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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住儿子的房, 还得交租?加拿大法官这样说

电视剧《双面胶》里,有一个让人血压飙升的桥段:

东北婆婆大老远跑到上海,说是来帮儿子带娃,结果把自己当成了女主人。嫌弃儿媳洗碗不干净,嫌买菜太贵,把自己从东北带来的鸡爪塞进冰箱,占据半壁江山。儿媳实在受不了,提议买个洗衣机吧,婆婆一口否决:“买啥买?我手洗!”

儿媳炸毛了:“妈,这是我家,我说了算!”

听着耳熟吧?

别以为这种婆媳大战只在国产剧里上演,加拿大其实也有活生生的案例。

那么,在加拿大,你是站婆婆,还是站儿媳呢?

一、婆媳大战

故事有三位主角:

  • 婆婆,85岁:住在儿子名下的多伦多 condo 里三年多了,称儿子生前答应她“终身免费住”
  • 媳妇:逝者的伴侣,三岁孩子的母亲,同时也是 condo 的法定房主,名字在房产证上
  • 逝者,48岁:2023年去世,没遗嘱,在世时为了refinance 把 condo 的产权加上了媳妇的名

婆婆在儿子的 condo 一直里住得好好的,结果儿子突然去世了,房产按 joint ownership 自动归了儿媳。儿媳一查账,发现 condo 的管理费+地税合计每月两千多,自己实在扛不住,于是和婆婆摊牌:“妈,您要么交租,要么搬走。”

婆婆当场炸毛:“我儿子生前答应我可以一直免费住!” 儿媳:“可现在房子是我的。”

两人各执一词,此处省去三万字。

最后,儿媳一纸诉状,把婆婆告上了法庭。

二、口头承诺,算数吗?

婆婆最有力的论点:“我儿子答应过我,这是给我养老房,可以一直免费住!”

听起来很对,但上了法庭,法官并不买账。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书面证据。

在加拿大,类似“终身免费住”之类的长期权益安排必须有书面合同才成立。光靠口头承诺,在法律上根本不具约束力。而且,房子现在归媳妇所有,房主有最终决定权,即便逝者生前同意,现房主不同意,那也一切无效。

法官裁定:婆婆没有“终身免费住”的权利!你儿子再孝顺,没把话写下来,法律上都不算数,“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力!

三、居住补偿金

法庭判决的另一个重点是 Occupation Rent(居住补偿)。简单来说,如果你没有租赁合同,但长期住在别人的房子里,房主有权要求你支付“合理市场租金”

法官:

  • 儿子去世后的前几个月,儿媳并没要求婆婆搬走,因此不追溯租金(毕竟刚丧子,讲点人情)
  • 从2024年7月1日起,婆婆必须按多伦多市场价,支付每月$2,200 租金。这,就是 Occupation Rent 的概念。”居住补偿金“是法庭的一种自由裁量权,法官会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支持。

法官补了一刀:占着别人房子不付钱,本质上属于“不当得利”(unjust enrichment)。换句话说,白嫖不行。

四、我学到了什么?

1. “口头承诺” 一文不值

  • 再亲的母子、再信任的家人,财产问题一定要写下来。儿子如果当初立了遗嘱,把房子明确留给母亲,今天就不会有这场官司。谁对谁再好,没留下书面文件的,都不是真好,法律上就是一场空。

2. Joint ownership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 自动过户

  • 房产如果是 Joint Tenancy 持有,其中一人去世,房子自动归另一位所有,不构成遗产,不受遗嘱或继承法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媳妇一夜之间变成了condo 的唯一主人,婆婆什么权益都没有

3. 住别人房子 ≠ 可以白住

  • 无论是亲妈、亲兄弟、还是过命交情的密友,房主有权要求租金,否则可以赶人。哪怕住了三年、哪怕是老人,只要产权不在你名下,就没有“白住”这一说。

4. 养老要未雨绸缪

  • 婆婆85岁,养老金和各种政府福利加起来每月两千多块,按多伦多的物价,连个像样的 condo 都租不起;想安稳养老,得自己早做打算,别等到晚年才发现没后路

《双面胶》里的婆媳毁掉了一段婚姻,在这起加拿大的婆媳大战里,婆婆最终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搬走,要么交租。在法律面前,情面和孝道完全被排除,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孝道就该被完全抛弃。真正的孝顺,不是牺牲一方的权益去成全另一方,而是基于尊重、平等和理性的安排,让家庭关系更和睦。

回过头来看,这起案件折射出很多老年人面临的现实问题:

  • “养儿防老”真的是稳妥之策吗?子女的婚姻、财务状况、甚至寿命都充满不确定性,把晚年生活寄托在子女的道德和承诺上,风险不小
  • 家庭矛盾一旦涉及房产,往往比电视剧还要狗血。法律不会因为家庭关系而让步,现实面前,感情再深厚也可能败给产权纠纷
  • 财务独立,才是最稳妥的养老方式。拥有稳定的经济基础,才能在老年生活中保持尊严和选择权,尤其是居住和财产安排,一定要提前规划,不要等问题爆发才来补救

孝顺是美德,但美德也需要现实的支撑。如果你也抱着“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他若不孝天理不容”的传统观念,看看这一篇吧。别等到上演“加拿大版双面胶”,才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筹码。真正的晚年安心是建立在清晰的法律认知和稳固的财务规划之上的。

最后问一句:如果你是法官,会怎么判?你觉得婆婆冤吗?

本案来源:Officer v. The Estate of Charles Herbert Officer, 2024 ONSC 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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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