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篇特别、特别、特别有用,全部读完需30分钟。
先看加拿大
在加拿大,继承这件事儿归省政府管,加拿大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法定继承顺序。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就按逝者所在省份的 “无遗嘱继承法(Laws of Intestacy)” 执行。
在安省,如果没遗嘱,那么法定继承顺序按:配偶 > 孩子 > 孙辈 > 父母 > 兄弟姐妹 > 兄弟姐妹的孩子 > 其他近亲 > 安省政府。请参考姐妹篇 在加拿大有遗嘱和没遗嘱的区别
那么,中国父母留下的财产就一定都是自己的吗?
还真不一定。
在中国,父母留下的财产也不一定全归子女。
中国的遗嘱形式有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2021年新增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对腿脚不好、很少出门的老人来说去公证处并不太方便。所以,才有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新规还要求立遗嘱时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且立嘱人必须头脑清醒、有行为能力、完全自愿。可惜的是,不少中国老人对立遗嘱这事儿还是比较排斥。
那么,不立遗嘱,就得按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优先,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继承法》还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则:分割遗产前,先把夫妻的共同财产对半分开,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那么,问题就来了!
例子 #1
大卫和妻子有两个儿子。夫妻有一套房,房主是大卫一人。妻子去世后,大卫与小儿子同住,几年后大卫也去世了,留下了一份遗嘱 – 指定房子归小儿子所有。
根据中国的法律,这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妻子占1/2,大卫占1/2。妻子去世后,她的1/2按法定继承顺序该由大卫和两个儿子平分,每人占1/6。而大卫的部分则是1/2加上从妻子那继承的1/6,总共2/3。因此,大卫只能把自己的2/3部分留给小儿子,除非大儿子自愿放弃他的1/6,小儿子才可能继承到整套房产。
例子 #2
父亲70岁去世了,没有遗嘱,但母亲健在,大卫是独生子。父亲的父母已去世,大卫想让母亲继承所有财产,他愿意放弃自己的那份继承权。
但父亲去世时不到90岁,在进行继承公证时要求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去世时超过90岁的不用)。这份文件就麻烦了,特别是爷奶在农村或家中去世的,那这份文件不知去哪才能拿到。若父亲去世时爷爷奶奶还活着,那么爷爷奶奶就有继承份额,能分到儿子的一部分遗产。这样的话,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也就是父亲的兄弟姐妹们也都随之有份。其中任何一位有继承份额的亲戚不肯签字表示放弃,大卫的这个继承公证就做不成。大卫在北京,跑断了腿,最后还是没能搞定这一步。海外的老中们,想想你将来怎么办!?
- 一位网友说:父母去世了,我要继承房产,结果一地鸡毛,我爸的兄弟姐妹都来了,都要分一杯羹
- 奶奶80多去世的,过户房子时候,要提供奶奶的父母的死亡证明。问题是,奶奶的父亲在建国之前就不在了,去哪找他的死亡证明啊?
- 姨父二十年前去世,那时候他儿子,也就是我表弟还没结婚。前两年我姨想卖老屋,不知道为什么以国内的法律我表弟媳会有1/32还是1/64的继承权,她就是咬死不放弃继承权,也不让卖,把我姨气到住院
- 爷爷奶奶早年收养了一个孩子,后来这个孩子成年后和爷爷奶奶闹翻了不再交往。再后来,这个孩子死了,但他的孩子,现在要来争爷爷奶奶另外一个儿子的房产了
- ……
我只想说,若父母没立遗嘱,而你的战斗力又不强,就不要想着今后能顺顺当当继承到国内的财产了。
海外华人继承国内遗产,是一场“持久战”
遗产分配的基本规则
首先,房产的分配要看房子的位置!这是最基本的逻辑—谁地盘上的房子,就听谁的法律。加拿大的法庭没法干涉或执行在中国的房子,中国的法院同样也不能插手加拿大的地产。尤其是继承国内遗产的时候,得先搞清楚中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动产(比如银行存款)按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走,但不动产(比如房产)得按房子所在国的法律来。
如果你是在加拿大立的遗嘱,涉及到中国的房产,光签字不行,还得公证,再拿到中国领馆去认证,才能有效。否则,遗嘱在中国法院很可能直接无效。我见过三起这样的案例—只要立遗嘱时的住址、死亡时的住址、国籍中有一个跟中国相关,中国的法院一般会优先使用中国法律来判断这份遗嘱的效力。
所以,建议各位海外华人,你若是子女,要劝中国的父母理清自己的中国财产,列个清单,单独根据中国法律立一份遗嘱。最好的做法是去公证处,找两个公证人做见证人;如果是你想留份遗嘱处置自己在中国的资产,还要加上去中国领事馆认证。
做完遗嘱公证和认证,将来你的孩子要继承了,还得回国做继承权公证。所以,别觉得做完一份遗嘱就完事大吉了,硬仗还在后头。要想顺利继承遗产,得准备好以下这些材料:
-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 逝者的死亡证明
- 逝者的婚姻状况证明
- 逝者的财产证明
- 如果是境外的遗嘱,还需要遗嘱检验机构的证明和外交认证
- 逝者人事档案部门的家庭关系证明
- 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另外,如果有其他继承权人不愿放弃继承,或继承权公证无法完成,可能还需要通过诉讼解决,所以说,整个继承过程可能是三五年起步的“持久战”。
真实案例:继承一份遗产究竟有多难?
为了更好地理解,看一个真实的例子。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唯一的儿子大卫想把父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既然是独生子,大卫以为就是走个程序,结果发现,故事比想象的复杂多了:
这套房是父母婚后的共同财产,父母各占一半。父亲去世时,母亲和奶奶都还在世,那就有三个法定继承人:大卫、母亲和奶奶。正常情况下,这三人平分属于父亲的那一半财产。于是母亲应该得到1/2 + 1/6 = 2/3,大卫和奶奶各得1/6。为了让儿子继承,母亲放弃了自己那部分,所以大卫可以得到2/3 + 1/6 = 5/6。
可是,奶奶后来也去世了,她的1/6由她的子女平分。奶奶一共有四个子女,两男两女,每人份额 1/6 * 1/4 = 1/24。大卫的父亲和二叔都已去世,他们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此二叔的 1/24由他的三个孩子平分,每人占1/72;而大卫继承了父亲的那份1/24。算下来,大卫现在有7/8的房产了。
可问题是,奶奶的其他子女及其配偶情况也各不相同,大姑和大姑父离了婚,这1/24被分成了大姑1/48和大姑父1/48;小姑还没离婚,所以她和小姑父共同拥有1/24。如此一来,大卫要想获得房子的100%所有权,就必须让这些亲戚们全部签字放弃继承。
这件事,你做得到么?
就算大卫不想折腾了,想卖房拿钱,那也是卖不了的。因为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卖,就卖不了。就算这人去世了都不行,因为这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会自动继承这人的份额。比如,小姑不同意卖房,但第二天她意外去世了,那么小姑父就有一部分继承权了;小姑父要是再去世了,小姑父的爸妈,八杆子打不着的亲家就能参与分割遗产了。
一份遗嘱,能省多少麻烦?
现在,你应该知道了继承中国的遗产有多麻烦。找齐所有材料、办完继承手续,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没有兄弟姐妹和各方亲戚的全力协助,三年五载都很难办完,特别是在一些小镇小乡村的,连办事的人都找不到。这些让人头疼的纠纷,其实只需要一份清楚明确的遗嘱就可以避免。所以,一定要立遗嘱!就算你是独生子女也要敦促父母立,不然将来不仅财产分不清,连亲戚关系都能让你烦死。人性很复杂,别高估了自己,也别低估了别人。
后记:继承银行存款也是个大难题
除了强调立遗嘱的重要性,我还想提醒大家:在中国,人去世后,银行是不会主动通知家属去取逝者账户里的钱的。原因很简单:
- 银行压根不知道人没了
- 银行也没有权限通知家属,更不能泄露储户信息
- 没人取,钱就归国家了
中行某分行的行长跟我吐露了不少实操上的细节:
- 活期存款:拿着逝者的银行卡和密码,去取钱吧。如果没卡或不知道密码,那就得去公证
- 定期存款:需要逝者的存折、密码、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缺一不可,否则也得去公证
- 投资理财:大多数理财都是在手机上操作的,需要手机银行登录、输入密码和交易密码才能把钱赎回到活期账户。不知密码?去公证吧
公证的要求也很“简单”:
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才能做公证。按照中国法律,配偶、父母、子女是并列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如果有人去世了,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如果人活着但不能到场,也要写明具体情况。
最后再说下公证费,金额一万以内的收200元,超过一万的收2%。虽然看起来不多,但整个手续和人际关系的协调,绝对能把你折腾得精疲力尽,口吐白沫。
小结: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留一份遗嘱图安宁
看完这些,你会发现,继承遗产绝对不只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复杂的人性、千头万绪的手续,以及和各种亲戚的交锋,可能让你对当初的遗产幻想瞬间破灭。所以,趁现在还能决定的时候,给未来的自己留下一份安宁吧。一份清楚明确的遗嘱,或许就是你面对风雨最坚定的伞。与其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不如自己先未雨绸缪,避免未来的无奈和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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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盟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