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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CRA撕破脸之后,你还有两张王牌

应一位客户要求,今天不聊怎么省税,聊点刺激的 – 跟CRA彻底撕破脸之后怎么办?

常规打法大家都知道:

对CRA不服,先提交 notice of objection 让它自己内部重审;重审还不服,上 tax court of canada;大多数税务纠纷打到这儿就分出胜负了。

但总有那么一些案子,你把 objection 和 tax court 都走完了,结果还是不尽人意,甚至更惨。

这时你以为游戏结束了,准备认命交钱?

且慢。

后面其实还有两张底牌可以打:judicial review  和 remission order。一个是”告CRA不讲理”,一个是”求内阁法外开恩”。

今天就把这两张底牌摊开讲讲,希望你一辈子都用不上,但知道总比不知道强。

两码事

很多人把这俩混为一谈,其实区别可大了去了:

  • Judicial review(司法复核)管的是, CRA明明有裁量权,却决定得没道理、没逻辑、没好好看你提交的证据
  • Remission order(税务减免令)管的是,法条没用错、程序也没错,但结果惨到人道主义都看不下去,求政府特事特办

前者是法院监督行政程序是否合理,后者是行政特赦,完全两回事。

司法复核 – Judicial Review

CRA手里确实有法定裁量权 – statutory discretion – 法律授权它”可以”做某事,但做不做、怎么做,由它自行斟酌。

比如,你申请 taxpayer relief (罚款和利息减免) CRA可以批也可以不批,但它不能随便拒绝;如果一审拒得毫无道理,你提交二审又被拒了,这时你可以到 federal court 申请司法复核。

到了联邦法庭,法官不会重审,他只管一件事儿 – CRA做这个决定的过程和逻辑是否站得住脚。

用行话说,就是拒你是不是在此情此景下 reasonable。 CRA拒人得有逻辑、能自圆其说、并回应了你提交的证据 – 也就是说,它必须有理有据才能拒你。

举个例子

大卫突发脑溢血住ICU三个月,赶上税季没法准备材料,税表报晚了,连带着海外资产申报也晚了,CRA罚款$2,500。出院后,他申请 taxpayer relief 要求减免罚金,并附上医生诊断和住院证明。

CRA第一关拒了,理由是“这不是第一次了,往年也晚报过”;到二级复核还是拒了;大卫只能去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法官认为:人都进ICU了你CRA还在掰扯”往年”?对医疗紧急情况视而不见,这不合理。如果法官最后支持大卫,通常的判法就是撤销原决定,发回CRA换一位officer重审。

注意,争取 judicial review 有两个硬门槛

  1. 必须在收到二审决定之日起30天内提出,可申请延期,但别赌运气
  2. 要先走完CRA的二级复核再去 federal court,否则大概率会被直接打回

赢了也不等于直接免罚,而是让CRA“重新考虑”。实操中,被发回重审的案子,换个人审后结果通常会好很多。CRA officer也不是傻子,知道法院什么意思。

税务减免令 – Remission Order

这一条的分量,那可太、太、太重了!

你读这句感受一下:

当 governor in council(内阁)认为某笔税款、罚金或利息的征收“不合理、不公正”, 或减免它符合公共利益时,可以直接下令免除 – 注意,连税的本金都能免!

这不是司法程序,这是“行政恩典” ,是特事特办,所以门槛高到离谱。

什么样的案子才够格呢?

CRA的内部减免指南列了四类考量因素:

  1. 极度困难:交了这笔钱,你和家人连饭都吃不上了。收入低于加拿大统计局的最低线、现有和可预见的财力连基本生存- 吃、住、医疗、孩子教育 – 都保障不了
  2. 财务受挫+情有可原:经济极端困难,还叠加一个你完全无法控制、且和这笔税直接相关的重大因素,比如重病、严重残疾导致完全无法打理事务
  3. CRA的错:CRA给了错误指导或做了错误操作,导致你欠税,有书面证据
  4. 掉进税法漏洞:结果明显不公平,完全违背立法本意(这个最难,标准极严)

来个例子

大卫陷入一场精心设计的商业骗局,交易被认定产生巨额应税收入,但钱早被骗子卷跑了。他打到 Tax Court,法官说,交易确实产生了税,我只能依法判,不能因为同情你就免。常规的法律途径已全部走死。

这时候他申请 remission order,层层上报,请求部长向内阁建议。若获批,减免令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发布,并在 Canada Gazette 上公示,欠税一笔勾销。

但,请务必保持清醒:

这是稀有事件。审理时长以”年“为单位,获批的凤毛麟角。一旦被拒,几乎没有上诉空间。它是万不得已的最后王牌,不是常规操作。

实操顺序

常规路径:Notice of Objection → Tax Court(评估纠纷)

罚息减免被拒:先走 CRA 内部复核 → 二级行政复核 → Judicial Review;一切都走死了、结果还是惨到离谱,才轮到 Remission Order。

每一关的前提都是“前一关走完”。这两张牌都是重武器,用之前一定要找靠谱会计师和律师,别自己上阵送人头。

希望你一辈子都用不上。


能看到这儿的,都是真爱。你花时间阅读,真心希望这篇对你有帮助!如果有用,欢迎点赞、收藏、转发 – 转发请带上我的名字。本文是基于我个人经验和理解写的,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的专业意见。每个人的税务情况各不相同,重大财务或税务决定,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或以CRA及政府官网的最新信息为准。税务政策更新很快,本文难以覆盖所有细节和变化。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与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八年,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 – 审计、调查、申诉裁决三个核心部门都完整经历过,深谙CRA的运作逻辑与执法尺度。。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创办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专注税务申报、税务争议解决与信托遗产规划。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