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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135海外资产多报、少报、或不报?到底应该怎么报?

在加拿大生活,成为税务居民后,每年有两件大事:第一,老老实实申报全球收入;第二,乖乖披露海外资产。

千万别小看第二件事,很多人就是在这一步翻车。

今天就把 T1135海外资产申报讲清楚。

T1135是啥?为啥要填?

T1135,全名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直译就是“海外资产信息表”。

CRA的逻辑很简单:

  • 它不是要收你税,而是要摸清你在国外有没有“家底”
  • 这样一来,谁偷偷藏钱、少报收入,就一目了然

税法说了,T1135的核心是“披露”,而不是“算税”。

披露什么呢?

只让你披露 “指定的外国资产” – 英文叫 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 简称 SFP

哪些资产必须报?

一句话:投资性质的海外资产,基本都要报。

举几个常见的:

  1. 钱和无形资产:存放在境外的资金、专利、版权
  2. 有形资产:上海的小房子、法国的乡间别墅
  3. 外国公司的股票:哪怕是通过加拿大券商买的苹果、谷歌股票
  4. 存在海外的加拿大股票:如果放在美国券商账户或由外国代理人代持,也得报
  5. 非居民信托份额:花钱买的外国信中的权益
  6. 合伙企业权益:只要合伙企业里藏着SFP,你也跑不了,除非它自己报了T1135
  7. 期权/认股权证:未来能变成外国财产的权利
  8. 非居民欠你的钱:包括外国政府债券、抵押贷款、私人借款、应收款
  9. 外国保险产品:境外的人寿险、投资型保单
  10. 海外黄金和期货:存放在境外的金条、银票、期货合约

哪些资产不用报?

不是所有海外资产都得报!CRA列了几个“豁免”项目,来瞅瞅:

  1. 用于积极经营的生意资产:比如你在北京开餐馆用的房产和设备,不用报
  2. 外国附属公司的股份/债务:如果外国公司是你的 foreign affiliate,报T1134,不报T1135
  3. 特定免税信托的权益:比如税法第233.2(1)里定义的“移民信托”,不报
  4. 个人自用:这里有个关键词—“personal-use property”(见ITA s.54)。你在中国老家买的度假屋,家人自住,不出租,不用报。注意:一旦出租赚钱了,就变成SFP,必须报!
  5. 上述豁免财产的获取权:如果你有权买上述豁免申报的资产,也不用报

触发申报的门槛

只要你在一年内任意时间点,持有的海外资产的成本总额超过10万加币,就必须申报。

⚠️ 注意:

  1. 这里说的是成本价 – adjusted cost base,不是市场价
  2. 新移民第一年不用报,从第二年开始必须报
  3. 如果一开始就有大额海外资产,建议留好估值报告,方便将来申报和解释

为啥不能胡乱报?

有人可能会想,”我不报,CRA能知道吗?” 或 “少报点、多报点可以吗?”

不行。不报、不实报是要付出代价的。

大家担心申报海外资产会带来额外的税务麻烦,所以对申报这个事很抗拒,但这实在是个大误区。

首先,“资产”和“收入”是两个概念:

资产是指能产生“收益”的资源,比如,你在银行存了10万加币,一年后变成10万5,这10万本金是你的“资产”,而5千是利息,属于“收入”。披露资产本身是不必纳税的,有了收入才是要交税的。

个人税表叫“T1 – income tax and benefit return”,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只有满足是”income” 才会被“tax”,有收入才交税。所以,即使你有大量资产,只要没产生任何收入,就不涉及交税。这好比,你把10万放在普通checking账户里,一年下来一点利息都没给,没有任何收入,就没有税。

少报点?No!

如果少报了海外资产,未来你想把资产转入加拿大时,该怎么解释资金来源呢?

在CRA眼里,一笔钱,如果不是资产那必然是收入,解释不清那么直接按收入算。

多报点?更不行!

多报海外资产的结果也不妙。

资产迟早是可以带来收益的,不然你置办资产干啥?

虚夸了资产规模,导致CRA对你未来收益的预期过高,那么将来你并没报上相应的收益,人家自然好奇,导致审计。

此外,虚夸的资产总有一天被出售或被“视为出售”,就算人去世,全部资产也会被视同按市价出售,那时面临交税。但实际上你的资产并没那么多,当初是虚报的,到时证明其价值将变得非常困难,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所以说,多报资产非常不明智。

不报行不行?

你试试。

别抱侥幸心理,以为藏得住。几个主要渠道:

  • CRS(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OECD推出了CRS,要求各国自动交换海外金融账户信息。全球100多个国家签了,连中国都在2018年开始第一次信息交换。离岸公司、信托背后谁是受益人、账户余额多少、当年收入多少,全都互换
  • 税收协定 & 情报交换协议:几乎覆盖全球,CRA必要时可以直接要到你的海外资料
  • 避税天堂的“经济实质法”:连BVI、开曼这些地方2019年起都要求公司必须有“真实业务”,壳公司信息也会直接被交换

一句话:在全球税务透明时代,信息早已无处遁形,高净值人士“藏钱”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

了解CRA,请参考CRS中加金融账号信息互换

你可以选择暂时忘记税法,但税法不会忘记你。所以,如实披露才是努力方向,而不是想着如何隐瞒,别用业余水平和国家队较劲。

⚠️ 以前没报海外资产,现在怎么办?

CRA留了一条“坦白从宽”的路,那就是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VDP)。初衷很简单:

  • 鼓励纳税人主动纠正过去的错误或遗漏
  • 如果成功获批,可以免罚金,连利息都能减免大部分

但要记住一点: 一旦CRA已经盯上你、启动了调查,想再走VDP就没门了。

请阅读姊妹篇 CRA的投案自首VDP是怎么回事?

所以,主动出击,远比等CRA找上门要安全得多。

晚报的代价

别以为“晚点报也没事”。CRA对T1135的罚款很严:

  • 普通晚报:每天罚$25,最多$2,500
  • 故意瞒报:每月罚$500,最高$12,000
  • 收到CRA信后还不报:罚款升级到每月$1,000,最高$24,000
  • 超过两年没报:最狠,直接罚你海外资产成本的5%

给新移民

对新移民和有海外资产的小伙伴来说,每年老老实实申报T1135,其实就是扎根加拿大的第一步。别抱侥幸心理。因为在这个全球税务透明的时代,海外资产已经无处可藏。


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我的文章,真心希望它对你有帮助!如果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但记得带上我的名字。这篇文章是基于我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写的,主要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些一般信息。每个人的税务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如果要做出重要的财务或税务决定,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官网的最新信息。毕竟政策变化快,我的内容可能没办法覆盖所有细节和动态。

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