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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的潜规则:一笔钱送给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有什么法律玄机?

一提到父母赠予,很多人会觉得,不就是“白给”吗,多简单个事儿!但白给这件事,尤其是牵扯到大额资产,在法律上还是很有讲究的,甚至还分送给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不同“潜规则”!

送给未成年人:法律默认是“父母的爱”

把大额资产赠予未成年人,尤其是自己孩子,法律自动默认这是出于父母的爱与责任,这种“默认”在法律上有个专门名词,叫 “推定赠予“ – presumption of advancement, 译成人话就是:法律觉得你是真心想送,纯是为了孩子。

但,这里有个前提:如果有人提出异议,说“这不是赠予,是代持”,那就要拿出证据来推翻这个法律默认的设定。没有证据,那么就得按法律的想法来。

送给成年人:法律默认“另有所图”

把大额资产送给成年子女,那情况就不一样了。法律的默认设定不是“白送”,而是“代持”,实质上这资产还是原主的。这个法律默认也有个专门词,叫 “推定信托” – presumption of resulting trust

为什么二者会有这种差别呢?

很简单,未成年时需要父母照顾,吃饭花钱跟父母要算是天经地义,父母有抚育幼儿的责任;但,成年人应该有能力养活自己,法律不相信父母再会平白无故给钱(此处可见中西文化的差异)。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父母转给成年子女大额资产更可能是为了让他”代持”或有其他目的,因此不能直接当作赠予。

不过,这个默认也是可以被推翻的。如果真心想赠予,要准备证明文件,比如明确的赠与协议或附带说明,清楚写明赠予的意图,免得以后说不清,吵翻天。

法律不是死规矩

加拿大最高法院有个特别经典的案例 Pecore v Pecore, 2007 SCC 17  法官在这个案子里明确了:

  • 如果赠予对象是未成年人,那默认是赠予
  • 如果赠予对象是成年人,则默认是信托(代持)

但无论哪种情况,只要有足够的证据(书面协议!)都可以推翻这些默认设定。说白了,法律的“潜规则”其实就是为了防止家庭纠纷,所以,无论送给谁,明确表示自己的意图才是关键!

看看澳大利亚的“送礼风波”

有对夫妻婚内买了一套房,首付25万是联名账户的钱,剩下的450万是两人共同贷款。房产登记在老婆名下,后来两人分居,祸不单行,老公被澳大利亚税务局盯上了。

税务局的逻辑:虽然房子在老婆一人名下,但老公掏了首付还背了贷款,这房他怎么也得有50%的权益。所以,税务局盯上了这套房,追讨欠税。

老公和老婆都觉得太扯了,这房是老婆一人的,而且已经分居,老公都不争家产,你税务局有何脸面来争?

这个案子之所以精彩,就在于它涉及了两个重要的法律推定,就是上文提到的”推定赠予“和”推定信托“

  1. 推定赠予:在澳大利亚,有一条和加拿大很不一样 – 夫妻之间财产转移,法律默认是“赠予”,比如为了家庭幸福,或出于夫妻责任。

    ⚠️⚠️⚠️注意!!在加拿大,大部分省份都已经废除了夫妻间的这种推定赠予,目前只有BC省和曼尼托巴省例外

  2. 推定信托:如果没有证据显示是赠予,法律则默认受赠人只是“代持”

初审法官比较中规中矩,认为:房子是老婆一个人的,老公没权益。但税务局强烈反对,提出:老公参与了贷款,承担了巨大的财务压力,这本身就是夫妻共同利益的体现;房子虽登记在老婆名下,但购房款源自共同账户和共同承担贷款表明老公应该有一定权益。

税务局强硬上诉到联邦法院,得到了高院的支持。法官认为: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的意图是共有房产,虽然房产只登记在老婆名下,但购房款来自二人的共同账户,而且贷款是两人一起背的,结合整个证据看,这房的确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老公有权益,所以他欠的税有着落了。

生活启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证据为王!无论法律“默认”什么,关键还得看事实是否能撑住场子。法律的默认和推定只是用来填补证据不足时的空白,别让法律”默认“了你的意图。

生活中,很多法律纠纷都发生在父母去世后,当初的真实意图已经难以追溯,所以,法律的推定在缺乏明确证据时往往就决定了案件的走向,很可能是对我们不利的。为了避免纠纷,我有几点建议:

  • 明确表达:无论是赠予还是信托,都应该通过书面文件明确表示出来,避免日后家人争吵不休
  • 提前规划:找专业人士制定清晰的遗产分配计划,让每一笔财产去向都有法可依
  • 定期沟通:人生阶段不同,财产分配意图可能会发生变化,及时调整计划非常重要

家庭财产的归属,说到底还是为了避免亲情因利益受伤。通过案子不难看出,证据和规划有多么重要。如果你有类似的家庭财产安排,记得咨询专业人士,别让“默认规则”替你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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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入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Case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jktax-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