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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债未清,去世时还欠着一屁股债,怎么办?

债务 ≠ 继承

首先,有个重要的事:遗产里的债务不用“继承”。

在安省,如果你是逝者的家人,除非你是某项债务的共同签署人或担保人,否则你并不需要负责偿还逝者的生前欠债。不过,有些债主可能会尝试联系你或遗产执行人来讨债,但你没有义务帮还,没有“父债子偿”或“夫债妻还”这回事。

注意,债务不会因为人去世了就“蒸发”,实际上,清偿债务的责任在遗产本身。只有在所有债务清偿完毕后,受益人才会继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财产。

1. 债务都有哪些?

先搞清楚,债务分两种:

  • 有抵押债务:像房贷、车贷,这些是用房子、车子当担保的,是有抵押的
  • 无抵押债务:信用卡欠款、私人借款,欠CRA的税,这些是没抵押的

根据《安省遗产管理法》- Ontario Estate Administration Act,不管是哪种,遗产执行人都有法律义务确认债务,并按规定的顺序安排还款。如果发现欠债比资产还多,这就是“遗产破产”。

2. 债务到底怎么还?

关键看遗产够不够。如果够,一定要按照规定的顺序来,否则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 丧葬费:人走了得体面,这笔钱是第一优先级!《安省遗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丧葬费是最高优先级的开支之一
  • 管理费:接着是遗嘱执行、律师费、遗产认证费,这些都是处置遗产的必要开支,得优先从遗产中扣
  • 有抵押债务:然后是房贷、车贷,有抵押的,先还
  • 无抵押债务:最后才轮到税债、信用卡账单、医疗费账单等。CRA的税在无抵押债务里排第一位,不要试图赖

3. 遗产不够咋办?

如果遗产不够,那就按比例还债,剩下的债务只能算了,债主自认倒霉!

好消息:遗产的继承人不用拿自己兜里的钱来还债!安省法律明确规定,逝者的债务只用遗产偿还,超出部分一概不用负责

4. 执行人& 继承人:谁负责啥?

  • 执行人:说白了就是遗产的“总管”。负责清点资产、偿还债务、分配遗产,但不用掏自己的钱还债。一定要记住,先还债,再分遗产,这个顺序绝对不能颠倒。债务形式多样,执行人在还债时,务必遵循”公平原则”。偿还时,必须保证“一个也不能少”,不能偏袒某一个债主。所以,务必先确认遗产里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或这些资产是否可以及时变现,用来还债。如果遗产全卖了还不够还债的,那么执行人一定要小心,尤其不要在付清欠税之前偿还其他债务,否则可能被CRA追责遗产中的欠税,导致执行人个人受牵连。
  • 继承人:债务还清了才可以继承遗产,剩下的才是你的。

遗产不够还债时,千万记住这些:

  1. 先还税,再还其他:比如CRA的税,在无抵押债务中的优先级最高,特别是HST、payroll tax 甚至可能高于部分有抵押的债务
  2. 公平原则:每个债权人都得按比例还款,别偏袒某一家
  3. 资产变现有讲究:如果遗产中有房子或车子,优先考虑它们是否能及时卖掉来还债

遗产破产时的三条黄金规则:

  • 不要着手管理遗产,也不要对外宣称自己是遗产执行人
  • 如果被指定为执行人,直接放弃这个身份
  • 把遗产交给破产管理人!

遗产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会清算所有资产,但留给继承人的,基本是“0”。

人生说到底,拼的就是规划。不管是财产还是债务,都是对家人的一份责任。趁活着的时候理清楚,才能在离开的那天,心里不留遗憾。适当买点保险、做好规划,别觉得麻烦。毕竟,好好活着是责任,体面离开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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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