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的大卫去世了,留下一份遗产,里面房子、股票、基金、现金全都有。
继承人里有一位常年住海外,是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
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没遗嘱的按安省法定顺序分配遗产。
这时,CRA来了,先认识认识。
CRA凭什么管分遗产
在税法眼里,非居民从遗产里拿一笔”资本分配”,不叫领钱,叫”继承人处置了自己在遗产里的权益”,相当于把自己那份”卖”了。
如果这份权益偏巧属于 Taxable Canadian Property,简称“TCP”,就会触发税法 Section 116,非居民继承人必须跟CRA申请一份“合规证书” –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才能拿钱。
不是所有遗产份额都是TCP
什么是TCP呢?
规则是:在过去60个月内,你这份权益超过50%的价值来自加拿大房地产、资源、或林业资产的,才算TCP。
举个例子
莎莉2024年在多伦多去世,遗产总价值200万:北约克的房子120万,金融投资和现金80万。儿子常年住在新加坡,是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
算一下:房子占遗产总价值的 120÷200 = 60% 超过了50% 中线,所以儿子在遗产里的权益符合TCP。给他分钱前得走Section 116流程,申请合规证书。
反过来,凯文的遗产是150万的股票加50万现金,也是200万总值,但里面没有房产。房产占比0%,因此不是TCP,非居民女儿直接领钱,Section 116全程不出场。
关键陷阱:卖了房也逃不掉
如果执行人在2025年把莎莉的遗产房卖了,现在遗产里躺着的全是现金,再分给她儿子呢?
还是TCP,因为规则看的是”过去60个月内任一时点“。
房子占比曾经超过50%,这个“前科”要背满60个月。也就是说,要到2030年之后,这份权益才洗脱TCP身份。所以”我分的是现金不是房子,跟section 116没关系”是新手执行人最容易犯的错。
CRA看的不是继承人手里最终拿到什么,而是这份权益的价值曾经从哪来。
发错钱,执行人得自己赔
如果是TCP,执行人在没拿到CRA的“合规证书”的时候就把钱发给非居民, CRA根本不需要飞去国外追,而是直接找执行人,让他个人把分配全额的25%交上。
注意,是全额的25%,不是增值的25%。
如果给非居民继承人分了100万,则执行人交25万。
所以,正确姿势是:
分配前,由非居民继承人向CRA提交“合规证明”申请。实操中,一般是执行人找会计师办理,按预估收益的25%预缴税、或提供担保,等CRA发了certificate 之后再分钱。
如果遗产要分三年,难道申请三次?
这正是2025年6月STEP Roundtable上大家问CRA的:能不能只申请一份,管未来好几年的分配?
CRA答:能。
一份申请,按未来预计的总分配额申请。
CRA审完材料、收到预缴税或担保后,发 certificate, 上面会写着一个 certificate limit(证书额度)相当于给这份遗产办了张限额卡。只要接下来的分配加起来不超过这个额度,随便哪年分、分几次,全在保护范围内。
当然CRA留了后手,如果实际分配跟当初估的分配额度对不上,那么就必须再交一份修订版的申请,补税或补担保,最后CRA发终版的合规证明。
这事的本质,是CRA跟大家交了底牌:我不在乎你怎么分、分几年,我只在乎税是否到手。把税用一个”证书额度”锁死之后,剩下的随便你安排。
以前:每分一次 → 申请一次 → 提心吊胆一次;现在:申请一次 → 额度之内 → 多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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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