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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2个月内卖房算生意收入,那HST该如何?

我发现一个规律,饭桌上只要有人说”我朋友炒房赚了30万”,全桌眼睛都会亮。

但没人问,税交了多少?

我这个天天跟税表打交道的,当了一回扫兴的人。

第一道税:”12个月规则”了解一下

2023年1月1日起,加拿大税法多了一条专治“炒房”的规定,人称 flipped property rule – 房子买入不到365天就卖的,赚的钱一律算”生意收入“,100%计税。

给你对比一下:

  • 正常卖投资房:算增值(capital gain),赚10万只有5万计入收入交税
  • 被认定炒房:赚10万,10万全额计入收入;更狠的是:就算那是自住的房,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 也直接作废

还有个反人性的知识:

  • 如果你炒房亏了,这个亏损税法直接当它不存在,不能拿去抵别的收入。赚了全额交税,亏了自己扛,这就是税法的”赢家通吃,输家也通吃”。

但,这条新规则不是一刀切。人生突遭变故被迫在12个月内卖房的,可以豁免,比如:

  • 家里有人去世
  • 离婚分居
  • 添了娃要换房
  • 重病或伤残
  • 工作调动搬家
  • 被裁员
  • 资不抵债必须卖房
  • 房子被征收或烧了……

总之,生活把你按在地上摩擦的时候,税法难得地表示了一下同情。

反过来也提醒一句:持有满12个月≠安全上岸

满一年只是躲过了这条自动规则,CRA照样可以看你的买卖意图、频率、职业背景,把你认定为炒房。

温哥华有位地产经纪,买地、推倒、盖新房、卖掉,一套操作行云流水干了三次,每套都自住一阵子,还申请PRE免税。CRA杀到了还不服,一路打到联邦上诉法院(Wall v Canada, 2021 FCA 132)。

法官的结论:生意收入,全额交税,GST/HST也补上,外加罚款。

第二道税:GST/HST

好,income tax 交完,你以为结束了?

还有一关呢!要不要交 GST/HST?

这里很多人会犯一个错,以为 income tax 上被认定”炒房”,GST/HST就自动跟着来了。

不是的。

Income tax 归 Income Tax Act 管,GST/HST归另一部税法 Excise Tax Act 管。俩法各查各的,不直接通气。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这句老话在税法里是真理。

GST/HST的逻辑很简单粗暴:

  • 卖的东西属于 exempt supply,则不用交
  • 不属于,则交

而豁免清单里,跟咱们最相关的一条就是:

  • 住过人的二手房,属于 exempt supply, 卖的时候通常免GST/HST。这就是为什么你买卖二手房从来没被收过13%。不是对方心善,是法律早写好了。

那什么时候卖房要交 GST/HST?

当你在Excise Tax Act 眼里变成了 “builder”的时候。可别被这个词儿骗了,以下几种人都算是builder:

  1. 自己盖房、或雇人盖房来卖的
  2. 把房子大装修(substantial renovation,指90%以上拆掉重做那种)再卖的
  3. 买了从没人住过的新房,主要目的就是转手卖掉的
  4. 2022年5月起转让楼花(assignment)一律要交 GST/HST,不管当初买楼花是想自住还是想赚差价

两种命运

大卫一号:换房自住

大卫买了套房住进去,几个月后看中附近一个更合适的户型,果断卖旧换新。

  • Income tax:持有不满12个月,又没赶上什么人生变故,利润按生意100%计入收入、交税
  • GST/HST:他卖的是自己住过的二手房,属于 exempt suppy,不用交

大卫二号:楼花战神

大卫的地产经纪朋友说某学区房要火,大卫头脑一热,从开发商手里买了几套全新小户型,自己住一套,其余空着等涨。半年后房价真涨了,他全部出手。

  • Income tax:不满12个月+明显投资目的,生意收入,全额交税
  • GST/HST:那几套从没人住过的新房,他买入的主要目的就是转卖;  恭喜,大卫喜提”builder”称号,卖房要交GST/HST。至于他自住的那套,能不能按二手房豁免,还得看细节

注意一个反常识的点:

如果大卫二号买的是二手房倒手,没做大装修,那即使 income tax 上被按炒房处理,GST/HST上可能照样豁免。

你看,同一个人同一笔交易,两部税法能给出完全不同的答案。

总结:两套税法,各有规矩

涉及 Income Tax 时,要看 Income Tax Act 是怎么规定的;涉及GST/HST时,要看 Excise Tax Act 是怎么写的。这两部税法各有各的逻辑, 一道关通过了不代表另一道也放行。

所以下次想”进军房地产、争取一夜暴富”之前,先算算这两笔账。房产交易里细节决定成败,稍不留神就可能多交一笔税。


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