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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花光100万!姐:妈愿意!法官:你再说一遍?

“妈的钱就是我的钱!”  “老太太自愿给的!”

这话熟不熟?像不像七大姑八大姨过年吵架的台词?

📌 一百万资产,五年花光?

94岁的John老爷子2016年撒手人寰,留下了老伴Annie和六个子女。长女Elaine主动请缨:”我来照顾妈!”(此处应有感天动地BGM🎵)

母亲坚强地撑了五年,最终在2021年以96岁高龄去世。没想到,去世后,一场围绕她财产的“罗生门”拉开了帷幕。

母女最初俩达成的协议是,妈每月给女儿$3,500块的报酬。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数在女儿的主张下涨到$8,000每月。不仅如此,母亲还依赖女儿管理财务,女儿被加到母亲的银行账户成为 joint owner,也就是说,她可以自由操控账户中的全部资金。

老头老太从前拥有一处农场,2016年卖掉后得到67万的纯利润,加上原先的投资,共将近100万的资产。母亲立了遗嘱,将身后的资产留给了6个子女中的2个(没有大女儿)。

母亲去世了,账目一查,100万全部花光,还倒欠了3万!

其他子女一听直接炸毛:说好的遗产呢?!

大女儿对此的“解释”也很实在:“我把妈留在自己家里照顾,没送去养老院,她这钱是对我的感谢。”

💥 钱怎么花的?

法庭一查,发现大女儿的花销包括:

✔ 护理费: $411,690.36 (她自己给自己发工资)
✔ 房子装修: $508,642.65 (用母亲的钱翻修自己的房子)
✔ 各种“礼物”和“未来账单”: $189,304.26
✔ 个人奖励: $25,000 (“感谢”自己帮忙卖老房子)
✔ 帮女儿男友交税: $2,500
✔ 莫名其妙的“生活补贴”: $400,000 (理由是“妈愿意”)

花得这么欢,母亲晚年靠什么过活?女儿说:“我妈有养老金,都这个岁数了她还能活多久呢?”

📌 信托责任与“受托人身份”

法庭审查发现,女儿不仅在短时间内花光了母亲的财产,而且从未在税表中申报过她每月照顾母亲所得的8000块收入。如果她真的每月拿了 $8000 护理费,为什么没报?✔ 要么是她在逃税, ✔ 要么是她根本没有经过母亲授权,这些钱都是挪用的。无论哪种情况,都非常不妙。

大女儿声称是她一直在“照顾母亲”,但法官发现,她用母亲的钱大规模翻新了自己的房子,包括豪华厨房、瓷砖地板、六头燃气灶、新冰箱、酒柜等。这套房子后来在出售时的描述是:“从上到下全新装修。” 所以,母亲的钱到底是用来养老了,还是给女儿改善生活了?

📌 你妈真的“愿意给你“这些钱吗?

母亲真的有足够的认知能力来决定要把100万都送给女儿吗?

✔ 早在 2015年,医生就记录 Annie 有轻度失智
✔ 2016年11月,她接受认知测试(MOCA),只得了 5/30 分,属于重度痴呆
✔ 2018年,医生记录:她已经记不得年份,以为当时是 1993 年
✔ 2021年,她完全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严重失禁

医生的评语非常明确:Annie 在认知方面已经严重衰退,根本无法对财务做出明智决定。女儿却一直坚称:“妈是自愿给的,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 法庭分析

首先,法庭认定大女儿对母亲负有”信托责任“ – fiduciary duty:

  • 是否一方对另一方存在依赖关系?
  • 是否有明确的财产管理责任?
  • 是否涉及脆弱一方的利益保护?

在这三个标准下,法官认为,大女儿尽管没有被指定为执行人,但由于她持有母亲账户的控制权,并负责管理巨额资产,因此她自动承担了“信托责任”。法律上有一个词 – trustee de son tort – 意思是,即便没被正式任命为受托人,她的行为也让她承担了受托人的法律义务。

其次,”口头说这是礼物”远远不够! 根据安省 Evidence Act《证据法》第13条,涉及认知受损者的“赠予”,必须提供清晰的书面证明。庭审时,大女儿虽然找来多个亲戚帮忙作证,声称“母亲愿意送我这笔钱”,但这些证词并不足以说服法庭,证人们对老母亲当时的认知状态和大女儿的具体财务行为知之甚少。而且,大女儿提供的账目也没说清楚钱都去哪了。比如,家里“装修”的资金来源、每个月逐渐增加的“照顾费”,甚至没有为母亲未来的医疗和养老费用预留资金…这些都让法官对她的解释产生严重怀疑。

📌 几大明显的“预警信号”,适用于所有涉及家庭财产管理的情况:

  • 资产快速缩水:  五年花掉百万,速度之快让人质疑财产是否被合理使用
  • 大笔“礼物”没有文件支持:尤其是每月的支出和突然增加的费用
  • 用老人的资金进行大规模装修:这笔钱是否真是为了老人的利益?
  • 没有为老人的未来医疗或养老预留资金:这表明资金管理没有长远考虑

📌 最终裁决:大女儿必须归还所有款项

法官做出如下判决:

  • Elaine 必须归还所有从母亲账户中提取的资金
  • Elaine 的房产出售款,全部转入母亲的遗产账户
  • 她的“护理费”标准将重新计算,法庭认为每月 $8000 过于夸张,将参考最初的 $550/周标准
  • 是否追加罚款,将由法庭进一步讨论决定
  • 诉讼费由大女儿承担

👩‍⚖ 法官总结:“如果 Elaine 真不知道母亲的遗嘱,那她就是对其他兄弟姐妹的权益完全无视。反之,如果她是明知故犯,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财产侵吞。”

📌 我学到了什么?

  • 信托责任:根据安省法律,一旦接管了他人资产管理,无论是否有正式的任命,都需要承担“信托责任”,妥善管理财产并随时准备提供账目
  • 赠予必须书面证明:涉及认知受损的老人,口头说“这是礼物”还远远不够,必须有详细的文件
  • 资产管理透明:无论是大额支出、家装还是“照顾费”,都需要有记录并合理解释
  • 为老人留足资金:法庭关注的不只是当下的财产使用,更关注是否为老人的未来保障做了长远规划

📌 人间清醒

我们总说”血浓于水”,但金钱面前,亲情有时薄如A4纸。爱可以没有边界,但钱必须有规矩。现实中,有人以为“这是我父母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但法律不一定这么想!

✔ 亲情不是任意支配父母财产的借口,信托责任是法律义务
✔ 所有涉及老人资产的决定,都要留下书面证据,否则很容易惹上官司
✔ 不论是遗产管理还是财产托管,都要公开透明,不能只凭一句“她/他同意”

这场官司像面照妖镜,照出现代家庭最难启齿的真相:我们习惯用金钱丈量孝心,却忘了亲情最珍贵的部分永远无法折现。老人递来账户密码时,托付的不仅是养老钱,更是把人生最后的尊严交到子女手中。真正的孝顺,应该是既能端得起汤药碗,也经得起放大镜检验,每一笔支出都要对得起账户的温度。下次准备说”妈愿意”时,不妨想象一下三十年后的自己:你希望子女如何对待那个坐在轮椅上的你?

本案来源:Hotner v. Norman, 2025 ONSC 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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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