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全年收入是0,还用报税吗?
这事儿每年都有小伙伴来问。
加拿大税法最气人的地方就在这儿:人是人,税号是税号,公司是公司。
躺平的是你,不是申报义务。
个人税:0收入,不是“必须”报;想领福利,就得报
很多人把“报税”理解成“给CRA交税”。
那,账上没收入,怎么算?
税法150条规定了谁要申报T1税表。严格来说,如果你全年真的是:
- 没收入
- 没税可交
- 没卖房、没卖股票
- CRA也没点名要求你报
那确实,可以不报。但,现实生活是另一回事。
因为加拿大的福利,几乎都是靠收入衡量的。
福利部门直接拿你的 T1 税表计算家庭净收入,然后决定发多少钱。哪怕0收入,想领福利,税表必须交。
常见的以“收入”为基数的福利,包括:
- CCB 牛奶金
- CGEB, 2026年起取代了原先的 GST/HST credit
- OTB 安省福利
- GIS 老人的低收入补贴
- CWB 打工人福利
而且,夫妻双方都要报税才可能领到福利。因为,CRA看的是“家庭净收入(family net income)”,不是你一个人的份儿。
所以现实中,在安省,只要你是税务居民,尤其家里有孩子、租房、交地税,哪怕收入是0,也建议报 T1。
每年的7月是福利重算月,如果CRA到那时还没收到税表,这些福利就给停了。好就好在如果后面补报,大多数情况下钱能补回来。
T1135 – 太容易被忽略
无论你今年赚没赚钱,收入全0,也不想要福利,但若境外资产成本合计超过10万, 必须报T1135,跟收入毫无关系。
所以,法律上的“可以不报”和生活上的“不报”,不是一个意思。
GST/HST 税表
GST/HST是商业税号。
如果你个人或公司已经跟CRA注册了GST/HST号,那它就是一个独立的申报义务。哪怕这一年根本没客户、没收入、没开出一张发票,照样要交一张全0的 GST/HST Return – 这叫 nil return(零申报)。
有些老板觉得今年没开张,一单也没做,反正不欠政府税,也就没报 GST/HST 税表。不是的,只要账号没关,还得报。
GST/HST的罚金
如果每个申报期的 net tax 都是 0 (没收取GST/HST,也没付出去的GST/HST),一般不会有迟报罚金,也没利息。
没罚金的原因:
- 迟报罚金:按欠税的金额算,即 1% 加上每月 0.25%,最多12个月。既然欠税为 0,罚款就是 0
- 利息:CRA只对欠税的金额计息,欠税为 0 自然没利息
但,如果你收到CRA根据第283条发出的正式催报信 – Demand to File – 还是不报,则每次罚 $250,这与欠税多少无关。这是0收入下最常见的罚款。
这里的重点不是你有没有赚钱,而是你的 GST/HST号还在。即使营业额掉到3万以下,这个号也不会自动注销,继续报。
想不报,必须正式关闭,并完成最后一次报税。
公司
公司是单独的法律主体。只要存续,每年必须提交T2税表。同样,没收入、不欠税,也得每年报。所以,千万别等CRA来催,老板要自己记得。
大多数公司必须电子报;该电子报却邮寄了纸质税表的,CRA会罚$1000,谁让你不合规?
T2 最易遇到的两个罚金
很多人以为,反正税是零,罚金也是零,没啥事。
不完全对。
罚金有两种:
- 过期未报的: 欠税并且税表还报晚了,罚金是欠税的 5% 再加每月 1%。如果税本来就是0,罚金通常也是0
- 不交税表: 每天$25,最少$100起罚,$2,500封顶。0收入的公司,往往就栽在这。不是因为欠税,是因为欠表
公司注册了GST/HST号的,GST/HST return 得照报,逻辑与上面相同。真不想报了,就走联邦和省的正式解散公司的程序,再跟CRA报完最后一期T2和GST/HST,就可以申请关户了。
提醒
最后要提醒各位老板,公司不营业了,不等于公司解散了;不报税,也不等于公司解散了。
解散是一套单独、完整的法律程序。公司当初在哪一级政府注册成立的(联邦或省),就要向哪一级政府提交文件,正式申请 dissolve,获得批准后,公司在法律上才算真正结束。在这之前,不管有没有生意、有没有收入,在政府眼里公司都一直”活着”,每年该报的公司税表、GST/HST申报,一样都不能少。
我见过太多老板以为生意停了,公司就”消亡”了,于是几年都不报。结果有一天突然收到CRA的估算,上面是一笔凭空算出来的欠税,还加上罚金和利息。到那时再补报、证明自己其实没有收入,花的时间和费用往往远远超过当初老老实实报零,或按规矩办完解散。
所以,公司不打算经营了,请把”关门”这事做完整。有始有终,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能看到这儿的,都是真爱。感谢你花时间阅读,真心希望这篇对你有帮助!如果有用,欢迎点赞、收藏、转发 – 转发请带上我的名字。本文是基于我个人经验和理解写的,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的专业意见。每个人的税务情况各不相同,重大财务或税务决定,请咨询专业人士,或以CRA及政府官网的最新信息为准。税务政策更新很快,本文难以覆盖所有细节和变化。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与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八年,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 – 审计、调查、申诉裁决三个核心部门都完整经历过,深谙CRA的运作逻辑与执法尺度。。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创办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专注税务申报、税务争议解决与信托遗产规划。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