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觉得,利息不过是“借钱还钱”的一部分,哪来的税?
但在加拿大税法里,“给谁付利息”,是件非常讲究的事。
尤其是,如果你给非居民(non-resident)付利息,那CRA可就来守株待兔了。
税法第212(1)(b)条 – 当加拿大税务居民(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向“非居民”支付利息时,通常要扣 25% 的 withholding tax 上交给CRA – 这就是 Part XIII 税。
它的逻辑很简单,既然你都把钱付到国外了,加拿大政府必须先留一杯羹,防止税基流走。
谁算“非居民”?要看是不是“关系户”
法律最怕模糊。
这里的关键词有两个:Arm’s length(独立交易) 和 Non-arm’s length(非独立关系)。
打个比方:
- 如果你给陌生的外国银行付利息,那属于“arm’s length”,大家只是正常商业往来
- 如果你给自己在海外开的公司、或给你家亲戚付利息,那就“non-arm’s length”,属于一家人“内部走账”
税法对这两种情况的待遇完全不同。
1. 给非独立关系的外国人付利息
👉 一般要代扣 25% 的”预扣税”。
比如,你是加拿大居民公司,向在香港的母公司付利息,这笔利息必须先由加拿大公司代扣 25% 交给CRA。
不过,有税务协定(Tax Treaty) 的国家, 比如美国、英国、中国, 都可以降低税率。
比如,你借钱给美国的表哥,利息付过去之前,先查查加美税务协定,就能省钱了。加拿大与美国的税务协定把利息的预扣税降为 0%。
再比如,莎莉在多伦多开个奶茶店,跟中国二婶借了笔钱,年利息5万。二婶是非居民,莎莉和她是亲戚,属于 non-arm’s length关系。如果不预扣税直接把5万利息付给二婶,CRA会追着莎莉要那25%的税,等于1.25万加币!但莎莉多聪明啊,查了中加税务协定,Part XIII tax 税率为10%,只交1万。结果呢?二婶挣了利息开心,莎莉省心,生意继续红火。看见没?这不光是省钱,还避免了罚款。
所以在付钱前,记得查查你的交易对象在哪个国家,和加拿大有没有税务协定。
2. 给独立关系的外国人付利息
这部分政策早在2008年1月1日就改了,现在只要你跟对方是“独立关系”,那就✅ 不用代扣 Part XIII 税!
不过,也有例外:
如果这笔利息是“ participating debt interest ”,也就是实质上是在分利润,那就不能豁免。简而言之,只要你的“利息”听起来像“分红”,CRA就会盯上。
什么是 participating debt interest?
你借钱给朋友大卫做生意,约定每年利息5%,不管他赚不赚钱,他都得每年付你5% – 这就叫普通利息,特点是固定、可预测、跟利润无关;但如果你说:大卫,我不要固定利息,我要你赚的利润的40%。 那这笔“利息”,就变成了 participating debt interest,因为它的多少取决于大卫的利润和财务表现。所以,CRA不喜欢这种结构,因为本质上特别像分红(dividend),CRA担心有人钻空子,把“分红”包装成“利息”,借此避开 Part XIII 预扣税。
计算器
如果你懒得算,CRA官网其实有一个Non-Resident Tax Calculator(非居民预留税计算器),只要输入:
- 付款金额
- 对方的税务属地国
- 利息性质
系统就会自动算出该扣多少 Part XIII 税。
你给外国人付利息,要记住四件事
- 关系:是不是 arm’s length?如果不是,记得考虑 Part XIII tax
- 协定:别傻傻按 25%交,查查两国 tax treaty,可能只要10% 甚至 0% 呢。要按适用的税率预扣
- 上缴:Part XIII tax 由付款方(就是你)代扣并上缴。如果忘了,那CRA会直接找你,不找外国人。上缴的截止日期是支付后的下个月的15日
- 申报:无论你是否扣了税,都必须向CRA报告这笔跨境支付。核心就是提交 NR4,就算是零也要报,这是CRA追踪跨境资金流动的行政要求
钱要出国,先交个‘过路费’。所以,无论是公司贷款、关联方资金调拨,还是个人借贷,只要利息流向了非居民,就别忘了这一层“withholding tax”规则。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和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