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伙伴对加拿大税务的理解,就停留在“工资自动扣税,没啥好操心的”这个层面;但如果你在海外有资产,那事情可就没这么简单了。
尤其是,你还想着“藏点私房钱”不让人知道的时候。
今天的故事主角,就叫他F哥吧。
小金库
F哥早年在加拿大做工程师,从1979年到1982年一直在加拿大工作。后来,他去了利比亚做工程主管,一直到1994年。
1997年,F哥开始计划回加拿大,在这个节骨眼上,他悄咪咪地在瑞士银行开了个账户,存进去相当于43.1万加元的资金。这笔钱,是他在利比亚赚来的, 而他开这个账户的目的,简单又直接: 不想让老婆知道。因为当时夫妻关系不太和睦,他想着“万一以后出啥事,手里有点私房钱也安心”。
然而,这笔“小金库”最终还是被发现了。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发现的人不是他老婆,而是CRA。
藏钱 ≠ 藏得住,CRA的账迟早要算
F哥赚了钱回到加拿大,搂着老婆继续过着风平浪静的生活。但他从来没跟老婆提起过这个瑞士账户,当然也没跟CRA申报过。
他的骚操作包括:
- 1998-2013年,完全没在税表里申报瑞士账户的收入、利息、资本增值或亏损
- 1998-2013年,从未提交过T1135(海外资产申报表)
- 每年的个人税表(T1)都有一项关于海外资产超过10万加元的选择,他每年都勾选“否”
可惜,CRA显然比一般的老婆更老婆,更麻利泼辣,更火眼金睛。
经过一番数据交叉比对、蛛丝马迹排查,CRA揪出了F哥的“隐秘小金库”。随即,对他1998-2015年的税表进行了重新评估,把瑞士账户里的投资收益一笔笔加上,补税、罚款套餐一应俱全:
- 补税:补交所有未申报的投资收入
- 罚款:“重大过失”罚金+多年来未申报T1135(海外资产披露表)的罚金
这事被老婆知道后,F哥在家少不了经历一番风暴,但在站在人前,他还是决定硬刚CRA,提起上诉。
“我不是故意的” – 求生欲满满
F哥上庭后,拿出了几个理由,希望能洗脱责任:
- “会计师没提醒我瑞士账户要申报” (甩锅给会计)
- “国际税务太复杂,我不懂” (装傻)
- “我以为瑞士银行会代扣代缴税款” (推锅给银行)
- “我的钱是国外挣的,以为加拿大不收税” (我傻我天真)
然而,法官直接把他的理由一个个击碎:
- 每年的税表是你自己签字确认的,上面明明白白问“海外资产超过10万加元”有没有,你连看都不看就签?就算会计师没提醒,自己不应该核对吗?
- “故意视而不见”(Willful Blindness) 这一法律标准被法官祭出:
- 你是资深工程师,国际工作经验丰富,商业逻辑清晰,不是税务小白
- CRA审计后,你的每年应税收入平均增加了63%,这不是“无关紧要”可以忽略的小数目
- 税表第一页的问题很基础,你连续15年,每年都勾选“无海外资产”,真的不是故意的么?
- 你说自己不是想骗税,只是想瞒着老婆,但报税是你的法律义务,不能因为“私人目的”就不履行
最终,法庭认定:要么是“故意装傻”,要么是“重大过失”,罚款照旧,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可以骗老婆,但别骗CRA
这案子最有趣的地方在于,F哥“藏钱”的初衷不是为了逃税,而是为了瞒老婆。结果,CRA先一步发现了。事情闹这么大,老婆还能不知道么?
更有意思的是,F哥后来主动承认自己报错了,但他试图解释他的错误是“无心之失”,并非“重大过失”或“故意欺诈”。他甚至搬出了一些过去的法律判例,试图证明自己的错属于“无心之失”而不该被罚。
法官:你这叫无心之失?连续15年填错?而且从来不跟会计师讨论海外资产?你搁这儿讲故事呢?
最终,法庭驳回了他的所有理由,罚款加利息,一个都不能少。
很多人总觉得,CRA不会注意自己那点“小钱”,但随着全球金融信息越来越透明,海外资产的监管日益严格,想躲避申报,几乎是不可能的。更现实的是,CRA从来不吃“我不懂”这一套,报税是居民的责任,犯了错后果得自己承担。说到底,能在加拿大当工程师、在国际上工作、还能开瑞士银行账户的人,怎么可能连最基本的税务常识都不知道?
藏私房钱的成本,比你想得高
与其想着藏钱,不如光明正大地做好税务规划。毕竟,钱是自己的,税务合规了,才能睡得踏实(不然,老婆也不会让你睡得踏实)。否则,今天想瞒着老婆,明天就可能被CRA送上法庭,罚款+利息一算,比直接坦白的代价还大。记住,你能瞒过枕边人,但绝对瞒不过CRA。
本案源自:2025 TCC 20, Kamal Azmayesh-Fard v. His Majesty The King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