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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租房亏损20万,CRA能认多少?

这两年多伦多的房市,简直是一本行走的苦情剧。

前几天,大卫把持有六七年的出租房卖了,亏了整整20万。

郁闷之余,他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这20万,能不能全拿来抵我的工资?

能抵,但不是一整笔拿去抵。

因为,在CRA眼里,这20万不是一笔亏损,而是两笔;而且这两笔亏损的用法相差甚远。

一套房,在CRA眼里是两样东西

你觉得买的是一套房,CRA看到的是两样东西:

  1. 建筑
  2. 土地

房子就不用说了,建筑+下面的土地;即便是 condo 也有土地部分,虽然你连一棵草都没种过,但每个condo unit 都有整栋大楼所占土地面积的一个”份额“。

建筑和土地在税务上区别可大了:

  1. 建筑”可以折旧”,住宅建筑一般归 Class 1,每年最多能报4%的折旧
  2. 土地永远不能折旧,是 capital property

所以,购房时,成本要”拆分“成建筑和土地两部分;将来卖时,售价也要这么拆分。

拆的比例还必须”合理”。常用的依据有MPAC的评估、专业的房产估价报告、买卖合同里的信息等。一般来说,condo里土地占的比例很低。你想啊,一整栋楼占地面积有多大,那么多住户共同分摊这点土地, 摊到你家的“这份儿”能占多少?

这一拆分,20万的亏损就被分成两笔:

  1. 建筑上的亏损
  2. 土地上的亏损

建筑那份:terminal loss,可以全额抵

先说好消息。

大卫这些年来一分钱折旧(CCA)都没报过,建筑的未折旧余额(UCC)等于它的原始成本,原封不动地留着。这个价值不会消失,等到卖房那年才一次性体现出来。

关键:

  1. 每一处成本在5万以上的建筑,都要单开一个 Class 1 类别。所以就算你有好几套出租房,也是各算各的,互不影响
  2. 年底某个类别里如果已经没有资产,UCC却还有余额(折旧没折完),这个余额就是 terminal loss 可以冲抵当年任何其他收入

大卫卖掉condo,它那个建筑类别就被清空了。建筑对应的卖价减再去分摊到建筑里的佣金、律师费,低于UCC的差额就是 terminal loss。

Terminal loss 的厉害之处在于:100%可以抵工资、利息、生意收入等任何收入。当年收入不够抵的话,剩下部分变成 non-capital loss 可以往前3年、往后20年尽情使用。

所以,  没报折旧不吃亏,只是这份”礼物”晚到了几年,在卖房这年一次性清算。

土地那份:capital loss 只能抵 capital gain

再说不那么好的消息。

土地卖亏了,这个“亏”是 capital loss,其中 50% 算 allowable capital loss;这一半能抵 taxable capital gain,但不能抵工资。今年没有capital gain的话,可以往前3年或往后无限期,等以后卖了股票、卖了其他房产有了增值再去冲抵。

总之,terminal loss 今天就能帮你省税;capital loss 必须用在 capital gain 上。

举个例子

  • 买房总成本80万,按土地占20%、建筑占80%分摊: 土地16万,建筑64万
  • 卖价总共60万,扣掉佣金和律师费等卖房杂费,按56万,同样比例分摊:土地11.2万,建筑44.8万

结果:

  • 建筑:44.8万 – 64万 = 19.2万 terminal loss
  • 土地:11.2万 – 16万 = 4.8万 capital loss

这20万亏损里,19.2万是 terminal loss 可以直接抵其他收入;4.8万是 capital loss 要等有了 capital gain 才能用。

那我把土地比例写低,不就全变成 terminal loss了吗?

能想到这一层,说明你脑瓜够聪明。

可是,税法是比你更聪明的人写的,第68条要求”合理分摊”,不能随便调比例,否则CRA审计一来站不住。

建筑贬值、土地却升值了呢?

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卖时的评估报告确认土地价值16.8万、建筑价值39.2万。那么土地上就有了0.8万的 capital gain,而建筑上有24.8万的terminal loss。

那能不能土地的增值50%计入收入,建筑上的 terminal loss 全额用来抵扣呢?

不能。

税法也早想到了,人家设立了一条规定专门治这种情况的:

同一年出售建筑和土地时,如果建筑上有 terminal loss,土地的增值必须先挪去冲抵建筑上的 terminal loss。这么一来,土地上没任何 gain,建筑的 terminal loss 变成了24万。

注意,这条规定只允许把土地的增值拿去抵减 terminal loss,不把土地的亏损也挪到建筑上。

如果土地和建筑都是亏,就按原来的拆分各算各的。

最后

税表报亏,CRA是不开心了,所以亏损查的格外严。报税时但凡涉及亏损的,请把买卖合同、SOA、MPAC评估、估价报告,土地和建筑怎么拆分的,方法是否合理,这些文件务必都留着,一旦审计都用得着。


能看到这儿的,都是真爱。感谢 你花时间阅读,真心希望这篇对你有帮助!如果有用,欢迎点赞、收藏、转发 – 转发请带上我的名字。本文是基于我个人经验和理解写的,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的专业意见。每个人的税务情况各不相同,重大财务或税务决定,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或以CRA及政府官网的最新信息为准。税务政策更新很快,本文难以覆盖所有细节和变化。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与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8年,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 – 审计、调查、申诉裁决三个核心部门都完整经历过,深谙CRA的运作逻辑与执法尺度。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出任 Case Manager,2015创办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专注税务申报、税务争议解决与信托遗产规划。电话905-940-1999;邮件admin@jktax.ca; 微信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