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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版「安家」亲妈赠房后悔怒告亲儿, 结局扎心了

故事发生在安省 Brampton

这次的主人公是位母亲,就叫她V妈吧。

V妈的大儿子,已婚,育有三个娃,五口之家挤在一套两居室里,生活那是相当地局促。

但,转机很快来了。

2024年初,V妈写好了一份自书遗嘱,要将一处房款分成三份,每份42万加币,安排得明明白白。

据她说,这些钱,是准备留给孩子们的遗产。但,娃的生活状况实在让老母亲担忧,她就寻思着:“与其等我去世后给,不如趁现在就把钱用上,早给早享受!” 她决定:干脆提前给你们 inheritance gift,拿去买房! 

🏡 写谁名字?

这问题有点难度:写最得宠的小女儿名吧,她还未成年,不行; 写V妈自己的名吧,她有个现男友,怕以后纠缠不清;想来想去,干脆就写大儿子名!反正他成年了,也结婚有仨娃了,登记在他名下,稳定又方便。

但,这一拍脑袋的决定,竟给一场家庭大战埋下了伏笔。

反转

手里有钱,很快,大房子买妥了,大儿子一家和V妈的小女儿兴高采烈地搬了进去。

不出我所料,好日子还没过上一个月,婆媳大战爆发了。两代女性之间发生了一场严重冲突,场面之火爆热烈最后惊动了警察叔叔。

气急败坏的V妈:“凭啥我出钱买的房,却被儿媳赶出来?连大孙子的面都见不着!”

于是,愤怒的她决定反击,直接发起诉讼,必须把房子要回来!

“赠予”还是“代持”?

上了法庭,这场家庭纠纷变成了两个法律名词的激烈对抗:

  • V妈:“我只是让儿子代持,没真给!”

  • 大儿:“我妈当时可说了,这是提前给我和妹妹的遗产!”

🔍 小课堂: 加拿大最高法庭规定,如果父母给成年子女买房,但没明确说清是赠予的,那么,法律默认是由子女代持(这叫“resulting trust”)。除非,子女能拿得出证据,证明父母是真心实意赠予的。

所以,这案子的关键只有一个:V妈当初是真想赠予呢,还是只是让大儿子代持?

证据大战

法庭上,大儿子镇静地掏出了一连串让律师头秃的聊天证据:

📱 “房子写你名,因为你妹还太年轻,我自己也有别的房,为避免增值税,这个房就写你名,当是我提前给你俩的遗产礼物!”

大儿子回复:“谢谢妈提早给我 inheritance。”

V妈补充: “你和你妹合住几年,然后卖掉平分钱,各自再买一套!”

V妈还全程参与了购房,还定下细节:“要种葡萄藤、果树,房子升值快!”

买房当天,V妈还在群内发了喜报:“感觉如何?你现在是百万房主啦儿子!

V妈表示得非常清楚:房子是提前给孩子们的“inheritance gift”,每人42万,超出预算的部分(买房最后多花了6万5)由孩子们负责慢慢还。

不得不说,这番话摆到法官面前,直接坐实了“赠予”的事实。

判决:送出去的东西,不能反悔!

法官说得很明白:

📌 V妈在买房前后的所有言行,尤其是大量文字信息,都明确表达了赠予意图

📌 她自愿把钱拿出来,还分得清“这是礼物、超支部分另算”,还说“你们是房主”

📌 她不是因为发现赠予有误,而是因为和儿媳闹翻才反悔,这种情绪主导的“反悔”不能推翻当初的合法赠与行为

判决书的最后一句话非常扎心:

V chose to provide for her family by way of a gift. Things did not unfold as she had hoped. She would like to undo the gift, but she is not entitled to do so.”

家庭大战落幕,儿子赢了妈,房子属于大儿子和妹妹。

看完这个案子,我们应学点什么?

这起“加拿大版安家”家庭纠纷,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赠予不是儿戏,说出去的话、打出去的钱、发出去的消息,都会成为证据。

感情是用来温暖彼此的,财产却必须用理性和法律保护。特别是我们华人家庭,常觉得亲人之间谈钱伤感情,可正因为“太亲了”,一旦闹纠纷,反而最让人寒心。

如果你是父母,请记住:送给孩子财产,请把你的爱和责任都写在纸上,找专业人士起草文件、明确意图、厘清边界、杜绝后患;

如果你是子女,请注意:接受父母的钱财时,不要羞于明确到底是借的、代持的、还是赠予的,自己都有什么责任和权利。越是家人之间,越要清楚界限。

人生最戳心的,就是我们总以为亲情可以超越一切,却忘了财产从来不讲情面。别等到利益撕开了感情的口子,才明白原来所谓血浓于水的亲情,在现实的算计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赠予就像放风筝,一旦放手,就不是你的了。别怪风筝飞得远,怪只能怪你的线没拉好。

🔖 今天的故事就分享到这里啦,你怎么看?碰到类似的情况会怎么处理?聊聊吧~

案件原文:Balkisson v. Sandy, 2025 ONSC 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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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