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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规划(七) 二婚重组家庭,怎样让亲生孩子继承财产(上)?

我妈的一个微信群里都是老头和老太,其中一个六十多的老太看上了一个七十多的老头,俩人很有在一起的意思。老太太是儿子给办过来的,名下没啥资产;老头年轻时就来加拿大了,退休前是大学教授,丧偶多年,名下有房有车。

我妈受人之托,问:这种重组的家庭怎样才能确保财产只让自己亲生的孩子继承

重组家庭的财产继承问题确实复杂,尤其在再婚的情况下,如何确保自己的财产将来只由亲生孩子继承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大卫

大卫和莎莉在安省,双方都曾有过一次婚姻,各有孩子。大卫拥有一家小公司、几处房产和金融投资,资产规模近千万;莎莉是家庭主妇。再婚后尽管生活美满,但大卫担心万一自己突然离世,莎莉和两个孩子的生活该如何保障。

大卫今年55岁,一个儿子高中在读,他希望儿子能继承他的家业;莎莉45岁,一个女儿小学7年级;俩人再婚后没再生孩子。

遗嘱

首先,大卫可以通过立遗嘱,明确指定哪些资产将来由莎莉继承,哪些资产留给儿子。立遗嘱是最基本的保障措施,可以确保他的财产按自己的意愿分配。

以大卫的财力,直接留给莎莉一笔钱不是问题,但他想到莎莉也许还会再婚,直接给她一大笔遗产肯定会被她带入新家庭,想到这些心里怎么都不大舒服。而且,万一莎莉的新婚姻破裂,没准这些财产还会被对方分走。

而自己儿子还未成年,若大卫突然去世,未成年人不能直接持有资产,必须找成年人暂为代持。就算孩子到了18岁,法律上成年了,可以过户遗产,但这个年纪的孩子没有社会阅历,又喜欢攀比,很可能挥霍一空。最好能等到儿子大学毕业了再继承,那就安心了。但人计划不了什么时候离世,看来,光有一份遗嘱还不能解决问题。

信托

大卫可以在遗嘱中设立信托,信托可以规定在什么条件下财产该怎样被使用。

经过反复考虑,大卫立了一份遗嘱,遗嘱内设立了一个 testamentary spousal trust。如果去世,大部分遗产将被直接纳入信托。

Testamentary trust 又叫“死人信托”,指通过遗嘱设立,人去世,遗嘱生效,信托自然成立。为避免莎莉和儿子因遗产发生矛盾,大卫特意指定了一家专业公司当 trustee 。信托条款规定,莎莉作为配偶,在有生之年可享受信托内的全部收益(income),但动用本金(capital)则要 trustee 公司审核批准;待莎莉去世后,信托内的资产本金全由儿子继承。

Testamentary spousal trust 的优点:

  1. 延税 – 通常情况下,人去世时,其个人资产会被视为按市场价“出售”,需要交增值税。但通过 Testamentary Spousal Trust 资产可以按成本价“roll over”直接转入信托,不会立即引发增值税。只要莎莉还活着,信托内资产的增值部分可以一直顺延,直到她去世时才按那时的市价计算并交税。因此,这类信托能够有效地延税
  2. 不受21年限制 – 不同于一般的信托,Testamentary Spousal Trust 不受“21年视同出售规则”的限制。也就是说,信托中的资产不需每隔21年按市价重新估值再交增值税
  3. 专业管理 – 大卫的资产被纳入信托后,将由专业的企业受托人(corporate trustee)负责管理和投资。这解决了大卫的后顾之忧,避免了因为莎莉不擅长理财而导致资产受损的风险。专业的管理团队能够确保资产的稳健增长,最大化地实现财富的保本和增值
  4. 股份与分红:作为公司股东,大卫的股份也可以转入信托。在经营好的年景,公司分红到信托,信托再分配給莎莉,为她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莎莉也能因此享受到公司的成功带来的好处
  5. 稳定收入:莎莉在世时,可以每年从信托中领取收益部分(income)作为生活费,直到终老。这满足了大卫希望为莎莉提供终身经济支持的愿望。而且,由于信托收益分配给莎莉后她按个人税率缴税,她的税阶较低,能够降低整体税负。即使今后再婚,她每年只领收益,动用本金则受到严格限制,这确保了大卫的核心资产不会被轻易消耗或转移
  6. 传承保障 – 待莎莉去世后,信托内的本金包括大卫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由大卫的亲生儿子继承,儿子从此接手成为公司股东。

这样安排,既保证了莎莉在有生之年一直有经济来源,又保证了大卫亲生的孩子将来继承核心家产。

风险:

  1. 限定受益人:Testamentary Spousal Trust 是专为在世配偶设立,规定收益(income)只能分给配偶一人享用,不能分给其他人。如果大卫试图让儿子在莎莉健在时也享有信托收益,这将导致信托无效,无法实现其延税的功能。因此,在设立这类信托时,受益人必须严格限定为配偶
  2. 投资选择:莎莉作为信托收益部分的受益人,可能更倾向于投资高收益的产品,但这些产品往往伴随更大的风险。相反,大卫的儿子作为信托本金(capital)的最终继承人,则更希望保本投资,避免任何本金损失。因此,大卫在设立信托时必须明确优先考虑谁的利益。如果选择优先保全本金,则要规定受托人只能投资低风险的稳健保本产品;为确保莎莉每年有10万的生活费,在收益低的年份,受托人可以适当分配小部分本金给莎莉。这一设计能够兼顾两方利益,但也需要在实际执行时保持平衡
  3. 避免信托“变质”:大卫若在信托文件中设立了不合理的限制,例如:规定莎莉再婚后则不能继续领取信托收益,这将使信托被视为“变质”(tainted),从而失去延税的资格,导致信托无效。因此,信托文件的条款设计必须合理合法
  4. 延迟继承:信托本金必须等到莎莉去世后才能分到儿子。如果莎莉相对年轻,她可能还会活几十年,这将导致大卫的儿子无法及时继承到资产。因此,这类信托不适用于“老夫少妻”的情况
  5. 恶意挥霍:如果有一天莎莉与大卫的亲儿子关系恶化,她可能会故意挥霍信托资产,让大卫的儿子最终无法继承到任何实质性的财产。为防范这种情况,大卫在设立信托时就对莎莉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动用信托本金作出了严格限制,从而避免潜在的恶意行为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害

在遗产规划中,不能只看税务和财务上的得失,也要考虑亲情和人性。无论你制定了多么精妙的财务安排,如果这些规划让家人之间产生了隔阂,甚至引发了矛盾,那最终的结果将得不偿失。遗产规划的初衷不仅仅是为了最大化地保留资产,更是为了确保家庭的和睦和爱的延续。

请继续阅读 二婚重组家庭,怎样让亲生孩子继承财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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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盟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