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海外资产披露,我该怎么办?(上)
在加拿大报税,最让人心里发毛的问题之一就是:“我有海外资产,要不要报?T1135一定得填吗?CRA查得严不严?缺资料咋办?”
这篇就把这个问题拆开,逐条解答。
记住:我只提供一般性指导,具体情况请一定找自己的会计师帮你看。
T1135到底是干嘛的?
先看官方说明:“The purpose of Form T1135 is to identify foreign property and not to calculate taxable income.”
翻译成人话:
T1135的作用是“让你交代你有啥海外资产”而不是用来算你该交多少税。
它是个信息披露表,重点是如实报告,而不是要求你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 如果有银行对账单、购房合同 → 用准确数据
- 如果拿不到精确数,比如汇率波动、国外机构不给资料 → 可合理估算,CRA对合理估算有一定的容错度
- 金额要换算成加元,按当日即时汇率或全年平均汇率,可参考加拿大央行
⚠️ 注意:T1135不是“随便填”,填错了或漏报了会涉及罚款,每天$25,最高$2,500,严重的还可能被抽出来审计。
❓ 常见问题
1. 海外资产少于10万加币,就不用填T1135了吗?
不完全对!
只有当某一年里,你持有的 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简称“SFP”的总成本超过10万时,才填T1135。
但,即使不到10万,海外资产上产生的利息、股息、增值……还是要在T1税表里老老实实报的。千万别把“免填T1135”误解成“收入免报”。
2. 10万门槛怎么算?
10万加币指的是海外资产的“成本”。
成本,根据税法第248(1)条的定义是调整后的 Adjusted Cost Base(ACB)。
比如,对于海外房产,ACB包括合同上的购入价、土地转让税、律师费、产权保险、验房费等,这些都是为了购房而发生的合理费用都可以计入成本。除此之外,购房后的装修、翻新和加建,属于 capital improvements, 也是可以计入ACB的。
3. 所有海外资产都要披露吗?
并非所有。
T1135仅针对指定的海外资产 – 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
以下几类就不用填:
- 个人自用(PUP):比如海外自住房、度假屋、私家车、船
- 个人财产(LPP):比如珠宝、艺术品、藏品、手稿、稀有书籍、邮票和硬币等(不产生收入)
- 用来积极经营生意的资产:比如在国外开的工厂、仓库、存货
但要注意:如果是外国子公司持有的资产,可能要填T1134,而不是T1135。
4. 我有海外公司股份和美国银行的存款,总额超过10万加币,要提交T1135吗?
要的!
如果你的SFP的“总成本”超过10万加币,即使单项未达到门槛,也需申报。
例如,海外公司股份的ACB为75,000,美国银行存款为35,000,总计110,000加元,则必须填写T1135。存款属于外国银行账户,股份属于外国公司权益。
5. 年底资产低于10万加币,还要填T1135吗?
需要!
只要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SFP的总成本超过了十万加币,哪怕年底已出售或价值下降了,也必须披露。
6. 继承或接受赠予来的资产,成本怎么确定?
用继承日的FMV作ACB;赠予也是一样,用赠与日的FMV。 建议找合格的评估机构来做评估报告,保留,以备CRA审计。
7. 通过”中间商“持有的外国公司股份需要申报吗?
需要!
外国公司股份属于SFP,无论是通过加拿大境内平台(如银行、券商)还是境外金融平台持有,都要申报。
比如,你通过加拿大TD银行持有美国苹果公司股份,如果总ACB超过10万加元,必须在T1135上披露。
8. 由外国代理人”代持“的加拿大公司股份也要申报吗?
要的!
公司股份是无形资产,如果位于加拿大境外、存放在境外、或在境外持有,则被视同在境外的资产。这些股份即使通过外国代理人代持,也属于“指定的海外资产”,要在T1135表上第六栏中披露,国家代码用代理人所在的国家。
9. 加拿大公司以外币发行的股份要申报吗?
不用。
只要发行人是加拿大公司,无论以何种货币发行,都不属于SFP。货币类型不影响其加拿大属性。
10. 空地这种不产生收入的资产需要申报吗?
需要!
不产生收入的资产依然属于“指定海外资产”,比如如投资用地,位于加拿大境外,即使不产生收入,也需基于其ACB申报。只有个人使用的休闲用地,才不必报。
结语:
填T1135不是为了算你交多少税,而是让你对海外资产有一个全面的“交代”。
- 不填或瞒报,可能招来CRA罚款甚至审计
- 正确披露,反而能帮你理清资产结构
- 如果涉及复杂结构,比如信托、合伙,往往还需要其他表格的配合
还有第二篇 等着你,T1135填写的实操细节、汇率选择、和常见的“坑”。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