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搞清楚:什么是“税务居民”?
别被“居民”这俩字骗了。
CRA眼里的“税务居民(Tax Resident)”不是移民局眼里的“永久居民”。它不看你是不是拿PR、是不是加籍,而是看你与加拿大的实际联系 – 你和加拿大的生活、家庭、经济联系,有多深。你在哪生活、在哪工作、家人在哪、钱在哪,CRA就觉得你“心在哪”。
📌 所以,税务居民要申报全球收入(Global Income),你在加拿大和海外赚的钱都要老实告诉CRA;而非居民呢?只需对“源自加拿大的收入”纳税,比如房租、工资或投资收入。
CRA看你“属于哪儿”,主要看两方面
① 主要联系(Primary Residential Ties):CRA首先看的是你跟加拿大的“核心纽带”有没有绑定:
- 在加拿大有住所(买的或租的),这是一个很强的税务居民信号
- 配偶或同居伴侣在加拿大,这会让你与加拿大的联系更紧密
- 受抚养人(孩子、父母)住在加拿大,这也是一个重要联系
比如,大卫从中国搬到多伦多,买了房,老婆孩子都住这,孩子在本地学校上学。✅ CRA认为大卫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因为他有很强的“主要联系”。
② 次要联系(Secondary Ties):如果主要联系不足以明确你的税务居民身份,CRA会再看一些次要联系。这些联系的强度不如主要联系,但加起来可能会让CRA认为你与加拿大的联系足够紧密。常见的次要联系包括:
- 个人财产:在加拿大有银行账户、汽车、家具、生活用品
- 社会联系:加入了当地俱乐部、教堂或社团
- 经济联系:在加拿大有工作、生意或投资、信用卡
- 医疗保险:有安省的OHIP 或其他医疗保险
- 其他因素:有加拿大驾照、邮政地址、手机号
比如:莎莉每年只在加拿大待3个月,租了一个单元,有安省驾照、银行账户、圣诞节必来。虽然她没有配偶和孩子在加拿大,但这些“次要联系”加起来,✅ CRA会认为她习惯性居住、“生活重心在加拿大”,从而判她为税务居民。
什么是“事实居民”?
所谓“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是指即便你人不在加拿大,但你和加拿大的联系还很紧密,CRA照样把你当居民看。
比如,凯莉只是去美国度个长假,房子、老公孩子都还在加拿大;或去海外工作、留学,但加拿大的家还留着,银行卡、医保都没断,这种情况下,✅ CRA会说:你还是我的税务居民。
③ 183天规则(Sojourning Rule)
183天规则只适用于一种特殊情况:临时停留(sojourning)。
如果你在加拿大没有任何主要联系,比如没有家、配偶或孩子,但你在一年内在加拿大停留了183天或更久,CRA会认为你是“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这意味着你要像税务居民一样申报全球收入。
注意:183天不是硬性规定。即使你住不到183天,但有足够的主要或次要联系,CRA仍然能认为你是税务居民。
举个例子:凯文是国际学生,在加拿大租房读书,每年住180天,没有买房,也没有家人同住。但因为他在加拿大有租房合同、银行账户和学生身份,CRA会根据他的联系判定他为税务居民,而不是单纯看天数。
国际税务协议(Tax Treaties)
有一种情况,你可能在两个国家都被判为税务居民。那怎么办?是不是要交双份税?
不要着急,加拿大和很多国家都有税务协定(Tax Treaty),会根据“决胜标准“(Tie-breaker Rules)”来决定你到底归哪边:
- 永久住所在哪?
- 经济和生活中心(工作和社交)在哪?
- 哪边住得久?
- 国籍属于哪国?
比如:约翰在多伦多和纽约都有房子,在两边工作,根据美加税务协议,CRA会看他的主要生活中心(比如他大部分时间在哪里、主要收入来源在哪)来决定他的税务居民身份。
特殊情况
非居民(Non-resident):
没主要联系、没次要联系、在加停留少于183天 → 只对加拿大来源收入纳税,比如房租收入部分时间居民(Part-year Resident):
如果你中途搬进或离开加拿大,那一年就会被分成“前半段非居民、后半段居民”,你只需对成为税务居民期间的全球收入纳税。
怎么确认自己是不是税务居民?
- 自我评估:对照“主要”“次要”联系,看你在哪生活更深。
- 填写NR73表格:不确定就交给CRA判。
- 咨询专业人士:找CPA或税务律师帮你分析,尤其你有跨国收入时
💡 为什么这事儿特别重要?
因为,税务居民身份直接决定了你交税的种类和金额。
如果税务居民,你要申报全球收入,但也可以享受加拿大的税务优惠,比如个人免税额、自住房增值免税、和其他很多税务抵免;非居民则有预扣税(Withholding Tax),比如在加拿大的投资收益会被金融机构扣除一定比例的税。
差别在哪?💥
👉 如果你是税务居民但没报海外收入+海外资产,可能被CRA追补+罚款
👉 如果你本该是非居民,却多报了,也可能白白多交税
所以,清楚自己的税务身份,是税务规划的第一步。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