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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如何抵扣?(第二集) – 用途清晰, 利息一分不浪费!

第二集上线了!

第一集 里我们聊了贷款利息怎么抵扣的基本概念,这集接着深挖:关于借款用途!

借款必须“用于产生收入”?

是直接用?还是间接用?是借钱那一刻就要用来挣钱,还是说现在这笔钱的用途更重要?

直接用途 vs. 间接用途

这个话题,得从1987年的经典案例 Bronfman Trust 说起,直到现在CRA还老把它拿出来当例子。

加拿大高院当时说的很直接:“想扣利息?追踪借款的具体用途吧!”

意思很明确,纳税人有责任证明借来的钱是怎么花的,而且必须能对上符合条件的用途。接着在 Shell 一案中,高院又补了一刀:“如果能找到借款和合规用途之间的直接联系,那钱才是用来挣钱的。”

总结下来,借款和用途之间的直接联系很重要间接联系别乱碰,能直接的就不要间接。虽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法院接受“间接用途”。不过,这种还是比较少见,属于“碰运气”的范围,普通人还是别想太多。

其实,大家只要记住一个简单粗暴的原则:借款的去向要追踪得清清楚楚,越清楚,抵扣利息越顺利。 你得能从头到尾解释借的钱具体花到什么项目上了,这个项目是不是符合税法的要求。要是钱的去向绕来绕去,自己都说不明白,那大概率利息是抵不了的。

借款用途不对,还能改吗?

有些借款,刚开始用途不对,比如像大卫那样,用借来的钱买了个自住房,和“挣钱目的”没搭上关系。但,还是可以通过“借款重组”给它洗个底,让它变成符合条件的直接用途。

例 1: 艾琳名下有一大笔股票,她还贷款买了套自住房。贷款的直接用途是用于购买自住房了,没有“赚收入”这一目的,利息不能抵。但架不住艾琳聪明啊,她这么操作:

  1. 卖股票:她把股票卖了,把钱拿去还清了房贷
  2. 再借钱买股票:再抵押房子,套出一笔钱,用这笔新借来的钱重新买回股票

这么一通操作,新借款的用途就变成了投资股票,有了”赚收入“的目的,钱的去向也符合“直接用途”,利息就能顺利抵扣了。

如果觉得重组借款太麻烦,还有个简单实用的方法:现金隔离法 – Cash Damming。核心很简单:分开账户,分清楚钱是哪来的、花在哪儿,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例 2:ABC公司开了两个账户:账户A只用来存借来的钱;账户B用来存经营收入和其他非借款的资金。通过隔离,公司不仅让借款用途清晰明了,还避开了不必要的麻烦,CRA想查也挑不出毛病。

首次用途 vs. 当前用途:

在税务世界里,借款的用途至关重要,但CRA到底是看借款的最初用途,还是看当前用途呢?

答案:看当前用途!

多个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案例,比如 Canada Safeway、Bronfman Trust 和 Shell,都强调了一点:不看最初用途,只有“当前用途”才是决定利息能否抵扣的关键。

如何追踪当前用途?

如果你借钱买了一个资产,后来卖掉,拿这钱买了另一个资产,那借款的用途就转移到新资产上了,钱的去向一目了然,正如 Tennant 一案中的结论:原来的资产处置后,所有收益都用于购买新资产,那么借款的当前用途自然就与新资产相关。

例 3:凯文跟父母借钱买了出租房A,目的是用它赚租金;几年后他卖掉房A,用卖得的钱又买了房B;这种情况下,借款的当前用途直接转移到了房B上。只要房B也是用来赚租金的,他给父母的借款利息就可以扣除。

当前用途不是“收入用途”怎么办?

如果借款的当前用途不再与收入挂钩,比如换成了自用或其他非收入性质的资产,可能会触发税法中的 “Disappearing Source Rules“,这部分内容,你一定要看 第三集 – 投资翻车,利息还能继续扣?税法冷知识救你一命。

核心总结:当前用途第一位:原来的用途不重要,现在的钱花在哪儿了利息就在哪儿扣,CRA只看当前;借款用途路径清晰:尤其是涉及资产置换时,要确保资金流向明确,无缝对接。

那么,多个资产替换时,借款用途怎么分?

用借款买的一个资产被置换成多个新资产,税法允许灵活分配借款用途。简单说,就是根据置换后每个新资产的价值,按比例分配借款金额。

举个例子

莎莉借了10万块钱买了基金A,后来,她卖了A拿回了10万,用这笔钱买了基金B(6万)和基金C(4万)。也就是说,B占60%,C占40%,那么,这10万借款的当前用途里有60%的去向是B,40%的去向是C,利息也要按这个比例各自冲抵。

ABC公司跟银行借了100万买仓库,后来把仓库卖了150万,公司用这钱又买了两处商业单元,一个价值120万,另一个价值30万。公司可以选择将这100万的借款全部分给120万的新单元,因为它的价值超过了借款总额,这样整个100万借款的利息都可以冲抵这套单元上的租金;当然,也可以选择把30万的借款分配给价值30万的单元,70万的借款分给价值120万的单元,然后按这个比例各自冲抵。

有时候,用借款买的资产经过置换后,新资产的总价值反而比借款金额低。这种情况下,就要按新资产的相对价值比例对借款进行分配。比如,还是ABC公司借100万买仓库,但后来只卖了80万,它用这80万又买了两个小单元,一个价值60万(占75%)一个价值20万(占25%)。那么借款中的75万可以分给60万的单元,另25万分给20万的单元。所以,哪怕资产缩水,只要比例分配清楚合理,照样能抵扣利息。

灵活分配的好处

  • 满足不同需求:可以根据税务规划的需要,自由调整借款分配到不同资产的比例
  • 适应复杂情况:对于资产置换成多个新资产的情况,让追踪用途变得更简单
  • 确保扣除最大化:只要新资产符合扣除条件,灵活分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利息抵扣

无论是简单的资产置换,还是多个资产的分配,核心原则都只有一个:借款的用途一定要能追踪清楚! 越清晰,扣利息越顺利。

下集预告:“消失的来源规则”(Disappearing Source Rules)。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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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