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被老婆改了
你有没有想过,明明写好的遗嘱,后来被老婆改了。不仅改了,还划掉了某些继承人,甚至更换了受益人。
更离谱的是, 这份遗嘱到了法庭, 竟然被认定有效。
加拿大的 Manitoba 最近就来了这么一个案子,搓搓手,赶紧和大家八一八。
被“加工”的遗嘱
在遥远的 Manitoba 省,有一位老爷子在2000年就立好了遗嘱,请律师撰写的、签了字、走了流程,正规得不行不行的。
这份遗嘱写得明明白白,怎么分财产、谁是执行人,谁是继承人,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地。
等到老爷子在2022年去世时,这份遗嘱已经有22年了。后人拿出来一看,这份遗嘱上居然多了一堆手写涂改!
原来,在2020年,也就是老爷子去世的前两年,他老婆突然发力,亲自上阵,用笔在原遗嘱上做了手写修改:
- 把老爷子原先安排的“孙女”从继承人中删除了
- 改成由“儿子”和“孙子”继承全部财产
- 还把儿子和孙子也写成了遗产执行人
当然,她没告诉任何人,也没叫老爷子在修改过的地方签字。她做的,只是让老爷子在遗嘱的最后一页的原始签名上方,加了一个“疑似新签名”,而且,那一页的“日期”还是她写上去的。更过分的是:这次修改,没、有、任、何、见、证、人。
可想而知,那位被删除的孙女不干了:我咋被踢出家族遗产了?!孙女愤怒,提起诉讼。
问题来了:这份被他人修改过的遗嘱,是不是立嘱人的“真意”?上了法庭会怎样呢?
法律讲究“形式”,但更在乎“心意”
按正常思路,这么干,肯定是不合规的,毕竟:
- 修改的内容不是本人写的
- 修改的是关键内容
- 签名没人见证
- 修改的人(老婆)还偏偏先去世了,没人站出来解释到底谁改的
就这么一个人人都觉得不合理的案子,曼省的法官却说:只要能证明这些改动是老爷子自己同意、而且真的符合他的意愿,就有可能被接受。
为啥呢?
因为曼省的遗嘱法(Wills Act)的第23条规定:
如果能证明一份文件代表了逝者的真实遗愿,即便形式上不符合传统要求,比如没见证人、没日期等,法院也可以破例承认。但,前提是:得拿出扎实、完整、清楚的证据,证明这是逝者“认真、最终”的意思,而不是随口一说。
法庭还特别提醒:“人在聊天时常常信口开河,不可能把每句话都当成遗愿。必须要看到逝者是真的有‘遗嘱’的那种郑重其事。”
所以,这场审理的关键就在于:老爷子知不知道这些更改?他有没有“认同”这些改动,并且以此为最终决定?
庭审时,法官重点看了两样:
✅ 一:有没有体现立嘱人的“真实意图”
儿子和孙子提供了两个“关键证人” :
- 老爷子的兄弟
- 邻居
这两人跟遗产没有任何关联,纯粹是路人视角。他们都曾在老爷子临终前跟他聊过“遗产分配”的事:
- 第一个证人说:“老爷子最后几年一直跟我说,打算把财产都留给儿子和孙子” ,“老爷子很感激这对父子一直帮忙照看农场”。
- 第二个证人说:“在奶奶病重那年,老爷爷说他和奶奶同步改了遗嘱,把孙女完全删掉了。”
虽然这些话通常会被认为是“听说的”(法律上叫”hearsay“),但法庭还是破例采纳了这个证据,用的是一个叫“state of mind”的例外规则,也就是说:只要是当事人生前说的、能反映他当时的真实想法,就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反观孙女这边,几乎没有什么能证明老爷子“还想留遗产给她”的证据。
✅ 二:修改是不是“知情同意”
法官承认有不少疑点,比如:
- 修改的内容到底是先做的,还是老爷子签字后才加的?
- 是不是老爷子授意老婆动手的?
- 改过的内容老爷子真的都知道吗?
但是,由于上面两个证人的证词非常一致,最终,法官还是认定:手写改动确实是奶奶动的笔,但爷爷签了名表示认同;改动的内容“合情合理”,清楚地说明爷爷把孙女排除在外,只想留给一直在身边照顾他的儿子和孙子。而且爷爷和奶奶是同步修改的遗嘱,显然是两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于是,这份“被老婆动过手脚”的遗嘱,就这样被曼省法庭正式确认有效了。
📌在安省呢?有没有类似的规定?
答案是:有!
安省在2021年修订了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新增了第21.1 条,跟 Manitoba 的第23条是堂兄弟,都是为了救活“不完美”的遗嘱的。
- 核心功能:如果一份文件,或写在上面的字,能体现逝者的真实遗愿,法庭可以认定它为有效遗嘱,哪怕没走“正规流程”(比如没找两个见证人、没签字)
- 适用范围:
- 可以是想立新遗嘱的“草稿”
- 也可以是想改、撤销、恢复旧遗嘱的文件,比如在一封信上正式说“房子给二娃”
- 关键条件:法庭必须能确信这份文件真是逝者的“心声”,而不是随手写的日记或玩笑话
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安省出现一个案子让法庭确认一份被“别人”修改的遗嘱是有效的。但,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还是有可能适用。
安省的21.1条跟曼省的第23条比,有啥不一样?
虽然安省的第21.1条和Manitoba的第23条都是“救场王”,但细看还是有区别:
- 启用时间:
- Manitoba 的第23条早在1983年就有了,算是老大哥,经验丰富,案例多
- 安省的第21.1条是2021年才“上岗”,比较年轻,案例几乎没有,法庭还在摸索咋用
- 严格程度:
- Manitoba 的条款更宽松,法庭只要确认遗愿真实,基本就给过。比如一张纸条写“财产给小妹”,没见证人也可能行
- 安省的第21.1条更严谨,法庭会仔细检查文件,确保没疑点,比如是不是真出逝者之手
- 适用背景:
- Manitoba的条款用得早,案例多,适合处理各种“非正式”文件
- 安省修法是因为疫情期间很多人没法正规立遗嘱,比如住院隔离期间、或在家写遗嘱的,找不到见证人。第21.1条让法庭能认可这种“特殊情况”的文件,帮了不少家庭
咋用安省的第21.1条?
想靠第21.1条让“不规范的遗嘱”生效?得过这三道关:
- 找证据:得证明文件真是逝者的心愿。比如,爷爷常说“老宅留给孙女”,纸条上也写了,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也能当证据
- 上法庭:得向安省法庭申请,让法官看看你的证据
- 请律师:遗嘱的事儿水深,找个专业律师就是请了个军师,帮你整理证据、走流程,省心又靠谱
注意,第21.1条不是万能钥匙,不能把随随便便写的文字当遗嘱,必须体现出想立遗嘱的正式心思。
咋办最稳妥?
- 规范第一:最好还是按传统规矩立遗嘱:找两个见证人(不能是受益人),签好字、日期,省得日后麻烦
- 留证据:平时多记录,比如文字、微信、录音,跟人聊,万一去世后子女发生争议时也好留点线索
- 找专业人士:遗嘱的事复杂,找个好律师,帮你把平安书写得漂亮
回到这个案子本身,老爷子没请律师正式修改遗嘱,只是默许老婆动笔,这让本来简单的事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家庭纠纷。好就好在,老爷子生前多次在外人面前表达了心意,留下了证人,法官最终也以“真实意图”优先,打破形式上的瑕疵,作出了公平的裁定。但,子女儿孙为这次纠纷花费的时间、金钱、和破裂的亲情又能到哪儿找补去呢?
📌 别拿遗嘱开玩笑
📌 别以为手写方便、随便改省事
📌 真要改,就要郑重其事
因为,真正能在你离开后“说话”的,永远不是自己,而是那份“你写下、签下、想清楚了”的文件。别让小疏忽毁了大传承,提前规划最省心!
案件原文:Yaremchuk, et al. v. Yaremchuk, 2025 MBKB 48 (CanL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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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