖。25%的withholding tax 意味着如果每月有2000块的房租收入,必须给CRA交上500块。
  • 如果您自愿选择报税,就可以按照扣除各种费用后的净房租(net rent)来交税了。很明显选择报税会省钱得多。
  • 如果自愿报税,则必须在收到房租这一年结束后的2年内提交s.216 税表。 若是没报或者报晚了,CRA不但不接受,还会直接按照 gross rent 的25%来收税,并加利息/罚金。

但我还是先安抚了他们,再为这二位补报了从购房出租开始到现在多年的税表。然后就是我和这对夫妻一起惆怅地等待着CRA的确认信和付款通知。

等啊等,直到日历翻到了2017年1月。在过去的两年里,CRA只有一句话:We apologize for the delay in processing your returns.

但是,以上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CRA终于给我寄来了第二封信,在信中愉悦地告诉我,现今政府对于先前未报/晚报的s. 216税表有了新规定:从即日起,CRA允许非居民纳税人有一次机会补报从前的section 216税表,无论多少年的,哪怕前面有10年没报过,现在可以一次性补齐。非居民房东只需缴纳这些年应交的按“净房租”计算的税款和利息就可以了。

诗经有云: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一样是貌似无期漫长的等待,古人教我们耐心二字。古时候的恋人终于等来了心上人,咱们也等来了第二封信好消息。敢于和CRA斗命长,斗到他们修改了政策,资产阶级就会取得阶段性的胜利!


马云,Carol Ma,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2006–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 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盟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Tax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方式:电话 416-890-1596;邮件 admin@jktax.ca;办公室微信 jktax-vi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