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条件:
第一,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如果你是单身、离婚、分居或丧偶,并且抚养着一个与你同住的“被抚养人” ;或者,你有法定配偶或同居伴侣,但没在一起生活、也没获得对方任何经济资助,处于事实上的分居状态;
第二,“被抚养人”指通过血缘、婚姻、事实婚姻或收养而形成的关系:
- 父母或祖父母
- 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且未满18岁
- 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超过了18岁但有身体或精神障碍
- 被扶养人的“净收入” 不超过你的个人免税额
同时满足了这俩个条件的,可在 Line 30400 上申报 eligible dependant。
换句话说,你是单身,靠一己之力维持着一个家,并抚养照顾着另一个人。另一个人不能是临时来访的,必须是加拿大常住居民。
有多个 dependant 都满足条件的,只能申报一个。无论申报哪一个,减税力度都是一样的。
另外,如果被抚养人在通常情况下是与你同住的,但有一段时间离家上学去了,CRA认为,这种可以视同为一起居住;
被扶养人并不一定必须在加拿大,但他必须与你同住。比如,你在中国,但和加拿大保持着重大的居住联系被视同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这种情况下,你的“被扶养人”(孩子)和你一起在中国生活,也算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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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Carol Ma,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信托遗产规划师。2006–2014年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先后担任中小企业税务审计部 (Audit Division)地下经济审计官、重案调查部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 Division) 特殊犯罪收入调查官、税案申诉部(Appeals Division) 税务申诉裁决官。2014年加盟 Tax Solutions Canada 出任 Tax Manager,2015年成立 JKtax 马云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电话:905-940-1999;邮件:admin@jktax.ca;助理微信 jktax-vivian