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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汇出加拿大就安全了吗?

上个月收到一个问题,问得特别实在:”从中国往加拿大汇钱,我知道银行要上报,所以特别小心。那反过来呢?从加拿大往外汇,是不是就没人管了?“

从加拿大正规银行把钱汇到境外,不违法。 没金额上限,不用审批,也不用找人”帮忙”。

真正的问题不在”能不能汇”,而在于这笔钱会在几个系统里留下记录,而将来有人把这些记录串起来看时,你能不能解释清楚。

第一个系统:FINTRAC

FINTRAC是加拿大的金融情报机构,管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通过银行、汇款公司做单笔一万加币或以上的国际电子转账,机构就要向 FINTRAC 报告。汇出去、汇进来,都一样得报告。

那我每次汇九千呢?

规则里有合并条款:连续24小时多笔合计达到一万,视为一笔,也要报告。

特别提醒,”连续24小时”是滚动的,不按日历日。比如:晚上11点转一笔、第二天早10点再转一笔,日期是跨了,但中间只隔了11个小时,照样落在同一个窗口里。”跨午夜”和”间隔超过24小时”完全是两回事。

那,间隔超过24小时,是不是就躲过去了?

就这一条规则而言,是。但躲过的只是这一条而已。

还有一个东西,叫“STR”

这个很多人都没听说过,STR的全称是“可疑交易报告”- 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任何申报实体在有合理理由怀疑(reasonable grounds to suspect)某项交易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犯罪相关时,必须向 FINTRAC 报告。

  1. STR 完全没有金额门槛
  2. 没完成的交易也上报。 FINTRAC说了,所有提到”交易”的地方,都包含”已尝试的交易”。也就是说,你跟银行提出、但中途又说”不汇了”,如果已达到”合理理由怀疑”的程度,这一笔照样被上报
  3. 报送时限是”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

那么,哪些动作会把STR触发呢?这几类:

  • 刻意把一笔大额拆成很多小笔
  • 资金规模与你已知的收入、资产明显不匹配
  • 账户突然出现跟平时完全不同的大额流动
  • 刚 refinance拿到一大笔钱,马上就往境外汇
  • 交易的时间、金额、来源,跟其他已知情况摆在一起看,说不大通

上面每一条,出现了都不等于违法,更不等于银行看到一条就上报给STR。 法律要求的是达到”合理理由怀疑”,所以银行真正在看的不只是”你汇了多少”,而是这笔钱从哪来?为什么现在汇?汇给谁?整件事有没有一个能说得通的经济解释?

第二个系统:CRA

这一层直接关系到你的税,所以得多说两句。

先纠正一个很普遍的误会:CRA手上的数据,不是FINTRAC转给它的。税法里有专门条款立了一套向CRA申报的法律义务;

所以,金融机构有两套上报义务,一个报给FINTRAC,一个报给CRA,它们各自独立;但,为了不让银行把同一个活干两遍,上报时走的是FINTRAC的通道:一次提交,数据同时送到 FINTRAC 和 CRA。

报上去不等于你要补税,CRA拿到数据为的是做比对。

你申报的年收入八万,账上忽然出现五十万,然后这五十万很快又汇去了境外。那CRA 真正想问的不是”你为什么要汇走”,而是这五十万是什么钱?是工资?卖房款?公司分红?借款?父母赠与?还是以前没申报的收入?

这时候,举证责任就在你身上了。净资产评估(net worth audit)就是在这个框架下运作的,而“资金流向”就是净资产评估的核心素材。

第三个系统:带现金出境?

“那我不走银行,我把现金带出去。”

每年都有人这么想,每年都有人在机场把这个想法整明白。

  • 出入加拿大时,携带的货币及金融票据合计达到一万加币或以上,须向CBSA(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申报

不是”最多只能带一万”,是带多少都可以,没上限。一万是申报门槛。CBSA官网都写了:对进出加拿大的金额没有限制,只是你要申报。

“金融票据”不只是指现钞。 股票、债券、银行汇票、支票、旅行支票,都算的。

带现金过境不申报会怎样?

  • 第一步是先扣下来。边境官员只要有合理理由认为你违反了申报义务,就可以当场扣押
  • 第二步是看你能不能把它赎回来。交了罚款可以拿钱走。但罚多少,取决于你在边境那十分钟里是什么表现

罚多少?

罚款不是一个固定的数,是按你带的钱的比例算的:

  1. 第一档:5%,最多罚 $2,500。这是给”老实人”的罚款,没啥隐瞒,被问就全说了,而且以前没犯过。带5万现金没申报,按5%算正好2500;带10万,5%本来是5000,但上限还是2500。所以金额越大,这一档越划算
  2. 第二档:25%。有隐藏,或说了假话、或从前也被扣过。带5万,罚12500
  3. 第三档:50%。在行李箱挖暗格藏钱,或你以前就曾因为藏匿、撒谎被扣过。带5万,罚25000

这三档罚款,前提是你只是”忘了申报”。一旦边境官员怀疑这笔钱是犯罪所得,那就不是”交钱赎人”了。钱没收,连谈罚款的机会都没,你得另开一个程序去打官司。

还有,CBSA收到的跨境现金申报资料是会提供给 FINTRAC 做分析的,所以”带现金没人知道”这个念头你可以放下了。

钱到了境外,加拿大也不是看不见

加拿大与中国签订了CRS, 两国之间有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机制,中国在2017年开始参与。

CRS交换的不是”每一笔银行流水”,它针对符合条件的金融账户,交换这么几样:

你是谁、你是哪国的税务居民、账号、账户余额、以及利息、股息这类收入。这些信息对CRA来说,够用了,因为它要的本来就不是流水,是线索。

常被漏报的T1135

加拿大税务居民在年度内任何时点持有的指定境外财产,成本合计超过十万加币的必须申报 T1135。

T1135 看的是你持有什么境外财产、成本多少,不是看银行转账的流水。

  1. 你把十五万汇给境外的父母花掉了,不用报,因为钱已经不是你的了
  2. 你把十五万放在自己名下的境外账户里,那就要报

漏报的代价,这里只说两个最狠的:

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虚假陈述或遗漏,罚款是较大者24000加币或财产成本的5%;还会把该年度的重估时效延长。

最后

三道关摆在一起看:

  1. FINTRAC 有你每一笔万元以上的跨境转账,可能还有一份STR
  2. CRA有自己独立的 EFT 数据,和净资产评估
  3. CBSA有你的现金申报记录

它们之间是通气的。

正规汇款不等于有问题,大额汇款也不等于违法。 卖房款、投资收益、工资、积蓄、公司分红、正常借款,走正规渠道汇出去,坦坦荡荡。真正麻烦是,来源说不清、目的说不清,或刻意拆分、走地下钱庄躲监管。最怕的是,突然 refinance 拿到一大笔,然后短期内汇往境外,而此时身上还挂着CRA或警方的调查。


能看到这儿的,都是真爱。感谢你花时间阅读,真心希望这篇对你有帮助!如果有用,欢迎点赞、收藏、转发 – 转发请带上我的名字。本文是基于我个人经验和理解写的,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的专业意见。每个人的税务情况各不相同,重大财务或税务决定,请咨询专业人士,或以CRA及政府官网的最新信息为准。税务政策更新很快,本文难以覆盖所有细节和变化。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与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八年,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 – 审计、调查、申诉裁决三个核心部门都完整经历过,深谙CRA的运作逻辑与执法尺度。。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创办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专注税务申报、税务争议解决与信托遗产规划。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