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搬家有三大“原因”:
换工作、上大学、他乡创业。
如果你的新家比旧家离新工作地点近了至少 40 公里,搬家费是可以用来抵减新工作地的收入的。但!抵扣有很多限制,稍不注意就可能被 CRA 打回来。
记住,凡是让你少交税、让CRA吃亏的,都没那么容易,要做好被CRA核查索要收据的准备。
✅ 谁有资格报搬家费?
三个关键词:税务居民、新地点、真实居住。
1️⃣ 你必须是加拿大“税务居民”
税务居民包括:
- 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你在加拿大有家庭(配偶孩子)、住所、工作等居住联系
- 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法律上视同你为居民
- 全职学生(full-time student):你搬家是为了去上大学级别的 full time 课程
小贴士:新移民刚登陆加拿大的那次搬家,不算!因为那次搬家时你还不是居民。
2️⃣ 必须有一个“新工作地”(new work location)
别以为同一个公司升职调岗就算。
ITA第62条强调的“new” 和常人理解的 new 有可能不是一回事。法官指出,这个“new” 在税法里出现了不止一次,说明立法者想强调它。换句话说,只有工作地点真的变了,才算“new”。
同公司、同办公室只是换个title?那不行。
3️⃣ 新家是你真正“住”的地方
税法用的词是 ordinarily reside,意思是你平时居住的主要住所。临时租几个月的不能算,得是你打算长期居住的家。
🚚 哪些搬家费能抵?
- 运输和仓储:打包、搬运、运输保险
- 交通和餐宿:路费、油费、餐饮、住宿(最多15天)
- 可选两种申报法:
- Detailed method:凭发票报实际花费
- Simplified method:按CRA公布的标准费率,比如2025年在安省:每餐按$23,每公里按$0.63(以CRA最新标准为准)
- 退租违约金
- 更新证件费用:换驾照、车牌、法律文件改地址
- 旧屋维护成本(上限$5,000):搬家后为出售旧房而支付的贷款利息、地税、水电等,但前提是你确实在积极卖房,有登广告、找经纪,期间还不能出租
- 卖房支出:广告费、律师费、中介的佣金、提前还贷的罚金、断水断电费
- 买新房费用:律师费、土地转让税(仅当你或配偶因搬家卖旧房后购买新房)。
一句话总结:👉 只要“因为搬家”才发生、且合理必要的支出,都能算。
🚫 哪些费用不能抵?
CRA的原则是:不是因为搬家必然会花的,就别想报。
所以以下这些都🚫不行:
- 为了提高房价的装修
- 急售造成的亏损
- 搬家前为了找房、找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 清洁、修理临时租住房
- 买新窗帘、新地毯
- 邮局邮件转寄
- 家电转换器
- 因房市波动导致卖房延迟的额外开支
- 车辆检修、尾气测试
- 抵押违约保险
💡 如果搬家这一年的收入太低,搬家费能转到下一年用吗?
可以。如果你当年新工作地的收入不足以抵完搬家费,剩下的可以转到次年继续抵,但要同类收入对同类抵(就业对就业,自雇对自雇)。而且,只要当年能抵必须先抵掉,不能故意留着不用。
⚖️ 两个经典判例,法官解读不同
案例一:W赢了
- 2004年W先生在Burlington上班,2007年升职后搬到了Oakville,离公司近了50公里
- 搬家花了3.3万,公司没报销
- CRA拒绝抵扣,给出的理由是“你没换新的工作地”
- W上诉,成功。
法官认为升职=新工作,搬家合理,搬家费可以抵。
案例二:Z输了
- Z先生2007年在Georgetown上班,2012年升职搬到了Milton
- 搬家费花3.1万,CRA拒绝
- Z上诉,被法官驳回,认为虽然升职,但工作地点没变
法官认为“new work location”意味着物理上必须在不同地方,而不是仅仅职位变化。
有趣的是,这两人情况几乎一样,可结果却完全相反。
有的法官偏重“升职=新工作”,有的却强调“new=新地点”,这也说明了, 对于税法法条的解释,不是算术题,而是“语文题”,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全看如何解读。
❓常见问题答疑
Q1:新移民来加拿大,能抵搬家费吗?
❌ 不能。因为入境那次搬家时你还不是加拿大居民。
Q2:从加拿大搬去国外呢?
通常CRA不让抵扣(T4058),但如果同时满足3个条件,也是可以的:
- 你从一个通常居住地搬到另一个通常居住地
- 搬家是为了到外国大学全职读书
- 你收到加拿大的应税奖学金、助学金、研究资助津贴等
例外:如果你在国外临时工作并租了公寓,同时在加拿大保持了居住联系,配偶或子女留在加拿的居所,则无法申报,因为加拿大的住所会被CRA视为你的“通常居住地”。
Q3:在国外两个地方之间搬家能抵吗?
可以,但前提是:
- 近40公里以上
- 你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
- 搬家是为了工作、做生意、或全日制学习
- 新旧住所都是你平时正常居住的地方,不是短租过渡
🧭 最后总结
“搬家”这事,看似生活琐事,放进税法里就成了技术活。如果你真因为换工作、创业、或读书而搬家,记得留好所有收据。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账单,有可能帮你省下一笔税。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