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借款?
借钱这事是双向的: 既可以是股东借钱给公司,也可以是公司借钱给股东。在实际生活中更多的是股东伸手向公司借钱。
一些老板误以为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随意从公司拿钱,或花公司的钱给自己或家人买房、买车、报销奢侈品。你以为走公司帐就是公司的花费么?当然不是!这些开销跟公司业务毫无关系,属于个人消费,记账时要记成 shareholder loan,构成股东借款。仰仗着这种“shareholding”的关系向公司借款的亲属借款,也叫做股东借款。
借款要守规则。
规则
一般借款都有书面协议,清清楚楚写明借款的金额、时长、利息和还款方式。
利息至少要和CRA公布的标准利率一样 (prescribed rate),这利率CRA每季度都会公布。注意,股东借款的适用利率跟我在另一篇里提到的夫妻之间和父母孩子之间做的那种 prescribed rate loan 不一样, 前者的利率是随着CRA的prescribed rate 每季度变化的,后者是按借款发生时的适用利率固定不变。
股东借款是一种 deemed benefit 。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想啊,一个路人向你公司借钱,公司肯借吗?当然不借。但股东开口借是可以的,股东家的亲戚借自然也是可以的。其中的关窍就在于“股东身份“。所以凭借“股东身份”能借到钱,对股东是一种变相的福利。
是借款,就不能不谈谈利息。没利息,人家凭啥借你?而股东偏能凭借”股东身份“拿到免息或低息的借款,这构成福利。
福利自然是要计税的:
- 税法 15(2) – 凭股东身份能拿到借款,这是福利一
- 税法 80.4(2) – 凭股东身份拿到无息或低息借款,这是福利二
股东还款是有限期的。
根据税法15(2), 股东或其关联人向公司借款,必须在公司的财务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归还本金,否则借款必须计入借款人的收入。这个规定实质就是限制股东因其特殊身份而从公司谋利。利息必须在公司财年结束后的30天内付清。忘了付或付得不够的,CRA会把少付的部分当作 deemed benefit 算成借款人的收入。
举个例子
ABC公司的财务年底为12月31日,大卫是唯一股东,在2022年1月2日从公司借出5万,没签借款合同。
如果他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金全额归还,则借款不构成个人收入;若不还,则5万必须计入大卫在2022年的个人收入;
再看利息:2022年前两个季度CRA公布的 prescribed rate 均为 1%, 第三季度2%,第四季度3%。 所以,大卫必须在2023年1月30日之前付给公司利息 $878.08,如果没付或付少了,短少的那部分将作为 taxable benefit 计入他的个人收入。
到了2024年1月,大卫既没归还本金也没支付利息。那么CRA将进行以下操作:
一, 将5万借款加入大卫2022年的个人收入;同时将利息$878.08也加入2022年收入(T4A box 117);
二,将$2,376.71加入2023年收入。为什么利息这么多?因为CRA的标准利率在2023的第一季度涨到4%,之后的三个季度涨到了5%
借款去向
原来大卫跟公司借5万是为了投资基金,当年获收益1万。那么被计入收入的那些利息是可用来冲抵收益的。
不想还了,怎么办?
不想还,或还不上了,只能这么办:
一是把借款算成工资或奖金,算好tax、CPP和EI,在1月15日前交 payroll tax。出T4,报成个人收入;
二是把借款当成分红,出T5,报成个人收入。
能不能连续借?
有人说,我第一年借了,在第二年年底之前归还,下一年再借出来,反复借了再反复还,不就行了?
CRA把这种借款称为 a series of loans,视为同一笔借款,相当于从未归还,要当作 deemed benefit 加入个人收入。
不再是股东?
即使大卫已经不再是股东,先前以股东身份借出的钱,依旧会给他带来利息的 taxable benefit。
借款减免
借款之后,公司不要求归还了,根据税法s.15(1.2),这部分资金依然要计入被免除那年的个人收入(按 deemed dividend),同时,尚未免除期间的利息也得计入收入。
Shareholder loan / Employee loan
除了股东有资格借款,一些公司也允许雇员向公司借款,这叫 employee loan, 哪怕借款是给了第三方(比如雇员的配偶)这笔借款对应的 taxable benefit 也是要计入雇员的收入中的。
区别
大卫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女儿交大学学费向公司借5万,公司直接把钱打到了女儿账上,半年后女儿还款。这种情况下,半年的利息要根据s.80.4(2) 计入女儿(实际接收人)的收入。
如果大卫既是股东同时也是公司雇员,这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借款到底是因为雇佣关系还是因为股东身份而发生的。如果公司从不向其他雇员提供类似的借款,那么这笔钱更像是股东借款,只有股东身份才有资格拿到。
可见,如果能证明是 employee loan, 则 taxable benefit 由收到钱的人(女儿)报;否则,CRA认为这是凭借股东身份才借到的,是 shareholder loan, 只能由大卫报了。
对LCGE有影响
股东向公司借款,这笔借款被视为是公司的资产(本来这笔钱就是公司的)。如果金额较大,很可能会影响 LCGE,导致股东在未来出售股份时无法享受$1,016,836(2024)的资本增值免税额。
借款听起来方便,实际上占不着什么便宜,背后有很多隐形规则和注意事项,操作起来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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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Carol Ma,CPA, TEP,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 – 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 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盟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Manager,2015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 905-940-1999;邮件 admin@jktax.ca; 助理微信 jktax-vi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