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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的收益用来买下一套房,能免交增值税吗?

问:听说,在美国地产投资所得的增值收益,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再投资到其他物业上就不用收增值税。请问,在加拿大有类似的条款吗?

答: 美国有一条“同类交换”规定,叫 ”like-kind exchange” rules (RC Section 1031)也叫1031交换条款,是一种可以延迟支付增值税的方法。说的是房主卖了投资房A,然后用这笔钱再买进一个类似的投资房B,就不用交增值税(实质是延迟交),直到卖掉最后一个投资房的时候再交。

有几个关键点:

  1. 资产相似:置换的资产必须是“同类”的,通常这意味着两种资产都必须是用于生意或投资的房地产。比如,可以把一个出租的公寓换成一块商业地皮,但不能把房产换成股票;美国境内的房地产和加拿大的房地产不算“同类”
  2. 时间限制:完成这种交换有时间限制。从卖掉原资产的那天起,有45天时间找到可能的替换资产,并在180天内完成购买
  3. 中间人:在整个交换过程中,不能直接接触从出售资产中得到的钱。这些钱要由一个第三方,也就是“合格中介”来处理,他们会确保这笔钱用于购买新资产
  4. 申报:在Form 8824上申报交换,确保所有步骤符合规定

通过 like-kind exchange,投资者可以有效延迟交税(不是免税)用省下来的钱继续投资,增加资产的增值潜力。

加拿大

在加拿大,确实存在类似美国1031交换的条款,ITA section 44 – replacement property rule。这个条款允许在发生延迟交增值税,但主要适用于被盗、毁坏或者被无偿征用(如政府征地)的资产。

关键点:

  1. 资产类型:主要适用于在生意经营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比如机器、设备或房地产。供个人使用的资产不适用这条规则,所以,民用出租房是排除在外的,不适用
  2. 替代:购买的新资产必须是为了替代原资产
  3. 用途相似:购买的新资产的用途必须与原资产相似
  4. 收入相似:购买的新资产必须从与原资产类似的生意业务中获得收入
  5. 购买时间:如果是 involuntary disposition 比如原资产被盗、毁坏或被政府征用了,新资产必须在在原资产丧失、保险赔偿金应收的这一年起的两年内完成购买;如果是 voluntary disposition, 那么购买新资产必须在出售原资产这一年结束后的一年内完成
  6. 延税:通过购买 replacement property,你可以将原资产上未实现的增值转移到新资产上。这意味着不需立即交增值税,而是推迟到出售替代资产时才支付
  7. 申报:必须在购买新资产的那一年提交 election。要注意的是,要想完全延迟增值税,购买新资产时必须用掉出售原资产所得到的全部资金

例子

公司的一间仓库因火灾被完全烧毁,账面价值为50万,保险赔偿了80万,因此产生了30万的增值收益。在火灾后的两年内公司购买了一处价值90万的新仓库作为替代。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30万增值收益可以转移到新仓库上,公司可推迟支付这部分增值税,直到将来出售新仓库时一并结算。

美加税法区别

  • 美国的同类交换 – 适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投资和商业用途的房地产
  • 加拿大的替代财产:主要适用于因外部原因(如被盗、破坏或政府征用)而失去的财产,限制更为严格,不包括一般的民居房产

双重交税

大卫是加拿大居民,在美国出售了一处商业地,获得100万的增值,他打算用这笔钱在美国再购买一套类似的商业地产。根据美国 1031交换规则,大卫可以推迟支付美国的增值税。

但当他给加拿大报税时,加拿大税法不认可美国的1031交换,因为加拿大的 replacement property rule 不适用于这种“自愿性”的房地产出售和再购入。因此,大卫要在加拿大交增值税。

这就造成了双重交税 – 因为加拿大税法 126条规定,给外国交的税可当作 foreign tax credit 用来冲抵加拿大的应交税款。

然而,大卫在美国没交税,这一年没有 foreign tax credit 可用,无法冲抵加拿大税。但,美国这边也不是完全不用交,它只是延迟交而已,等到大卫不再买入新的地产了,在美国就要把之前“被推迟”的增值税好好清算的时候,加拿大这边却早已为增值交完税了,彼此的 foreign tax credit 由于申报年份的不一致(mismatch) 都无法使用,这就造成了两边交税 – double taxation – 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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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Carol Ma,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 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盟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Tax Manager,2015年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助理微信 jktax-vi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