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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虽好,税务要搞!离开加拿大,小心“离境税”

很多人在加拿大居住几年后,选择回国或去其他国家发展。忙着开启新生活,却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 “离境税” – Departure Tax 。

不搞清楚这个税,会给未来埋下极大隐患。

离境的两种方式

离境大致分为两种:暂时离境永久离境,两者的税务影响完全不同。

  • 暂时离境:去国外工作、上学,但还是和加拿大保持着紧密的居住联系 – 保留了房子、伴侣,孩子 – 这时你依然是加拿大税务居民,离境是暂时行为。这种情况就不涉及离境税。
  • 永久离境:长期或永久搬离加拿大,切断了与加拿大的主要居住联系,把居住重心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成为新国家的税务居民,这种属于永久离境,很可能会涉及离境税。

CRA是如何判断你的税务身份的?

税务局最看重两件事:

  1. 居住联系
  2. 居住天数

居住联系又分“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

  • 主要联系:这三样最重要:
    • 你在加拿大有居所
    • 配偶或同居伴侣还在加拿大
    • 孩子也留在加拿大
  • 次要联系:
    • 在加拿大保留了家具、衣服、车等个人用品
    • 和加拿大保持了社交联系,比如社团、宗教组织
    • 有经济联系,比如在加拿大保留了工作、生意、银行账户、养老金、信用卡、证券投资账户
    • 有加拿大的医保
    • 有加拿大的驾照
    • 在加拿大有季节性住房
    • 持有加拿大护照
    • 是加拿大工会或专业组织的会员

居住联系没断,CRA怎么看?

如果一个人离境,但居住联系没切断,那CRA很可能会把他当“事实居民” 对待。就算主要居住联系都切断了,但次要联系还保留了很多,CRA还是会认为他是税务居民。举个例子:

大卫回国搞事业,但把太太和两个孩子留在加拿大,住在租住的公寓里。居所、配偶、和孩子这三大”主要居住联系”都保留着,那么即使他本人不在加拿大,由于保留了重要的居住联系,那么在CRA眼里,他就属于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事实居民” 也包括那些去境外上学、工作,或长时间在外度假、求医的,和在美加边境跑通勤的人。

183天:逗留时间决定税务身份

如果不是“事实居民”,但一年内累计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那么CRA将“视同”此人为税务居民。

如何成为“非税务居民”?

想脱离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身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切断与加拿大的那些居住联系
  • 每年在加拿大停留时间少,远离183天,不要频繁回加拿大

符合这些条件,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离境,这时,你就要小心“离境税”了。

离境税涉及两张表,常见的是 form T1161,另一个是 form T1243。

Form T1161 – 离境的“资产明细” 披露表

如果离境时所持资产的总价值若超过$25,000,就要用 Form T1161 进行披露,提供每项资产在离境当时的市值。T1161要求披露的资产包括:

  • 在加拿大本地和外国的房产,无论自住、出租、还是度假用的,都要披露
  • 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 信托权益、合伙权益
  • 单件价值超过 $10,000 的个人物品,比如车、船、艺术收藏等
  • 生意资产,比如存货、设备

T1161不要求披露的

  • 离境时,你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
  • 注册账户里的资金,比如 RRSP、RRIF、RESP、RDSP、TFSA 这些账户,都不需要披露
  • 单件市值低于$10,000的个人用品,比如家具、衣物、首饰
  • 如果你在离境前的10年里,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长不超过60个月 (即短期居民),那么你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之前所持有的资产、或成为税务居民后所继承的资产,只要不是Taxable Canadian Property(TCP)的,  都不需要披露

举个例子

大卫30岁,2015年2月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从此成为税务居民。成为税务居民时,他名下的资产包括:

  • 国内一套公寓,当时市价500万人民币
  • 中国股票账户,价值50万人民币
  • 2017年父亲在中国去世了,他又继承到300万现金

2019年1月,他决定回中国定居,永久离开加拿大。此时,国内的公寓已涨到700万,股票涨到100万。

由于他在离境之前的十年间总共在加拿大居住不到60个月,属于“短期居民”,因此,他不必在T1161上申报国内的公寓(尽管已增值200万RMB),也不需申报中国股票(尽管已增值50万RMB); 300万人民币现金是他在成为加拿大居民后继承的,这部分也不用披露。

T1161 – 晚了罚款!

T1161的实质就是一张资产披露表,披露不一定导致交税。这张表不要晚报,晚一天罚$25,从$100起罚,最高罚到$2,500封顶。所以,离境这年报税时一定想想这张表。

Form 1243 – 离境税的“账单”

上面说了,form T1161 只管披露,但到底要不要交离境税呢,还得看另一张表 – Form T1243离境税的本质就是“增值税”,T1243就是专门用于计算离境时的增值的。

那么,究竟哪些资产会引发“离境税”?

离境时,CRA视同一些资产按市价“出售“,从而触发增值税。比如:

  • 非注册账户里的投资:如股票、基金
  • 私营企业股份:如果你是私营企业的股东,离境时所持的股份会触发增值税
  • 在加拿大境外的房地产:你在国外持有的房产将被被视同出售,触发增值税
  • 合伙权益:如果你在某个合伙企业中持有权益,会触发离境税

哪些资产不触发离境税?

  • 在加拿大境内的房产:等到实际出售时才交税
  • 注册账户内的投资:如 RRSP、RRIF、RESP、TFSA 、以及各种养老金计划、保险和人寿保险等
  • 加拿大境内的生意资产:如存货
  • ”短期居民“持有的特定资产:如果你离境之前的10年内在加拿大居住时间不超过60个月(短期居民),那么在你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前持有的资产或成为居民之后所继承的遗产,都不触发离境税。不满足“短期居民”这个条件的,就要好好看看上一条的内容了。

什么人最有可能交离境税?

离境税最常影响的对象是那些持有普通投资理财产品的个人,尤其是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公司持有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的人。

看两个例子:

  1. 大卫的股票 – 大卫在加拿大居住了十多年,个人持有股票和基金。最近,他和太太决定去德国定居,离开加拿大时,这些股票和基金将被”视同售“,他要为此缴纳离境税;
  2. 约翰的私营企业股份 – 约翰移民加拿大之后继承了一笔钱,他用这钱成立了一家公司,自己是唯一股东。他以公司名义购入美股和基金,每年带来不少收益。今年他决定回国创业,离境时,他所持的这家公司股份将被视同出售“强制结算”,触发增值税。

延迟缴纳离境税

可以的。用 Form T1244 向 CRA 申请 (到实际出售资产时再交):

  • 在离境后的第一个 4月30日 之前提交
  • 如果联邦税超过 $16,500,需在4月30日之前给CRA提供相应价值的资产抵押

离境税,说白了就是针对你在加拿大税务居民期间资产增值部分征的税。如果你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时,已经持有有增值潜力的海外资产,比如境外房产、股票或艺术藏品;如果这些资产在你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后持续增值,而你又没有出售,那么离境时,这部分增值所对应的税就得一并补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加拿大时间较短的“短期居民”,由于他们的资产增值与加拿大的关系不大,CRA通常会网开一面,不对这部分增值征税。但对于长期居民,CRA是不会轻易放过这部分税的。

所以,对于持有复杂资产的小伙伴,离境前千万别忽视离境税的申报,以免将来被CRA追着补刀。

离境前,该做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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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