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加拿大 CTV News 报道了一个新闻,说是儿女继承父母遗产,被迫给CRA交了66万的税!
事情是这样的:
J和M住在安省的Burlington,是再典型不过的中产夫妻。
母亲是护士,父亲是商人,两人高中相恋,一辈子勤勉。
他们努力工作、攒钱供 RRSP。1998年在乔治亚湾买了一个 cottage,梦想退休后在那儿安度余生。
五年前,他们卖掉了城里的主宅,搬去小屋,把它当成 principal residence,生活踏实温馨。
直到,悲剧接连降临。
母亲在1月份病逝;11个月后,父亲也突然离世,享年63岁。
RRSP + Cottage = 66万税单,怎么算的?
在税务世界,人去世了并不代表遗产就可以被孩子继承了。根据ITA第70条,💡人去世视同“立刻卖掉”自己所有的资产 – 这叫 deemed disposition – CRA得先来“结清一生的账”。
具体到这对父母:
- 母亲去世后,她的RRSP不用交税,而是按 spousal rollover 直接“转入”父亲名下
- 到父亲去世时,俩人的RRSP合并总额约$715,000,但这一次,没有幸存的配偶了,所以无法继续递延。71万的RRSP被当作收入一次性计入税表,按父亲的边际税率征税(安省最高53%,这里假设50%)
- 另外,小屋总增值120万,在过去5年符合父母的 principal residence(PR),按PRE公式,持有25年,最后5年指定为PR,约20%的增值免税,剩余的就要交税了
两项合计:RRSP税 + 房产增值税 ≈ $669,126。
这个金额,的确令人绝望。
新闻写得很悲剧,儿女为了保留小屋,几乎用掉父母大部分的RRSP去交税,办完丧事,遗产所剩无几。
这事儿一爆出,立刻引发了热议,许多人表示震惊,税也太高了!
但等等,且慢下结论。
你仔细读,他们有:
- 71.5万的RRSP
- 一栋从1998年买的,到今天涨了120万的度假屋
- 没有负债,没有贷款
最后交税66万,交完后价值百万的房子还在。那么,这是“绝望”还是“有钱”?
今天,我打算顶着锅盖,唱个反调,说说为什么这66万的税单其实不高。
不是为CRA洗地,我用数字和逻辑说事儿 – 66万的税不是天降横祸,而是父母一辈子正确避税的最终结果。
📌 先看 RRSP
父亲去世时,71.5万的RRSP全额计入收入,导致交税 35.75万。
很多人看到这儿就炸了:凭什么自己的退休储蓄要交这么多税?!
📍RRSP的本质是”延税”(tax-deferred),并不是免税:收入高时把钱存进去,降低应税收入、当年少交了税;账户内的增长免税,等到取出或去世时再计入收入交税。这不是新闻,是写在税法里的常识。
这个案子里RRSP从“母→父”实现了配偶递延,正是利用了税法允许的优惠(先省了一次税); 到父亲过世时再统一计入总额,是第二步而且必然发生,不是“二次征税”;
而且,RRSP在父母生前这些年享受了长期的复利增长;若父亲再活10年、20年,逐步提取,交税可以更平缓。
大家的“税感疼”,更多是时点风险兑现,不是RRSP的“原罪”。
举个例子:
假设父母在30岁时,护士+商人,每年存1万的RRSP,按个人税阶40%,当年就能省40%的税,这等于政府“又借”给他们4000块去投资;
30年下来,这笔钱复利增长到71万(保守利率按3-4%就能实现)。如果活着慢慢提,税会分摊在低税率的年份。但不幸的是他们同年去世,所以税额才一次性爆表。
听起来很多?算一笔账:
这71万里,有多少是父母早就该交掉的税呢?如果没有RRSP的延税功能,他们早年就得交税,年年交,本金会少得多,增长也慢。
简单估算,假设平均税率40%,父母一辈子利用RRSP少交的税可以超过20万!现在交35万,看似很多,但,这是包括所有投资收益的“总账”。
如果配偶健在,或有人寿保险,这税完全可以扛掉大半。新闻里没提他们为什么没规划,这倒提醒了我们:死亡触发的税不是“意外”,而是“预期”。所以,66万里一半是RRSP带来的税,不高,是他们一辈子的“税务递延”结束了。
抱怨吗?可子女继承的可是父母用省的税滚出来的财富!
📌 再看 cottage
另一半税来自父母的 cottage,这小屋从买到现在增值了120万。增值是时间赐予的礼物,更重要的是,120万的增值从未交过税!
📍按税法,人去世时一切资产视同在市价出售,增值的50%纳入收入,税率50%,交税约 25-30万(考虑到PRE小屋有部分免税)。
哇,就为一个湖边小屋交这么多税?
听起来很多?
对比120万的增值,有效税率只有20-25%,儿女可是继承了个价值120万以上的湖边别墅啊!
如果父母活着时候卖掉,也得交这税,现在只是把增值一次性结算了而已。
📍主居所增值免税(PRE),但同一年夫妻只能指定一处。根据报道,1998–2019年间小屋不能被指定为“主居所”,这说明原“城里主宅”在卖掉时已经利用过了PRE,没交税;那么小屋在同一期间的增值自然不能再免税了。
总账
总税66万,但对标继承价值:
- RRSP净剩36万(71.5万减去交税35万)
- 小屋净值至少120万以上(就算当年花5万购入,现在也是一套价值125万的房了,再减去税31万)
- 加上其他资产(新闻里没说细节,但父母既然有这么多的RRSP和房产,怎么看都不是穷人吧)
税占总财富的比例约30%。
孩子继承到百万以上的财富。
高吗?加拿大没有联邦遗产税,但有去世时由于“视同出售”引发的增值税。这税政府用来修公路、搞基建、免费医疗、免费上学,父母孩子一生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最后也得有人买单啊。
为什么觉得税高?
因为规划缺失。
这事儿有点像我去 Costco 购物:从进门使劲儿往购物车里放(避税),账单到出门才看,“哇,消费了这么多?!” 但其实每一样都是自己选的。
大家反应激烈,是因为新闻标题耸人听闻:“女儿背负66万税单”。实际上这税是逝者的,由 estate 支付,女儿作为executor负责从遗产里交。而且,CRA对因死亡触发的税,允许最多10年分期支付(但有利息,可能要付担保),已经为流动性差的遗产预留了“缓冲”了。
网上还有人说,“为了交税被迫卖祖屋,把RRSP全掏空了,太惨了!”
其实并未被迫卖掉小屋,而是女儿选择了用RRSP的现金去换小屋的情感价值与持有权了,这正说明了后代对遗产有选择权。新闻里一个劲儿渲染“掏空”,却只字未提女儿在完税后仍然保留了那套价值百万以上的不动产;而且,父母本可以用人寿保险、提前分散提RRSP、合理指定PRE等方式缓冲交税带来的冲击,但当初他们并没这么做。
📌 教训?遗产规划是王道。
所以,下次看到类似新闻,别急着附和“税太高!”这税是父母一辈子理财的副产品,孩子是受益者:一个增值上百万的小屋加部分现金。
当然,我深深理解作为子女的悲伤与愤懑,但税法没做错什么,它是中立的:奖励规划,惩罚拖延。
媒体与其大肆渲染“被税吓坏、十分震惊”,还不如明确告诉大家:
这笔税为什么是必然、有哪些工具(PRE合理指定、分散提款、人寿保险、申请最长10年分期+利息)可化解冲击。
CRA并没“夺走一个家庭一辈子的积蓄”,只是拿回了它该拿的那份,兑现了过去几十年延税与增值的红利;这不应该是“新闻”,而是早就写在规章里的既定剧情。
而且,女儿还有现金能付,要知道很多人连交税的钱都没有。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税,而是教育与税务知识的缺失。
会交税,说明你积累了财富;会规划,才能让税与情感都留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税负不是阴谋,而是规则;不做规划,才是风险。
这,就是我“唱反调”的理由。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和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