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孩子联名房产,真是“避税神器”吗?
不少人觉得,只要把孩子的名字加到房产产权上,以后房子直接被孩子继承,就不用交税。
听起来挺省事?其实,这就是妥妥的“想得美”。
在加拿大,死亡是一个重大的税务事件。遗产要想分配,得先把税结清。“税”可不止是给联邦税务局(CRA)的,连安省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也要分一杯羹。简单说,两级政府会在你的孩子还没来得及分到遗产前,先光明正大地“截胡”一大块。政府才是名副其实的“第一继承人”。它拿走自己的那份,剩下的才能给到老婆孩子。
不交税就想分遗产?
你试试!一旦被发现,继承人将被政府追缴。
联名,是好主意吗?
在税务上,父母和孩子联名持有房产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无敌。
我们用例子说事。
例一:自住房加名字,省税吗?
被诊断出食道癌后,大卫决定把价值180万的自住房加上儿子的名字。儿子35岁,已婚,有自己的房子。大卫想通过这种方式,让房子以后能更顺利地传给儿子。
那么,这一操作到底省了还是多花了?咱们来算算。
税务局怎么看?
“加名字”相当于无偿赠予, 大卫将50%的产权以市价180万的一半(即90万)送给了儿子。税法里,这种赠予被默认为按市价出售。
- 大卫这部分赠予免税。 因为这套房子是他的主要居所,可以利用 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 (PRE),赠予部分的增值不用交税。
- 赠予完成后,房子变成父子联名,各占50%的产权。
又过了五年,大卫去世。这期间,房子从180万涨到了240万。以下是两人分别需要处理的税务问题:
- 大卫的部分(去世时持有的50%产权):由于房子一直是他的主要居所,这部分增值(30万×50%)可继续利用 PRE 免税,大卫无需交所得税
- 儿子的部分(接受赠予的50%产权):儿子因为已有自己的房子,他的这部分产权不能用 PRE,得按投资房的增值交税。这五年间,他持有的50%产权增值了15万(30万×50%),按个人税率50%,要交 7.5万的所得税。
遗产管理税(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EAT):省下了这部分?
如果大卫没有给儿子加名字,去世后这套房子的市值会全部计入遗产,按240万计算,交大约 $35,250 的遗产管理税(EAT)。但由于加了名,房子成了父子联名资产,大卫去世后房子直接归儿子所有,不构成遗产,因此免交这笔遗产管理税。
加名字后:省了还是赔了?
直接对比:
- 省下的部分: 遗产管理税 $3.5万
- 多交的部分: 儿子因为增值税多交了 7.5万
一算账,儿子最终多付了 $40,000。加名字表面看是避了遗产税,实际上却让儿子多背了增值税,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总结:加名字值不值得?从大卫的例子可以看出,“自住房加名字”并不一定是聪明的省税方式。看似省了点遗产管理税,实际上在增值税上翻了车,得不偿失。
如果没有加名字:
- 房子作为主要居所,100%增值都免税,儿子也不需要为这部分增值交税
- 虽然得交遗产管理税,但比起增值税,成本明显更低
例二:投资房加名字, 划算吗?
大卫有两套房,一套自住,一套度假。度假屋当初花了40万,如今市价约80万。为了让孩子们以后“各得其所”,大卫决定在度假屋上加上女儿的名字,父女联名持有。女儿将来直接继承度假屋,儿子则继承其他资产,看似公平。
但真相是,这么一操作,埋下了不少“坑”。
第一坑:Income tax
加了女儿名字,CRA视同大卫将度假屋50%产权以市价卖给了女儿。度假屋此时增值40万,50%产权对应的增值位20万,按当前税法,增值的50%要计入大卫的收入,按大卫30%的税率计算,他当年需要交 3万的个税。
第二坑:增值税
几年后,度假屋从80万又涨到了100万,大卫去世了。
- 去世时大卫持有50%产权,他这部分增值10万。5万计入收入,按税率30%,大卫遗产需支付 1.5万的增值税
- 同时,女儿持有的50%产权也增值了10万,如果她卖掉这套房,也要按自己的税阶交税。
第三坑:遗产管理税(Estate Administration Tax,EAT)
由于度假屋是大卫和女儿联名,不构成遗产,这部分资产免交遗产管理税。但大卫的自住房和存款仍会纳入遗产,总价值100万,需支付 $14,250 的遗产管理税。此外,葬礼、墓地、地产经纪佣金、律师费等一系列杂项费用也会进一步压缩儿子的继承份额。
公平?可能只是想象中的“美好”
尽管大卫希望女儿继承度假屋、儿子继承现金和自住房,实现“一碗水端平”,但在实际中:
- 女儿直接继承价值100万的度假屋,升值空间还很大
- 儿子的遗产要扣除遗产管理税、清算费用,以及用于支付父亲去世后增值税的金额,最终到手的实际价值远不及100万
大卫本意是公平,但最后却可能让儿子“吃亏”,甚至引发家庭矛盾。
真实案例 – 联名持有引发的家庭闹剧
现实中,类似问题比比皆是。比如,有一家人父母把房子加上了两个孩子的名字,一家四口联名持有。儿子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过得舒舒服服。后来,父母和女儿都想卖房,儿子却坚决反对,死活不搬。家庭纠纷闹得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只能上法庭。法官不得不强制儿子搬离,并指定地产公司负责卖房,这场闹剧才算告一段落。
小结:加名字,真的不是万金油
- 税务问题: 房产加名字的确能在某些情况下省遗产管理税,但可能导致income tax 增加,甚至超出省下的部分
家庭关系: 联名可能引发分歧,尤其在孩子们对资产分配意见不一致时,容易引发家庭矛盾,甚至法律诉讼
总结:初衷是好的,但结果可能很意外
父母通过加名字实现财产传承,想法本身没问题,但操作起来却经常翻车。与其听信所谓的“避税妙招”,不如找专业人士提前规划,制定既能合法省税,又能保护家庭和睦的方案。毕竟,留给孩子的,不仅是财产,还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环境,这才是最珍贵的传承。
最后,总结一下联名持有的优缺点,你真的想清楚了吗?
优点:看似省心
自动继承 – 父母去世后,联名持有的资产会直接归子女所有,不构成遗产,自然无需走遗产认证流程,省下了一笔认证费。比如: 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省下的认证费可能高达 $15,000。
简化流程 – 子女无需等待漫长的遗产分配程序,直接过户,操作简单,效率高。
缺点:小坑埋得很深
- 税务负担 – 加名字看似方便,实际上埋下了税务炸弹。子女持有的部分在未来无法享受 PRE,房产升值部分需交税,税额可能远超省下的认证费。虽然联名资产不在遗产内,但增值税往往得从遗产中支付,直接压缩了其他继承人份额,破坏了“一碗水端平”的愿望。
- 分配不均 – 联名持有的资产直接归某个子女所有,不进入遗产分配。结果是:这个子女获得整份资产; 增值税却从遗产中支付,导致其他继承人实际继承的财产缩水;看起来省钱,实际上引发不公平,甚至兄弟姐妹间的矛盾。
- 法律纠纷 – 加拿大最高法院有两个里程碑式的案件— Pecore v. Pecore 和 Madsen Estate v. Saylor,都是因为联名持有而引发的遗产纠纷。父母加子女名字后,法院认为可能存在两种意图:
- 真正赠予:资产直接归子女
- 代持:资产仍归父母所有,子女仅名义上代理持有
- 如果父母未留下明确的书面说明,法院认定是信托关系,资产还是父母的,回到遗产中,不仅要交认证费,还可能引发子女间的诉讼。
- 控制权丧失 – 父母加了子女名字后,这部分资产就不完全是父母说了算了。未来想卖房必须经过子女同意,操作变得复杂甚至被子女制约;一旦子女的婚姻破裂,或陷入商业纠纷,这部分资产可能成为债权人追诉的财产,影响父母的利益。
- 银行账户的隐患 – 有些父母出于方便,把银行账户设为联名持有,但这其实有很大的风险:子女可以随时转走资金,父母可能毫无察觉;即便子女无意转移,也可能在财务上引发误解或纠纷。
在现实世界中,联名持有更容易引起家庭纠纷,最后的结果往往不如预期。遗产规划的核心不只是省钱,还要避免孩子之间的误解和冲突。父母留下多少财富都比不上将来孩子们之间能和睦相处。不要为了省小钱,闹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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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