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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被老婆修改了, 还有效么?

遗嘱被老婆偷改了

你有没有想过,明明写好的遗嘱,被老婆偷偷改了。不仅改了,还划掉了某些继承人,甚至更换了受益人。

更离谱的是, 这份遗嘱到了法庭, 竟然被认定有效

加拿大的Manitoba最近就来了这么一个案子,搓搓手,赶紧和大家八一八。

被“加工”的遗嘱

在遥远的 Manitoba 省,有一位老爷子在2000年就立好了遗嘱,请律师撰写的、签了字、走了流程,正规得不行不行的。

这份遗嘱写得明明白白,怎么分财产、谁是执行人,谁是继承人,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地。

等到老爷子在2022年去世时,这份遗嘱已经有22年了。后人拿出来一看,这份遗嘱上居然多了一堆手写涂改

原来,在2020年,也就是老爷子去世的前两年,他的老婆突然发力,亲自上阵用笔在原遗嘱上做了手写修改:

  • 把老爷子原来安排的“孙女”从继承人中删除了
  • 改成由“儿子”和“孙子”继承全部财产
  • 还把儿子和孙子也写成了遗产执行人

当然,她没告诉任何人,也没叫老爷子在修改过的地方签字。她做的,只是让老爷子在遗嘱的最后一页的原始签名上方,加了一个“疑似新签名”,而且,那一页的“日期”还是她写上去的。更过分的是:这次修改,没、有、见、证、人。

被删除的孙女不干了:我咋被踢出家族遗产了?!怒而提起诉讼。

现在,问题来了:这份修改过的遗嘱,还是不是爷爷的“真意”?法庭能不能认可?

法律讲究“形式”,但更在乎“心意”

按正常思路,这么干,肯定是不合规的,毕竟:

  • 修改的内容不是本人写的
  • 修改的是关键内容
  • 签名没人见证
  • 修改的人(老婆)还偏偏先去世了,没人站出来解释到底谁改的

就这么一个案子,曼省的法官却说:只要能证明这些改动是老爷子自己同意、而且真的符合他的意愿,就有可能被接受。

为啥呢?

因为曼省的遗嘱法(Wills Act)的第23条规定:如果能证明一份文件代表了逝者的真实遗愿,即便形式上不符合传统要求,比如没见证人、没日期等,法院也可以破例承认。但前提是:得拿出扎实、完整、清楚的证据,证明这是逝者“认真、最终”的意思,而不是随口一说、随手一写。

法庭还特别提醒:“人在聊天时常常信口开河,不可能把每句话都当成遗愿。必须要看到逝者是真的有‘我要立遗嘱’的那种郑重其事。”

所以,这场审理的关键就在于:老爷子知不知道这些更改?他有没有“认同”这些改动,并且以此为最终决定?

法官重点看了两样:

✅ 一:有没有体现“立嘱人的真实意图”

证据包括两个“关键证人” :

  • 老爷子的兄弟
  • 邻居

这两人没从遗产中拿一分钱,纯粹是路人视角。他们都曾在老爷子临终前跟他聊过“遗产分配”的事:

  • 第一个证人说:“老爷子最后几年一直跟我说,打算把财产都留给他儿子和孙子。” “老爷子很感激这对父子一直帮忙照看农场”。
  • 第二个证人说:“在奶奶病重那年,老爷爷说他和奶奶同步改了遗嘱,把孙女完全删掉了。”

虽然这些话通常会被认为是“听说的”(法律上叫”hearsay“),但法庭还是【破例采纳】了这个证据,用的是一个叫“state of mind”的例外规则,也就是说:只要是当事人生前说的、能反映他当时的想法,就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反观孙女这边,几乎没有能证明老爷子“还想留遗产给她”的证据。

✅ 二:修改是不是“知情同意”

法官虽然承认有不少疑点,比如:

  • 修改到底是先做的,还是老爷子签字后才加的?
  • 是不是老爷子授意老婆动手的?
  • 改过的内容老爷子真的都知道吗?

但,由于上面两个证人的证词太一致,最终法官还是认定:手写改动确实是奶奶动的笔,但爷爷签了名表示认同;改动内容“合情合理”,清楚地说明爷爷把孙女排除在外,只想留给还在身边照顾他的儿子和孙子。而且爷爷和奶奶是同步改的遗嘱,显然是两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于是,这份“被老婆动过手脚”的遗嘱,就被曼省法庭正式确认有效了。

📌安省呢?有没有类似的规定?

安省在 2021 年修订了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新增了第 21.1 条,赋予法庭一个“神操作”:

如果一份遗嘱没有符合正规形式要求,比如没有签字、没有见证人、没有日期等,但,只要有证据让法庭相信它反映了立遗嘱人的意愿,也是可以酌情认定有效的

听起来是不是和曼省那条有点像?

不过,到目前为止,安省还没出现一个案子让法庭确认一份被“别人”修改的遗嘱是有效的。但,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还是有可能适用。只要能证明:

  • 这些修改是遗嘱人本人同意的,或是他吩咐别人改的
  • 改的内容真的代表他的最终意愿。
结语:遗嘱这事,真的是“你不说清,别人来帮你说”

老爷子并没请律师正式修改遗嘱,只是默许老婆动了笔,这让本来很简单的事变成了一场家族纠纷。还好,老爷子生前多次在外人面前表达了“心意”,留下了“能信”的证人,法官最终也以“真实意图”优先,打破形式上的瑕疵,作出了公平的裁定。

但,这个故事教会了我:

📌 别拿遗嘱开玩笑
📌 别以为手写随便改能省事
📌 真要改,就要郑重其事
📌 最好找律师、找证人、找见证人签字

因为,真正能在你离开后“说话”的,永远不是你自己,而是那份“你写下、签下、想清楚了”的东西。生前少争,身后无战,才是对子孙最深的祝福。

案件原文:Yaremchuk, et al. v. Yaremchuk, 2025 MBKB 48 (CanL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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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