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all, trust a few, trust us.

为什么夫妻最好“一起报税”?

每年一到税季,总有小伙伴发来这样的灵魂拷问:

我们俩一定要一起报税吗?能不能各报各的?听说分开报更省税?

答案只有一个:

要、一、起!

加拿大夫妻或同居伴侣虽说必须各自提交自己的 T1 税表,没有“合并申报”这个概念。但,CRA会在后台自动联动夫妻信息,所以俩人的数据其实是被绑在一起的。也就是说,虽然表面上”分开报“, 但其实家庭是一个整体在算税,效果跟美国的”共同报“有点像。

那是不是“分开报”更省?

不存在选择问题,夫妻必须各自报,但系统会自动调整,让夫妻整体税负更合理。

1️⃣ Tax Credits 可在夫妻之间“共享”或“转让”

报税时,用不完的 tax credits 可自动转给配偶,  比如:

  • Basic personal amount – 基本个人免税额 (❌这个不能转,人人都有)
  • Spousal amount – 配偶免税额,✅高收入方可以报
  • Caregiver amount – 看护人免税额,✅可搭配 Spousal amount
  • Tuition credit – 大学学费, ✅学生本人用不完,可转给配偶或父母
  • Age amount – 老年免税额,✅可转给配偶
  • Disability amount – 残疾人免税额,✅可转给配偶
  • 分红转移 – 配偶赚的加拿大分红可以”转到“到自己头上报,这条鲜有人知

📌 记住:报税软件会计算并自动在夫妻之间分配这些税务抵扣额,让家庭税务整体最优。如果分开报,软件以为没人接手呢,你没用完的 tax credit 就白白浪费了

什么是 Spousal Amount(配偶免税额)?

如果你家有个收入低、或完全没收入的配偶,高收入方就能申报“配偶免税额”,帮自己减税。

申请条件?

只要满足下面三条,基本能拿下:

  • 你们是合法配偶或同居满12个月
  • 你有经济上的扶养责任
  • 对方净收入“net income“低于政府规定的免税额

能省多少税?

拿2024年举例,如果一方收入为0,自己的个人免税额用不上,全部转给配偶用, 可给配偶减少 $15,705 × 15% = $2,355 的联邦税;除了联邦,各个省份也有类似的优惠。所以合计下来,减税效果杠杠的。如果自己收入已经高于个人免税额了,那就没得转了。

大学学费 

家有在读大学的学生,别忘了大学学费也可以减税。孩子自己用不完的,可转给爸妈或配偶。谁的税率高,谁接手用,最大化省税。

分红转移

如果你有资格申报 spousal amount ,你就可以选择把对方赚的加拿大应税分红(dividend income)统统算到你自己的收入里。

注意,是“统统”!不能只挑一部分。不用特别去填什么表,直接在你的税表上把分红报进去就行。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是一种税务优化的小技巧,把配偶的分红收入算在自己这边,可能正好让你有资格利用“配偶免税额”或提高你可以抵免的额度。但!一定要算清楚,到底是“转了”省,还是“不转”省。

建议:用 CRA 官方的计算器,两种情况都试一遍,哪个省税选哪个。注意:分红能转,但利息支出不能转!聪明的你可能会问:那我配偶为了赚这笔分红,贷款付的利息能不能也转给我用?

答案是:不行!分红可以转,利息不行。配偶借钱去投资获得分红, 利息支出只能配偶本人用来抵减收入,就算抵不完也是 non-capital loss 只能配偶自己用,转不走。

自动优化

当前的各种报税软件,只要同时填写了夫妻信息就会自动帮你俩分配这些 tax credits,  计算最优的减税组合,  防止重复申报、漏报,省心省力,省税不费力。

如果硬要分开报呢?

可以,法律不拦着。但,尽管税表各自递交,里面的信息还是关联的,这叫“软绑定”。你分开报,配偶的收入信息也要填完整;要转 tax credit 、共享福利,必须有配偶信息的配合;所以,分开报税≠税务独立。有些情况下,分居、离婚,还有特殊税务规定。

古人说“共患难,亦共富贵”。

婚姻不是一个人的单打独斗,税务也不是。夫妻一起报,不止省税,更是一种经济上的默契与信任。下次税季别再各找各的会计师了 – 你提供一个人的信息, 会计师还是得回头问你要配偶那一份。缺了对方的税表,报不准不说,信息不对称还招惹CRA来查。

下次请手牵手,一起报,省心,省税,省烦恼。


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