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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加拿大,小心”离境税“(下篇)

离境税(下):两张表、一颗定心丸、一粒后悔药

前两篇把”你走没走””账怎么算”讲了。

这篇全是实操:离境到底要填什么表、怎么少交税、或晚交税,以及几个跨境人士最容易忽略的坑。

两张必打交道的表

第一张: Form T1161 离境资产清单(只管”报”)

这张表不是人人都得填。只有当你离境时持有的”应申报财产“总市价超过 $25,000(已经剔除下面的排除项之后)才需要填。

要报的,包括:

  • 境内外的房产,自住、出租、度假的都算
  • 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 信托和合伙里的权益
  • 单件价值超过 $10,000 的个人物品,比如车、船、艺术藏品等
  • 生意资产(存货、设备等)

不用报的:

  • 现金和银行存款。这些本身没有增值,CRA 直接把它列为”无须申报”
  • 注册账户:RRSP、RRIF、RESP、RDSP、TFSA
  • 单件低于 $10,000 的个人物品(家具、衣物、首饰这些日常物件)
  • 符合”短期居民”条件的人,在成为居民前持有、或成为居民后继承的非 TCP 财产

提醒一句:中篇里提到的那个继承 300 万现金的例子,现金本来就不在申报范围内,这和是不是短期居民没关系;短期居民豁免用在了那套公寓和股票上。

漏报 T1161 的代价

从报税截止日起,每迟一天罚 $25,最低 $100 起,最高封顶 $2,500。

第二张: Form T1243 离境税的”账单”(管”算”)

T1161 只负责”报”,要不要真交税、交多少,看 T1243。

T1243就是专门算离境时视同处置产生的增值的,算出来的增值或亏损会转到 Schedule 3,并入你离境当年的收入。

如果视同处置整体算下来是亏,这笔亏损还能往前转3 年,去把过去交过的税要回来一点。

 一颗定心丸:Form T1244,离境税可以”先欠着”

离境税最讨厌的地方在于: 资产没真卖,税却要先交。

但,好消息是,可以申请延期交。

用 Form T1244 向 CRA申请将来【真正卖掉】资产时再交这笔税。

几个关键:

  • 要在离境后的第一个 4 月 30 日之前,连同离境报税一起交
  • 如果这笔离境税的联邦部分超过 $16,500(魁省居民为 $13,777.50),得给 CRA 提供足额担保。担保形式很灵活,银行信用证、保函、在加拿大资产上设个lien(抵押)都行,不一定非得押资产本身
  • 联邦税在 $16,500 及以下的,仍要填这张表,但不用提供担保
  • 只要担保到位,递延期间不计利息! 这点很香,等于让你把一大笔税无息往后拖,现金先拿去新地方周转

一粒后悔药:将来回来了,还能”撤销”

人生难讲,万一哪天你又想回加拿大呢?

税法留了条退路(s.128.1(6)):如果你回加拿大重新成为税务居民,而且当年被视同处置的那笔资产还在手上,可以申请把当初的视同处置撤销,相当于把那笔离境税”反悔”掉。前提是, 东西没卖。要是你在境外期间就把它出手了,这粒后悔药就失效了。

跨境人士最容易踩的坑

  • 坑一:以为”走了就一了百了”。没有。你成为非居民后,从加拿大取得的收入要被预扣 Part XIII 25% 的预扣税,能不能降,得看你新国家和加拿大之间的税收协定
  • 坑二:只盯着加拿大身份。如果你同时被加拿大和中国(或美国)认定为税务居民,俩国的税收协定的 tie-breaker rule 才是最终裁判 。按”永久住所 → 重要利益中心 → 习惯居所 → 国籍”一层层往下判。跨境的朋友,这一步千万别省,它直接影响到你的离境日,以及到底交不交离境税
  • 坑三:境外旧资产被”温水煮青蛙”。*如果你在成为加拿大居民之前就持有境外房产、股票、藏品,居住期间它们继续升值,哪怕你一直没卖,离境时照样视同处置、照样可能被征税。持有复杂境外资产的人,离境前务必找专业人士把这笔账先算清,否则将来等着 CRA 补税加利息找上门

进阶一手:Form T2061A

有时候”主动交税”反而划算。

比如,你手上有capital loss 想用掉,可以用这张表主动选择把本来不触发的加拿大房产/TCP 也”视同处置”,拿captial loss 去对冲 capital gain

写在最后

离境税的底层逻辑就一句话:**当你不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CRA 会当你在离境当天把资产按市价卖掉又买回,居住期间累积的增值,该结的账先结清。

离境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离境的时候没人提醒。身份、离境日、资产清单、该填的表、能不能延期、要不要担保……这些环环相扣,提前规划和临走才抱佛脚,结果可能差出一大截。真要走,提前找专业人士排一遍,比什么都强。

(全文完 · 上中下三篇)

离境前,该做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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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