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有几个遗产执行人(estate executor)问过我同一个问题:
亲人去世后,final return 已经报完、CRA也给了 notice of assessment,那我是不是就可以放心把所有遗产分配给受益人了呢?
答案是:别急!还差最后一步。
尽管已经收到了逝者的最后一份NOA,但这只代表逝者“生前”的税务告一段落。在真正把钱发出去之前,执行人还必须拿到一份来自CRA的清税证明(Clearance Certificate)。
什么是 Clearance Certificate?
所谓清税证明,是CRA发给遗产执行人发的一张证书。它确认逝者和遗产的所有已知税款都已结清,包括去世前的税和遗产存续期间产生的税。
有了这张纸,执行人就能安心分配遗产,而不用担心CRA后来再追要税款。否则,万一过一段时日,CRA说逝者过去欠着税呢,或遗产报税出了问题,此时钱已经分配出去了,那么执行人就得自己掏腰包负责。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遗产分配不是随便分的。人去世后,遗产(如房产、投资账户)可能还会继续产生收入,比如租金、利息、或股票分红。这些收入要由遗产报税,如果没处理好,CRA就会找麻烦。清税证明就像一张“安全通行证”,保护执行人免于个人责任。
具体来说,这个证书覆盖的“所有税款”包括三部分:
- 逝者去世前的税:这是通过 T1 final return 报的,包括去世那年的收入税,以及任何历史欠税、罚金或CRA的 reassessment 导致的额外欠税
- 遗产存续期间的税:遗产被视为一个trust,也要报税,用 T3 return 申报后续产生的收入。如果遗产持续了几年,就要每年报一份T3税表
- 其他潜在的税:比如逝者申请过GST/HST账号,那么GST/HST的税也得结清
记住,清税证明是基于你申请时提供的信息,所以一定要确保所有报税准确无误。
为什么清税证明这么重要?
想象一下:你作为执行人,把遗产分给受益人了,结果CRA后来发现还有税没付,那你可能得从自己口袋里补上,这不是小事。
根据税法第159条,如果没拿到清税证明就分配遗产,执行人要对欠税个人负责(personally liable)。所以,清税证明不是走形式,而是“防火墙”,它能帮执行人规避“连带责任”。
什么时候申请?
这取决于遗产的复杂度和你想分配的速度。
CRA允许分阶段处理,但记住:申请前,必须先提交所有相关的报税、付税,并拿到NOA。
CRA的处理时间通常是4-6个月,但实际等待时间更长,尤其是复杂的遗产。
✅ 初步清税证明(针对逝者个人的欠税)
如果T1 final return已报完、税款付清,但遗产还没完全结算,比如房子还没卖,投资还在赚利息,你可以先申请一个初步的清税证明,只覆盖逝者去世前的欠税。
这张证明的意义是:你能安全地先分配一部分遗产给受益人,而不用等整个过程结束。
注意,这只是“上半场”,它不覆盖遗产后续的税。
如果后期有税的问题,执行人仍要个人负责未覆盖的部分。
这种方法适合遗产规模大、需要释放部分资金的情况。
✅ 全面清税证明(覆盖所有欠税)
等到遗产的所有 T3 return 都完成、税款付清、CRA给了NOA,这时申请的才是全面的清税证明。
它包括逝者的个人税和遗产期间的所有的收入税,比如租金、利息、分红或增值。 只有拿到这个,执行人才能彻底分配剩余遗产、关闭账户,做到真正的“全剧终”。
如果遗产简单,建议等到 final return 和T3 returns 都清算完毕,再一次性申请。
小知识
加拿大税法第159条明确规定:执行人必须在分配遗产前获得清税证明,否则对任何未结清税款负个人责任。这责任上限是未付税款金额,但能避免就避免吧。
证书不是万能的,如果有欺诈或未披露信息,CRA仍可能追责。所以,保留好所有记录,以防未来审计。作为执行人,谨慎点总没错。
总结:T1 NOA ≠清税证明
Final T1 NOA 只是“生前税”的结束,而清税证明才是“全部税务”的终结。作为执行人,请将拿到最终清税证明作为分配遗产和完成使命的最后一步。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和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