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一看到那些关于GST/HST的教程或文章,我都很绝望,这个税实在太绕了,看得我脑仁儿直疼。
但今天这个话题,必须要聊聊,因为身边越来越多朋友开始搞短租。短租呢,比起长租,现金流好到不行,通常有长租的两倍不止。而且因为租期短,不超过一个月(大多数就是几天或者一周),不用担心被长租法管束,更不怕遇上赖着不走的租客。
在GST/HST的范畴内,短租属于“商业行为”,所以短租的租金要收HST。但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用来搞短租的房子,将来卖的时候也是要收HST的。
好了,今天的所有例子都来自CRA的GST/HST Info Sheet GI-025。
例一 纯自用
大卫看上了蓝山滑雪度假村的一套新公寓,开发商说:“兄弟,如果交割之前你能提供HST号,我们可以来个联合选举,省掉那笔HST;要不然你就得乖乖交13%的HST了。” 但是,大卫现在只是想买来自用,给自己和家人滑个雪,还没想好要不要出租。
那么问题来了:大卫能注册HST号吗?买房时他必须交HST吗?
答案是:不能注册HST号,必须交HST。因为大卫现在没有任何商业行为,还没开始搞短租,所以没资格注册HST号,这意味着交接的时候他必须把HST如数交给卖家。
例二 纯商用
莎莉没有HST号,但她想在滑雪度假村买套新公寓专门用来做短租,自己不打算住。
问题是:莎莉能注册HST号吗?交割时付的HST能申请回来吗?
答案是:可以注册HST,也能申请回来。因为莎莉完全用来搞短租,而短租是商业行为,所以她可以立刻注册HST号。但因为买的是新房,即便交割前有了HST号,她还是得先把HST交给卖家。不过,开始短租后,她可以在第一次HST申报时把这笔钱全额作为ITC申请回来。
例三 混合用
马丁是个滑雪迷,看中了一套度假村的公寓,打算冬天和亲戚轮流住,不用的时候再搞搞短租。他估计自用的时间会超过出租的时间(其中自用超过50%)。这套公寓现在正在被卖家用来搞短租民宿。
问题来了:马丁能注册HST号吗?交割时要不要付HST给卖家?
答案是:马丁可以注册HST,但得等到他开始搞短租的时候才需要注册。如果短租收入在任意连续四个季度都不超过三万(依旧是 small supplier),他可以选择不注册HST,但也可以自愿注册。
如果他决定此时注册HST,并在交割前拿到HST号,那他就不用付HST给卖家,而是自己在交割后的下个月月底之前用 GST60 申报应该付的HST。此外,因为公寓主要是自用(超过50%),所以他不能把买房时交的HST申请回来(即, 无法申报ITC)。不过,既然他注册了HST,就得对今后的每一笔短租的租金收HST。如果短租的时间超过了公寓总使用时间的 10%,他还可以按比例申请退回短租期间支付的各类费用中的HST,比如管理费、清洁费等。
要是他决定不注册HST,交割的时候就得把HST直接交给卖家。
例四 – 混合用
莎莉在12月1日买了一套公寓,打算自用加出租。她听说每年滑雪季大概有150天,于是想把自用控制在35天以内。不过她也知道,类似的户型每年能租出去的机会并不多,也就35到40天。
莎莉在11月29日注册了HST,交割时没把HST付给卖家,而是自己申报了GST60。
第一年:到12月31日,莎莉在申报HST的时候,填了买公寓时应付的HST并申报了全额ITC。她觉得,365天减去35天自用,那剩下的330天都可以算作商业行为。
第二年:公寓只租出去40天,自用35天,其他时间都是空置的。还能按100%申报ITC吗?不能。公寓的实际出租比例是:40天 ÷ (35天自用 + 40天出租) = 53%。所以只能按53%的比例来申报ITC。
第三年:到了第三年滑雪季一开季,莎莉每个周末都去滑雪,因此短租只有20天,自用仍是35天。出租比例变成了:20天 ÷ (35天自用 + 20天出租) = 36%。
由于第三年主要是自用(出租比例从53%降到36%,自用占了64%),触发了这套公寓在用途方面的变化,从以出租商用为主变成以自用为主,所以她在第三年的HST申报中必须向CRA退回第一年得到的ITC,即购房时支付的HST的53%。
如果第三年短租天数增加了10%以上,比如短租到了60天,占比63%,莎莉还可以再申报额外的ITC。
例五 – 混合用
五年前,Evelyn在高尔夫度假村买了一套公寓,每年自用不超过35天,其余时间都搞短租。但生意一直不好,五年里平均每年也就能租掉45天。
Evelyn注册了HST,并把买公寓时支付的HST申请了ITC。此外,每年短租相关的花费中的HST也申报了ITC。现在她想卖掉这套公寓。
看一下比例:出租天数 ÷ (自用天数 + 出租天数) = 45 ÷ (35 + 45) = 56%。
出租占比超过了50%,那么卖房时要收HST吗?
答案是:要收。因为卖房时她有HST号,而且之前主要用于短租(超过50%),所以卖房时需要收HST。
其实,短租这个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所有的税务逻辑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只要你赚了钱,CRA也想分一杯羹。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弄明白它的规矩,权衡收益与风险,深入理解背后的税务规则,才能把每一笔账都算好。该上交的按时上交,不该交的不多交。只有那些肯投入时间和精力去了解规则的人,才能真正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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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盟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