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养狗可以用来抵税”,是不是很离谱?但,如果这个人是两位资深律师呢?
今天讲一个真实版”律政俏佳人”的翻车实录。
一对律师夫妻一边当律师,一边搞副业养狗狗、做短租,结果被CRA灵魂拷问。
这对律师从90年代末就开启”双线作战”模式,女主是单打独斗的独立律师,男主先后入职两家律所。不办案时,他们把无尽的精力投入到养狗事业上,先是斥资繁育罗威纳,后来又迷上了法国斗牛,成了附近小有名气的 breeder;再后来,带狗子们参加选美比赛、卖狗卖粮…甚至还考了犬展裁判的资格。
但问题是,这项“事业”从1999年到2016年,整整十七年,年年亏损。
除了养狗,这夫妻还有个副业,他们买了两套度假屋,做起了短租,结果装修费爆表+BC省山火频发+汇率波动,连续五年血亏。
俩律师都是实在人儿,想法也直接了当:既然养狗是一门生意,那亏损就能用来抵税。于是,他们一边上庭帮客户打着官司,一边在税表上填自己“养狗创业”的亏损和短租的亏损。果不其然,CRA拱火就炸了。
CRA的观点是:养狗不是生意,是你们的个人兴趣爱好!亏损不能抵。
律师夫妻的反驳是:我们投入这么多精力和资金,怎么就不是生意了?!
这场官司一打打了好几年,从2020打到2024, 终于落幕。
今天,咱们就来深扒这个案子,看看CRA和律师夫妻的到底是如何较量的。
第一回合:CRA说,“这不是创业,是烧钱的爱好”
在加拿大的税务规则中,不是所有的亏损都能抵扣。你得证明亏损是在”商业活动“中发生的,而不是为了满足个人兴趣。
那么,如何区分兴趣和生意呢?
一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准就是“是否有合理的盈利预期”。
🚨 CRA的逻辑是:
从1999年到2016年,养狗活动17年,年年亏损,根本看不到盈利希望
- 你见过哪家正常企业连亏17年还在坚持的吗?互联网大厂最多靠资本续命五六年,十七年啊,这都快两代狗子的生命周期了
- 亏损这么久还乐此不疲,这哪是创业,这是高端养狗发烧友的自娱自乐
账目混乱,没有清晰的商业模式
- 养狗记录乱得一塌糊涂,许多开销没有明确的商业用途。比如,有一笔大额支出是牙医账单,那牙医是看人的,不看狗。如果这也能算商业开支,那是不是周末开车去狗公园遛狗的油钱也能报了?
养狗事业本质上是“高端情怀消费”
- 确实,夫妻俩养的狗有冠军血统,狗粮比人粮还贵,住的是豪狗宅,还请了专业训练师……但这些更像是“爱狗人士的贵族玩法”,而不是一个真正的生意。
- 要是养狗养得这么高级,为什么卖狗的收入却这么低?商业模式完全不成立,纯属玩票
所以,CRA得出结论:你们的养狗事业,只是披着“创业”外衣的高端爱好,不能报亏损。
第二回合:房产投资,亏损可以抵,但有上限
除了养狗,夫妻俩还在BC省投资了两套房子,本来想搞短租民宿,结果因为市场低迷、装修费超支、山火影响等各种问题,连续五年都是亏损。
但,这部分法官还是判他们赢了,允许部分抵扣。为什么呢?
- 房产出租的亏损,确实属于商业亏损
- 他们确实有盈利意图,并不是纯粹为了自己住
- 短租市场确实遇到了一些不可控因素,比如汇率变化导致美国来BC游玩的客人减少、山火爆发影响了旅游业
- 所以,法官允许他们抵扣了部分出租亏损
🚨 这里的关键点在于:
- 短租市场本质上是商业行为,有亏损是可以抵扣的
- 但亏损不能任之不管,不能无限地亏下去,否则CRA会质疑你是不是在“佛系经营”,是否真的在做生意
CRA虽然被驳回了一部分,但整体上,他们的判断还是成立的。如果一个经营活动年年亏损,且没有商业逻辑,那它更可能是个人兴趣,而不是商业经营。
这个案例告诉了我们什么?
亏损不能无脑抵税,商业目的必须明确。
- 持续亏损的副业,很容易被认定为“兴趣爱好”
- 你得证明自己真的想盈利,而不仅仅是喜欢这项活动
房产投资亏损可以抵扣,但要有合理性。
- 必须有证据证明你是为了赚钱,而不是买房自己住
- 不能随意扩大亏损,否则CRA会挑战你是不是在“借着亏损避税”
CRA的决定可以挑战,但得有理有据。
- 这对律师夫妻能够赢回部分税务抵扣,证明CRA的原始决定并不是绝对正确的。但他们的养狗事业最终没能“洗白”,也说明了税务规则在某些情况下非常严格。
“世上最忠诚的,除了狗,还有税务局。”
狗会陪你一生,不离不弃; 税务局会盯你一生,寸步不让。
原来”犬马之劳”不能报税,”法斗精神”也斗不过税法。这对律界神雕侠侣用17年养狗史证明:当你的”副业”比主职还烧钱,CRA只会送你三字真言:“律”所当然要申报,”师”出有名才减税!
本案源自:Boles et al. v. The King, 2024 DTC 1123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