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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高法会计官“ASCJ”, 这人是谁?

在安省处理遗产,除了法官、律师、遗嘱执行人之外,还有一个常被忽略但非常关键的角色—法庭的会计官(Accountant of the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简称 ASCJ)

第一次听说时,往往一头雾水:

  • 他是谁?
  • 为什么要找他?
  • 是不是又要交一笔钱?

今天我们就来拆解这个“神秘人”。

他是干什么的?

法庭会计官的职责,说白了就是法院的“钱库管家”

他的办公室设在多伦多,隶属于安省司法系统。主要任务包括:

  • 保管资金:如果诉讼中有钱要暂时交给法庭,比如遗产中属于未成年人的份额、诉讼和解、离婚财产分割、暂时冻结的资金,这笔钱都会存到会计官的账户

  • 投资与利息:这些钱不是死放着,会被存到低风险的投资账户,目的是保值增值,不会冒险追求高回报,直到钱可以合法地支付给应得的人

  • 支付款项:等到受益人符合条件时(比如未成年人满18岁)、或法庭判决下达明确了钱该给谁时,会计官就负责把钱打出去。如果需要提前用(如用于教育或医疗),受益人或监护人可以申请批准

换句话说,他们是法庭指定的“中立小金库”,确保钱不会被乱用、提前挪用、或被某一方私自动手脚。

为什么要找他们?

你可能会问:“既然有律师、有遗嘱执行人,为什么还要把钱交给会计官呢?”

你当然不会“主动找”,但当法律要求时,他们会自动介入。常见情况包括:

典型的场景有:

  1. 未成年人继承遗产: 如果孩子继承了遗产,但还没满18岁,遗产执行人不能直接把钱给孩子。这时,资金就要支付到法庭,由会计官保管

  2. 有争议的钱: 比如车祸赔偿或离婚财产,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或者两方打官司,钱到底该归谁还没判下来,那就先交到会计官那里“寄存”

  3. 没有合适的监护人: 如果遗产里有钱要给一个没有监护人的精神无行为能力人士(incapable),会计官也会介入

所以,找他们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

收费吗?

管理费,但不是额外向你个人要钱,而是直接从托管的资金里扣。

  • 管理费的比例有标准,一般是托管金额的一部分, 除了最初支付到法院的那笔钱, 资金进出收 3%,加上每年 0.6% 的管理费
  • 此外,会计官会给受益人托管资金产生的利息,当然也要扣掉管理费之后

所以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资金保管费 + 管理费”。

举个例子:

假如有10万块钱支付到会计官手里,他们每年会扣600的费用。相比私人信托公司,这已经很低了,但如果你想避免,可在遗嘱中设立私人信托让家人或专业人士管理。

未成年人的遗产必须交给他们吗?

大多数情况下,答案是 是的

根据安省 Trustee Act,如果未成年人要继承一笔遗产,而遗嘱里没有特别设立信托安排,也没有法庭正式任命的监护人,那这笔钱就必须上交给法庭会计官保管,直到孩子年满18岁才能发放。

  • 遗产≤35,000: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直接接收和管理这些资金,不需要法庭介入。只要提供简单的声明,遗产执行人就能把钱交给父母,用于孩子的福利
  • 遗产>35,000:这时,通常要支付到法庭,由会计官持有和管理,直到孩子满18岁(或到了遗嘱指定的年龄)。父母可以申请成为“财产监护人”(guardian of property),但这要法庭批准,否则,资金默认交给会计官

如果遗嘱中已经设立了信托(trust),执行人可以按照遗嘱直接管理,而不用交给会计官。这就是为什么遗产规划很重要 – – 提前在遗嘱中指定信托,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什么情况下需要上交遗产给会计官?

  • 未成年人继承遗产超过35,000
  • 没有遗嘱指定的信托安排
  • 没有人(比如父母)申请并获得法庭批准作为孩子的财产监护人
  • 遗产执行人无法或不愿直接管理(执行人通常不能直接掌管未成年遗产,除非是信托形式

另外,如果是无遗嘱,孩子继承的份额默认要支付到法庭。总之,如果没有其他安排,法庭的会计官就成了“默认保管员”。

未成年继承的遗产由“执行人”直接掌管不行吗?

不行,至少不是直接掌管。

遗产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是收集遗产、支付债务、交税、分配财产。但对于未成年受益人,执行人不能把钱交给孩子,更不能自己长期“帮孩子保管”。因为:

  • 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 在安省,未满18岁没有合法签署合同和独立管理资金的能力,所以法律不允许把钱直接给孩子,也不允许执行人替孩子保管

  • 执行人的职责有限

    • 遗产执行人的任务是清点、清偿、分配,最终要把钱交到“合法的受益人或其合法代表”手里。对于未成年人,合法代表不是执行人,而是法庭指定的财产监护人(Guardian of Property)或 法庭会计官。这是 Courts of Justice Act Trustee Act 规定的,不是执行人自己能决定的

那能不能让“执行人”兼任财产监护人?

可以,但前提是:

  • 执行人必须单独向法庭提出申请成为未成年人的 Guardian of Property(财产监护人)
  • 法庭要审查执行人是否合适,是否有利益冲突、是否有财务管理能力、是否有担保
  • 法庭批准后,执行人才能合法掌管未成年继承的钱

⚠️ 注意:很多父母以为写在遗嘱里“由叔叔帮孩子管钱”就自动生效,其实不是。即使遗嘱里这样写了,也需要法庭确认,才能绕过“强制交给会计官”的制度。

实操中的常见做法

  1. 在遗嘱里设立信托:比如父母在遗嘱里写:“孩子在18岁前由信托持有,受托人可以支付教育、生活开销,剩余的钱在21岁时一次性分配。” 这样执行人就不用把钱交给会计官,也不用受制于那笔 3% + 0.6% 的费用

  2. 由亲属申请财产监护:如果遗嘱没设信托,家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当“财产监护人”。但这个过程比较麻烦、成本也高,需要提交监护计划,还可能要交担保金

  3. 交给法庭会计官 : 这是默认方案。安全、但灵活性差,钱只能等孩子满18岁才能一次性取出,中间只有有限的支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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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和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