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伦多金融圈上班的K先生,跟你我一样,天天风里雨里赶早高峰。
上班时间他左右不了,金融市场一开门,他就得人到工位。唯一能决定的,是住哪、给谁干、开哪条路。
为了平衡工作和生活,他一咬牙,换了新工作、搬了家,兴师动众从 Newmarket 的旧家搬到了 Mississauga。
搬家费花了 13万。
好在会计师说, ”搬家费“可以在报税时抵扣。
这么大一笔,CRA自然要好好看上一看。但就这一眼,却看出了问题。
CRA说:搬家前后的通勤距离缩短不到40公里,老K,你不符合条件。
问题出在哪儿?
税法给搬家费抵扣设了三道门槛:
- 搬家必须是为了就业或经营生意
- 新家到公司要比旧家至少近40公里
- 费用必须是合格的搬迁费用,比如运输、临时住宿、仓储等,但新买的沙发电视之类不算
K先生的问题,就卡在“40公里门槛”上。
路线之争
K先生自己量:旧家到公司 vs 新家到公司,差了47.4公里,超过40公里门槛,合格!
CRA量:不对!差距只有32.8公里,不合格!
同样的两点,为什么差了14.6公里?
答案是:看你走的哪条路。
K先生用 Google Maps,在多伦多上下班高峰时段,上午 6-9 点和下午 4-6 点,推荐的是“西线高速”,平时上班常走;
CRA审计员也用了Google Maps,但挑了一条冷门的“东线”,距离短,但根本不是大多数人会选的。
八卦一下,审计人员住在温哥华,在自己电脑上操作 Google Maps 输入的时间是下午4:45,那对应的多伦多时间其实是晚上7:45,无意间调用了晚上7:45的交通状况,而不是K先生真实上下班的高峰时段,这导致算法推荐了“东线”。
法官怎么判?
法官一眼看穿:这是一个时区错位 + 现实不符的问题。K先生的计算是基于真实的通勤时间,而CRA的计算则基于错误的时段。Toronto的早晚高峰和晚间7:45完全不同,路线选择自然会变。因此,CRA 的算法“不合理”,K先生选择走西线完全没问题。
法官还援引了 MacDonald v. The Queen 案例:
- 不看两点之间的直线距离
- 也不看你个人最喜欢或常走的路
- 而是一个客观的、合理的、一般的正常人都会选择的最短路线
唯一的标准是 “最短合理路线”(shortest reasonable road route)。合理,意味着“正常人在正常情况下都会走的路线”。
所以,K先生的西线 → 合理、可信;
结果:法庭采纳了 K先生的47.4公里,胜诉!
“搬家费能否抵税”的判断流程:
- 确认搬家是为了新工作或经营生意
- 计算旧住所到公司的距离 (A),用最短合理公路路线
- 计算新住所到公司的距离 (B),用同标准
- 用A减B:
- 如果差值 ≥ 40公里 → 符合条件,搬家费可抵
- 如果差值 < 40公里 → 不符合条件,不可抵
- 保留发票、合同等记录,以防CRA审计
我学到什么?
- 40公里门槛是硬条件,差1公里都不行
- 看合理路线,不看偏门捷径
- 留好票据:运输、住宿、仓储才算“合格搬迁费用”
- 细节决定成败:搬家选错路,可能多堵15分钟;报税选错路,可能少抵13万
案件源自 De Kruyff v. The King, 2025 TCC 116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