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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房也要交HST了?!短租的税务雷区你踩到了吗?

很多人觉得,只有买新房才要交HST,二手房交易是免税的。

这话乍一看没毛病,但法官会告诉你:关键不在于房子新旧,而在于你拿它干了什么。

举个例子

一套房,房主自住了4个月,剩下的8个月全在做短租。

  • 计算一下: 自住时间仅占 33%,剩下的 67% 全是短租
  • 税务后果: 这房子在税法眼里已经不是“家”了,而是“旅馆”,是商业物业。卖房时,得按售价缴纳13%的HST

法庭案例

一家公司在渥太华持有一套公寓长达 10 年。前9年里一直老老实实做长租;转折点在2017年,公司把公寓挂在Airbnb上做了14 个月的短租,直到2018年把它卖了。

公司觉得这是二手房,不涉及HST;结果,CRA一封信追讨7万多HST。

公司觉得委屈:“持有10 年,短租才14个月,占总持有时间的9.9%,凭什么算作商业物业?”

但, CRA认为, 出售之时是商业物业,属于 taxable supply,自然要交HST。

法官的“降维打击”

法官翻开了 Excise Tax Act, 简称 ETA,定下了几个硬指标:

1. 什么是“住宅综合体” (Residential Complex)?

根据 ETA 第123(1) 条,要想像二手房那样免HST,它必须主要用于“个人居住”。

如果房子像酒店一样,提供家具、水电、网络,还专做短租(租期少于30天),那它就不是“住宅”了,而是商业性质的“应税供应”(Taxable Supply)。简单说,税法不看你持有多久,只看它现在像啥,  像家还是像旅馆?

2. “用途改变”的致命伤 (Change in Use)

这是很多房东忽略的ETA第206条。这条规定:

当物业的用途从“非商业活动”(如长租)转变为“商业活动”(如短租)时,税务上视同按市场价把房子“重新购入”了一次(Deemed Supply)。

公司股东辩解:

整个持有期短租只占9.9%,按ETA第197条,这种“小改变”不算事儿,不应影响大局。

法官认为:

从挂上 Airbnb 平台的第一天起,这套公寓的税务身份就被重置了。所以,不能按10年的总持有期来算比例,而要看最近一次“视同购入”后的用途。在这个案子里,由于卖房前的最后一段日子全是短租,租客大多只住一晚,公寓提供家具、暖气、空调、水电、网络,像极了小旅馆。既然卖旅馆要交HST,卖这公寓也一样。它就是 commercial property!

法官还列了免HST的三个硬条件:

  1. 房产必须是“住宅综合体”(residential complex),主要用于长租或自住
  2. 卖方不能是建筑商
  3. 卖方从未申报过ITC

这个案子闹得律师们把大腿都拍青了:持有10多年,竟栽在14个月短租上!

所以,现在我学到了,不是所有二手房出售都免HST,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总结一下HST要点:

  1. 新房:卖新房铁定交HST,没商量
  2. 大翻新:房子改动超90%,视同为新房,也得交HST
  3. 申报ITC:不管新旧,只要申报过ITC了,出售时必交HST
  4. 自住加短租:自住时间少于一半,还掺短租,出售时也要交HST

只要是以盈利为目的做了短租,即使没开通HST号,卖房时也逃不过HST;有了HST号的,即便只是偶尔做短租并且没有盈利目的,也得老老实实收HST。

生活中,总有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改变,却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在税务世界里,细节决定成败。这个渥太华房东的案例,即便到了2025年联邦上诉法庭(FCA)依然维持原判。这说明CRA和法庭在“短租和HST绑定”这件事上,态度是非常坚决的。

投资不易,每一步都需谨慎而行。

案例源自:1351231 Ontario Inc. v. His Majesty the King (2024 TCC 37) 

这个案子原审是加拿大税务法庭(Tax Court of Canada)的判决,焦点是那套公寓因为短租Airbnb,转成商业物业,卖房时得交HST。案子后来上诉到联邦上诉法庭(Federal Court of Appeal),结果呢?上诉在2025年被驳回了,原判维持。简单说,CRA赢了,卖家还是得交那笔HST。

上诉案的全称是 1351231 Ontario Inc. v. Canada (the King), 2025 FCA 53,发布于2025年3月4日。上诉法官确认了税务法庭的观点:公寓用途从长租变短租后,就视同商业活动,卖时适用HST。没啥大翻盘,细节上基本沿袭原判。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