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人公,W哥,在2017年底开了一个账户,存了$6,000;
他以为这是一个普通投资账户,实际上却是一个TFSA。
2018年,他存进去18万,而他的供款额度只有4.5万,一下子就超了13万。不仅如此,他在另一家银行还有一个TFSA…
结果:
买、超、了。
CRA不是没提醒
2019年7月,CRA寄来了针对2018年TFSA买超一事的通知,罚金+利息 = $6,000;
可是,W哥以为是个人欠税,就把钱交了…
然后, 同年,他又往 TFSA 里存了7万…
到2019年年底,他的TFSA总共超了19万…
2020年7月,CRA又寄来一封信,告诉他2019年TFSA买超了,这次罚款2万多…
W哥说,我又以为是欠的个人税呢…
同年,这位大哥又存进去3万…
这么一来,累计超额了22万!
2021年7月,CRA第三次寄来针对2020年TFSA买超的罚金信,罚了2.6万…
这一回,W哥终于明白了,是 TFSA 出了问题!
可惜,
晚了。
账户亏了,取不出超额
这些年,W哥累计往TFSA里投了28万,到他意识到买超时,他想把超额部分取出,账户里亏到只剩2万…还不够取的…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局面:
税法要求他把买超的部分取出,可账户里的金额却远远不够取…
不是不配合,是“没钱可取”。
接下来就陷入一个死循环,不取出超额部分,那么罚金就一直积累,但,取吧又没钱…
W哥以此为由请求CRA 取消罚金。
CRA回复:不能
CRA的理由非常直接:
- TFSA买超的罚金是:每月1%
- 账户亏损,不是减免罚金的理由
- 只要超额还“在账上”,罚金就得继续滚动
W哥提出抗辩:
如果CRA不答应免罚金,那我唯一的办法就是靠每年TFSA的新生额度来慢慢”对冲“超额了。按目前每年新增TFSA的额度来毛估,假设每年允许投入$7,000,要完全“吃掉”这笔历史超额,要等16年!这意味着,罚金要交16年。
是不是哪里不对劲了,这公平吗?
正因如此,这个案子层层上告,最终到了联邦法庭。
法庭
法庭结论是,CRA拒绝减免罚金很合理!
原因如下:
- 税法写得很清楚,TFSA买超就是要罚
- 罚金是机械运作
- 纳税人是否“困难”、“倒霉”、“非主观恶意”,不构成”免罚金“的法律基础
- 最重要的是,他在被CRA通知买超额后,一直在继续供款。也就是说,W哥并没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去尽快纠正失误,所以不符合“without delay”这个硬门槛
法官说:
我非常理解纳税人的处境,这种长期、持续、无法解除的罚金,也并不符合立法者的本意;但,现行立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构成了一个“perpetual tax trap”—永久性的税务陷阱,这是没办法的事儿。
什么意思呢?就是我知道你是非故意犯错,而且我知道你很想纠正,但因为亏损,你“客观上做不到完全纠正这个错”,结果就是罚金一直有、一直有、一直有…
所以说,目前TFSA的罚金制度对“买超 + 市场亏损”的容错率几乎为零。只要买超,且没能尽快把超额部分取出,CRA系统就认为超额部分还“在账上”,罚金只能继续。法官按现行法条办事,不能替立法者修改规则。
这不是一个“纳税人不配合”的案子,而是一个税法太机械、市场不给力、中间夹着一个投资血亏 + 被CRA罚得手足无措的普通投资人。
但,在税法没改之前,不管你是否愿意,TFSA买超 + 账户亏损,就是一个真实存在的雷区。
启示
- 买TFSA千万别只看 CRA My Account 里显示的额度:CRA的系统滞后,尤其是赶上频繁交易、跨机构开多个TFSA、年底前后有提款或再存款时,额度根本不会及时更新。我的建议:自己做一份流水账目,记好每次供款的金额和日期、每次提款的金额和日期、在哪家机构哪个账户;自己的事自己多上点心
- 一旦买超,立刻取。因为罚金是按月算的,每拖一个月,就多一个 1%
- 账户亏了、取不出全部超额怎么办?能取多少先取多少,能关账户就关账户,能转出就转出,每一步都保留证据
- 申请免罚:“我不是故意买超”不是理由,CRA主要看两件事,reasonable error + action without delay,缺一不可
案件原文:Worobec v. Canada (Attorney 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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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和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