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卖二手房,不用交GST/HST”。这话乍一看没什么毛病,但真是这样么?
举个例子
一套房,业主自住了4个月,剩下的8个月短租,每次租期都不超过60天。房子确实是“二手”的,但在出售时,业主却被要求缴纳GST/HST。
原因是什么?
这套房的主要用途不是自住。自住时间不到一半,仅占总时间的33%(4个月/12个月 = 33%),而且90%以上的租期都少于60天,属于短租行为。
简单说,就是“非自住+短租”,自然得交GST/HST。
法庭案例 1351231 Ontario Inc. v. His Majesty the King (2024 TCC 37)
这家公司在2008年买下渥太华的一套公寓,当时签的是长租合同,一租就是9年。到了2017年,他们开始在Airbnb上短租,短租持续了14个月,直到2018年4月出售。公司也按规定报了增值税。
然而,CRA却要求公司补缴七万多的GST/HST。公司股东觉得二手住宅属于 exempt supply(免税供应),不应涉及HST;但CRA认为这是商业物业,属于taxable supply(应税供应), 自然要交HST。
免税供应(Exempt Supply)vs 应税供应(Taxable Supply)
在税法中,免税供应指完全不受GST/HST管辖的商品或服务,比如医疗服务、托儿费、教育课程、长租租金等。你在付这些费用时可能会发现没有HST。
反之,应税供应指的是商业活动中的供应,比如商业地产的出租或出售。
这个案子争议的核心是ETA第123(1)条的定义。要想符合HST免税条件,得满足以下几点:
- 房产必须是“住宅综合体- residential complex
- 卖方不能是建筑商
- 卖家未曾申报过 Input Tax Credit(ITC)
长租 vs 短租
根据税法,主要用于短租的房子不符合“住宅综合体”的定义;但如果房子平时主要用于长租,只是偶尔通过Airbnb或类似的短租平台做短租,仍有可能符合 residential complex,再满足另外两条,从而成为HST exempt supply。
在这个案例中,公寓在前九年一直长租(租期都在30天以上),长租是“非商业活动”,因此长租租金免HST;但短租(租期少于30天的)构成 “商业活动”,一旦短租收入超过三万,房东必须注册HST号,并对租金征收HST;出售这样的短租物业,也得缴纳HST。
用途改变 & 税法第206条
这个案子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在2017年2月25日,这套房子的用途发生了改变,从长租变成了短租,其税务实质是从“非商业活动”变为“商业活动”。
税法第206条规定:
- 当物业用途从”非商业“转变为”商业“,视同物业以市价被“重新购入”;并需按当时市价缴纳HST。
原告认为,公寓在整个持有期间只有约 9.9% 的时间用于短租,根据 Section 197 这种小小的用途改变应当被视为“无关紧要的变更” 不应影响大局;
但法官认为,根据ETA section 206,商业用途与住宅用途的判断必须从最近一次购置日(即短租开始日)算起,而不能按持有物业的整个时长算;Section 197 这条只适用于“从最近一次购置日开始计算的物业累计使用的变更”, 而最近一次(视同)购置发生在2017年2月25日,即首次将公寓放在Airbnb上做短租的那一天。
最终,法官总结:这套公寓在出售时和 “a hotel, a motel, an inn, a boarding house and a lodging house” 的经营模式几乎一模一样,多数时租客只住一晚;公寓提供的住宿是 “on a furnished basis”,提供基础设施,比如有暖气、空调、水电和上网,其本质是不是完全像个小旅店?既然出售小旅店是商业物业,涉及HST, 那么出售这套公寓也一样,也是涉及HST的。
教训
不是所有二手房出售时都免HST。卖家可能以为自己卖的是二手房,不用交HST,但CRA追责下来,最终只能自己补缴。
HST要点总结
- 新房:卖新房肯定有HST
- 大改造:超过90%的翻新房,也算新房,也涉及HST
- 申报ITC: 不是新房,但申报过ITC,或在改建时申报了建筑费的ITC,出售时也涉及HST
- 自住&短租:自住不到一半且有短租,出售时也得交HST
只要你以盈利为目的做短租,即使没开通HST号,卖房时也逃不过HST;有HST号的,即便只是偶尔短租并非为了盈利,也得收HST。
这案子的结果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律师大腿都拍青了,持有十多年的房子也能扯上HST!做房产交易,务必小心,别让这些“边边角角”的HST规则给自己添堵!
物业的每次用途改变,都可能触发税务后果。生活中,总有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改变,却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特别是在投资和交易时,学会审视细节,把握规则,不仅关乎当下的利益,也能减少未来的困扰。
感谢阅读,欢迎转发,转发请带上作者。本文可能未覆盖所有细节和最新动态,建议查询CRA官网,以获取官方最全面最准确的资讯。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盟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