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借多了,CRA也会生气
大家都知道,借钱投资, 利息可以冲抵投资带来的收入。
比如,公司跟银行借钱搞实业,要付利息,利息可作为公司费用扣除,减少应税收入,从而减少公司税。
但,如果一家公司拼命从海外的“亲戚”借钱,然后每年利息哗哗哗地外流,加拿大的利润被“掏空”了。这样一来,钱漂洋过海去了外人手,加国本地的税基被“侵蚀”(base erosion), CRA怎能坐视不管呢?于是,税法第18(4)条设置了 thin capitalization rule (资本过薄),就是为了限制加拿大公司过度依赖“特定非居民债务”来转移利润的。
什么是”资本过薄“?
意思是:如果一家加拿大公司欠特定非居民股东的钱太多,那公司付出去的利息就不让全额抵扣。
再通俗点解释:我把一家公司比作一个房子,股本(equity)就是地基,债务(debt)就是盖房用的钢筋水泥。正常情况下,地基要稳,楼才能盖得高。如果地基太薄,钢筋水泥再一大堆,房子就危险了。所以,在加拿大税务世界里,就怕这种“地基太薄”的情况:非居民股东用借款而不是股本把钱塞进加拿大公司,再通过收利息的方式把利润抽走,留给CRA的税就寥寥无几。
地基标准:👉 债务 : 股本 ≤ 1.5 : 1,一旦超了,就叫”资本过薄“。
超过了又能怎样?
超过这个比例,多出来的利息统统不让抵税;
不仅如此,它还不能像亏损一样挪到其他年份用,未来也用不了,那就是真金白银的损失。而且,这部分还要被重新认定为”分红“,公司层面要上交”预扣税“。
但,如果钱是从第三方正规金融机构(银行)借的,不管是加拿大银行还是外国银行,一般不受 thin cap 的限制。
为什么会有这条规则?
这是因为,外国企业在给加拿大公司融资时,通常有两种方式:
- 增资(equity) → 出钱买股份
- 借款(debt) → 给公司贷款收利息
在税务上,这两者待遇完全不同:
- 出钱买股份,公司赚了钱要交公司税,分红时再上交股息的预扣税(non-resident withholding tax)
- 出钱借款,公司付利息 → 在加拿大可以抵扣收入,减少应税利润,公司少交税;利息到了外国,极可能在低税洼地,不交税或交非常少的税
那么,如果没有这个 thin cap rule,外国公司完全可以👉 不投股本,全部用借款;那么加拿大公司的利润就全变成利息支付出去了,加拿大政府收不到税,这就等于给加拿大税基“放血”了。
所以,thin cap rule 就是专门用来堵漏洞的。它强制加拿大公司:
- 债务和股本的比例不能太失衡,否则,利息扣除会被砍
- 目的就是防止外国人用“贷款”把利润搬走,让CRA颗粒无收
谁是“特定非居民股东”?
简单说,就是持股 ≥25%(投票权或市值)的非居民股东,或者一群有关联的非居民股东。
注意,认定“特定股东”时,要把该股东及其关联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是否达到25%的门槛。
比如,配偶互相属于”关联人“, 老公是非居民,持股20%; 老婆是加拿大居民,持股80%。由于老公和老婆存在”关联“关系,法律会把老公和老婆的股份合并计算:老公+老婆 = 100%,显然超过了25%,因此,老公虽然自己只有20%的股份,但因为和老婆的股份要合并算,他就是“特定股东”。再加上他是非居民,就成了”特定非居民股东“。
反避税条款:背靠背贷款(Back-to-Back Loans)
有人可能会想:行,我不直接借钱给加拿大公司,我先借给一个中间人,让中间人再转借给加拿大公司,这样是不是能绕过 thin cap?
答案是:想多了。ITA第18(6)条写了,这种背靠背贷款会被当作股东直接借给加拿大公司。
不过,如果是加拿大子公司之间互相借(上层子公司借给下层子公司),一般没问题,因为都是居民公司,CRA自己不会对自己动刀。
🚨“资本过薄”的后果
- 利息不能抵税 → 公司应税收入变高,税直接加重(联邦15% + 安省约11.5% ≈ 26.5%)
- 视同股息 → 超过部分的利息会被当成股息处理,要交预提税(通常25%,但根据税务协定可能降到5-15%)
- 双重打击 → 超出的利息既不能扣,还要被当股息收税,等于被“收两遍”
- 审计风险 → CRA 可能认为你是避税(GAAR),加罚款、补税
举个例子
一家加拿大公司,批发零售苹果为主业:
- 股本:100 万
- 向两家海外的关联公司借款:跟美国和多多巴斯,共借到300 万
- 年利息:15 万(5% 的利率)
那么:
- CRA 允许的债务上限 = 1.5 × 100 万 = 150 万
- 实际债务 = 300 万 → 超过 150 万,超了 50%
- 所以,15 万利息里有一半(7.5 万)不准抵
然后,这 7.5 万会被CRA“重命名”为分红,视同分给了海外公司:
- 对美国公司(假设协定税率 5%):要扣 $2,500的预扣税
- 对巴巴多斯(协定税率 15%):要扣 $3,750的预扣税
预扣税要按月及时交 CRA,迟了有罚款。
公司注意些啥?
- 加股本少借钱:多增资,少借债,提升 equity
- 多用本地银行贷款:加国境内银行借的钱不受 thin cap rule 的限制
- 留存收益别乱分红:留利润在公司里,股东权益自然增长
- 盯住持股比例:别让非居民股东超过 25%
- 超标了怎么办? → 考虑把部分外债换成本地贷款
Thin cap 规则就像 CRA 给跨国公司的“一个提醒”:不能光靠“借”,得有自己的底子。不然,利息扣不了,还得当“分红”交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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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